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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模拟题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3 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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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模拟题

一、《环境保》模拟试题(一)(含答案)一、单项选择(10分)1、环境法上的环境概念包括(A)A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B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C工业环境与农业环境D国内环境与国际环境2、环境法以调整人与自然的矛盾、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属于(C)A公法范畴B私法范畴C社会法范畴D国际法范畴3、直接体现预防为主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度是(C)A排污收费制度B限期治理制度C“三同时”制度D环境事故报告制度4、征收排污费的对象包括(D)A一切开发建设项目B一切对环境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C一切排放污染物的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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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环境保》模拟试题(一)(含答案)一、单项选择(10分)1、环境法上的环境概念包括(A)A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B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C工业环境与农业环境D国内环境与国际环境2、环境法以调整人与自然的矛盾、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属于(C)A公法范畴B私法范畴C社会法范畴D国际法范畴3、直接体现预防为主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度是(C)A排污收费制度B限期治理制度C“三同时”制度D环境事故报告制度4、征收排污费的对象包括(D)A一切开发建设项目B一切对环境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C一切排放污染物的企事
一、《环境保》模拟试题(一)(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10分) 

  1、环境法上的环境概念包括(A)

  A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B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C工业环境与农业环境D国内环境与国际环境

  2、环境法以调整人与自然的矛盾、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属于(C)

  A公法范畴B私法范畴C社会法范畴D国际法范畴

  3、直接体现预防为主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度是(C)

  A排污收费制度B限期治理制度C“三同时”制度D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4、征收排污费的对象包括(D)

  A一切开发建设项目B一切对环境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C一切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D一切超标排污的企事业单位

  5、破坏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A)

  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公平责任原则D危险责任原则

  6、下列不属于环境行政责任形式的是(D)

  A环境行政处分B环境行政处罚C环境行政赔偿D环境行政强制

  7、下列不属于水污染防治特殊制度的是(D)

  A总量控制与核定制度B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制度C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D“三同时”制度

  8、固体废物污染属于(A)

  A有毒有害物质污染B环境要素污染C生态资源破坏D生活环境污染

  9、下列不属于生物资源保护范畴的有(C)

  A野生动物保护B森林资源保护C土地资源保护D渔业资源保护

  10、下列不属于人文生态环境保护的有(D)

  A风景名胜区B人文遗迹C城市环境D自然保护区

  二、判断(10分)

  1、人类环境与生态环境两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完全重合的。√

  2、以环境问题的危害后果为标准,环境问题可区分为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

  3、环境法调整的内容主要可分为污染防治与生态资源保护。√

  4、协调发展原则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我国环境法中的具体体现。√

  5、限期治理的决定权在于各级地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6、环境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环境行政相对人。×

  7、行为违法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8、废气污染是最严重的一种环境要素污染。×

  9、我国对重点海域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10、自然保护区属于非生物资源保护的范畴。×

  三、概念辨析(20分)

  1、环境侵权与环境责任

  答:环境民事责任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因不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而侵害他人的环境权,依照民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环境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环境法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破坏,构成犯罪时,依法应当承担的以刑罚为处罚方式的法律后果。

  2、环境民事责任与环境刑事责任

  答:环境要素污染是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一种类型,是指外界物质进入环境,其数量超过环境要素的可含容量或自净能力,导致环境要素发生某些性能的改变,从而引起环境质量下降,给人类及其它生物的正常生存与发展带来危害的现象。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是指对于人体或环境难以降解或不能降解的污染物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危害。

  3、环境要素污染与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答: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的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风景名胜区是指依法划定并加以特殊保护的,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和活动的区域。

  4、国内实施与国际执行

  答:国际环境条约一般都要求缔约国在其国内采取措施履行条约,包括制定有关履行条约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文件,执行有关履行条约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文件两个方面;国际执行是指国际环境法的主体通过具有管辖权的国际司法机构或国际组织的裁判程序,迫使违反国际环境义务的国家或缔约方履行其国际环境义务或从该国或该缔约方取得赔偿的活动。

  四、简答(30分)

