1.《校史》以编年体为体例编写。
2.《校史编写提纲》所提出的项目为初拟编写的内容门类。
3.请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编写本类别内容中的大事,做到大事不遗漏,并在每类内容前写一个概括性的前言。
4.所记大事要有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结论、意义等内容,以上内容要反复核实,务保准确,翔实。
5.文字应简炼质朴,表达准确,评价应客观公正,不要不及或太过。6.字数服从内容,尽量表述完整。
7.务请于6月15日前完成初稿,并上交校庆筹委会,上交材料包括电子版和打印稿各一份。
注:1、编写具体要求待会议祥尽介绍。
2、《校史》编写要求由校庆办王广尧、金永波同志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2225106(王广尧)
82225132(金永波)
办公电话:86172429
《校史》编写体例
1.《校史》分4章编写。
2.1~3章以原有校史为蓝本,根据本书的要求,予以适当增减。
3.第四章时间段为1999年1月~2008年5月。
4.第四章拟分为9节。
5.本书的结构为章、节,一,(一)、1。
例:第四章 ××××××××× 3号黑体
第一节 ×××××× 4号黑体
××××××××××××××× 5号宋体
一、××××××××××××× 5号黑体
××××××××××××××× 5号宋体
(一)×××××××××××× 5号楷体
××××××××××××××× 5号宋体
1、××××××××××××× 5号宋体
××××××××××××××
6.结构服从内容,若分类不足以细到一、(一)、1,可以仅用一、二、三或用一、1……;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