  1、简述环境法的特征。

  答:环境法是环境科技与法律的结合;环境是以生态为重心,而生态必须以自然科学为控制和管理的依据,因此,环境保护包括法律对环境社会关系的调整,必须与环境科学技术相结合,必须体现自然规律特别是生态科学规律的要求,这些要求往往通过一系列技术规范、环境标准、操作规程等形式体现出来。环境法是社会法;环境法既不属于传统的公法范畴,也不属于私法范畴,而是以调整人与自然的矛盾、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属于社会法的范畴。环境法是综合部门法;由于环境法调整的范围相当广泛,涉及的社会关系复杂,运用的手段多佯,从而决定了其所采取的法律措施的综合性,是一个相对的综合部门法。环境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可持续发展;环境法不仅包含一般的价值观念,如公平、正义、效率、秩序等,还有其特有的价值指向:可持续发展。

  2、简述我国环境行政执法方式。

  答:环境行政执法方式是指环境行政执法机构的具体执法手段、方法、措施,包括环境行政处理、环境行政处罚、环境行政许可、环境行政强制执行、环境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其中,环境行政处理是指环境行政执行机关依法针对特定的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所作的具体、单方面的、能直接发生行律关系的决定;环境行政处罚是指有权行使环境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对实施了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政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环境行政许可是指享有环境行政许可权的行政主体,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一般为环境法律法规所禁止事项的权利或资格;环境行政强制是指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拒不履行环境法直接规定的义务,或拒不履行有关环境行政管理机构的处理(处罚)决定,由有权的环境行政管理机构对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强迫其履行法定义务或处理(处罚)决定;环境行政监督检查是指环境执法机关为实现环境管理的职能,对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是否遵守环境保律法规、是否执行环境行政处理决定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3、简述我国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

  答:总量控制制度;国家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并对主要污染源分配排放控制数量。海洋污染事故应急报告制度;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危害者通报,并向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制度是指依据海洋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自然资源和环境特定条件,界定海洋利用的主导功能和使用范畴。此外,我国其他环境保护单行法规已实行的一些制度,如"三同时"制度、落后设备强制淘汰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申报制度、现场检查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环境监测制度等在《海洋环境保》中都有规定。

  五、论述(15分)

  1、试述环境责任原则的主要内容、实施纲要与现实意义。

  答:试述环境责任原则的主要内容、实施纲要与现实意义。

  环境责任原则也称污染者负担、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原则,是指基于人们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或对环境造成污染与破坏,就应该承担相应的环境法律义务或环境法律责任。污染者付费,亦称污染者负担,指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及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应当由排污者承担。利用者补偿,指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不是无偿的,而是有偿使用的,利用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开发者保护,指有权开发环境资源者,同时必须承担环境资源保护的义务。破坏者恢复,指造成环境资源破坏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承担将受到破坏的环境资源予以恢复和整治的法律责任。

  环境责任原则的贯彻主要包括: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加大限期治理的力度;运用经济手段,包括征收排污费、环境税以及生态补偿费等,加强对环境污染与破坏的防治;强化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环境责任原则的意义包括:可以强化企事业单位的环境意识,预先防范环境污染与破坏;可以推动企事业单位积极治理环境污染与破坏,促使其对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可以为治理环境污染和恢复生态环境积累资金。

  六、案例分析(15分)

  1988年6月初,湖北省某医学科研所经武汉市城建办批堆,在东湖北路西距医学科研所南10米处,建造一座4层楼住宅。为保证顺利开工,原告在未取得水产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于1988年9月28日在其所建楼房的东侧专供工厂排放污水的排水沟内挡三道坎截流,并安装了3台抽水机抽水。10月15日,养鱼户陈某发现养鱼塘内蓄水增加,水面漂着死鱼,就顺河寻找蓄水增多的原因,发现是医学科研所挡坎截流,使污水排入养鱼塘所致。10月19日,陈某向东湖水产局提出书面报告,要求处理此事,维护其合法权益。东湖水产局经调查确认,陈某鱼塘的鱼死亡是由于医学科研所施工挡坎截流,使污水受阻上涨进入鱼塘造成。经调解无效,水产局根据《渔业法》第2规定,对医学科研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赔偿陈某经济损失23262元,并处以罚款1000元。医科所不服,向武汉市水产局申请复议。武汉市水产局撤销了东湖水产局的行政处罚。在这种情况下,陈某以医科所为被告,向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医科所赔偿其经济损失23262元。经过调查,认为医科所对陈某养鱼塘的鱼死亡负有责任,对其所受损失应予适当赔偿,于是按共死鱼300斤,每斤20尾共600尾,每尾鱼苗成本加饲养费为0.18元共计1080元,再加上养券殖场采取措施付出人工费用584元,合计16元,判决医科所赔偿陈某损失16元。陈某不服,认为赔偿金额未能弥补其遭受的损失,提起上诉。

  问题:

  1、武汉市水产局为什么撤销东湖水产局的行政处理决定?

  2、认定的赔偿额是否合理?

  答:1、东湖水产局作出行政处罚依据的是《渔业法》第29条规定:“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罚款。”,根据全国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渔业法》第29条解释:《渔业法》第29条中“破坏”一词是指故意的行为,不包括过失的行为。本案中医科所挡坎截流并没有破坏他人养殖水体的故意,应属过失的行为,不应按照《渔业法》第29条的规定作出处罚。因此,武汉市水产局撤销东湖水产局的行政处罚是正确的。

  2、认定的赔偿额不合理。赔偿损失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它的范围应当是赔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即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直接损失是指财产上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指为减少损失而采取措施时所需支出的费用。可得利益是指可以预见的由损失财产能带来的利润。本案中,只认定鱼死亡的直接损失及事后受害人采取措施付出的人工费用,却忽视了受害人应得的鱼卖出后可得利益的损失,显然是不适当的。

二、《环境保》模拟试题(二)(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10分) 

  1、以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为标准,环境问题可分为(B)

  A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B原生环境问题与次生环境问题C自然灾害与公害D污染防治问题与资源保护问题

  2、以环境的构成要素为标准进行分类,环境可分为(B)

  A农业环境、工业环境、生活环境等B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C城市环境、区域环境、流域环境等D人工环境、生态环境、生活环境等

  3、根据环境质量影响评价制度,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编制(A)

  A环境影响报告书B环境影响报告表C环境保护方案D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4、排污许可证属于(B)

  A防止环境破坏许可证B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C整体环境保护许可证D建设规划许可证

  5、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主要针对的是(D)

  A大气污染B水污染C自然界中的灾害性事故D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与损害

  6、目前我国海洋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于(C)

  A海岸工程建设项目B海洋工程建设项目C陆源污染物D海洋倾废

  7、下列属于非生物资源保护的有(B)

  A渔业资源保护B矿产资源保护C森林资源保护D野生植物保护

  8、下列属于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的有(A)

  A可持续发展原则B环境责任原则C污染者负担原则D公众参与原则

  9、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决定属于(B)

  A环境行政处罚B环境行政处理C环境行政强制D环境行政许可

  10、对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基本分类是指(C)

  A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B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废渣污染等C环境要素污染和有毒有害物质污染D生活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污染

  二、判断(10分)

  1、环境法上的环境概念与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环境概念是完全一致的。×

  2、环境法是环境科技与法律的结合,是一门相对的综合部门法。×

  3、环境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可持续发展。√

  4、限期治理的对象主要是指位于保护区域内的超标排污的污染源。×

  5、环境民事责任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6、危害后果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7、废气污染是最严重的一种环境要素污染。×

  8、放射性物质污染是环境要素污染的一个方面。×

  9、我国对重点海域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10、自然保护区属于非生物资源保护的范畴。×

  三、概念辨析(20分)

  1、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答:生活环境是指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生态环境是指影响生态系统发展的各种生态因素,也可称之为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条件、土壤条件等。

  2、环境标准与环境保护:

  答: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与避免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技术指标和技术规范的总称,是环境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环境保护是指为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为目标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科技以及宣传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的总称。

  3、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

  答: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与发展的现象。环境破坏是指由于人类不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度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源,从而使自然环境的恢复与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4、环境要素污染与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答:环境要素污染是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一种类型,是指外界物质进入环境,其数量超过环境要素的可含容量或自净能力,导致环境要素发生某些性能的改变,从而引起环境质量下降,给人类及其它生物的正常生存与发展带来危害的现象。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是指对于人体或环境难以降解或不能降解的污染物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危害。

  四、简答(30分)

  1、简述排污收费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国家环境管理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对排放污染物者征收一定费用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征收排污费的对象。一切超标排放污染物(包括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和放射性物质五大类)的企事业单位。

  (二)征收排污费的标准。排污费的征收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但个别工业密集、污染特别严重的大、中城市,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对收费标准可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分废气、废水、废渣三项,按照污染物的种类、危害程度、排放的浓度和数量等进行分类,收费标准逐项提高。

  (三)排污费的增加或减少。对缴纳排污费后仍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排污单位,从第三年起,每年提高征收标准5%;排污单位经过治理达到排放标准,或显著减少排污数量和浓度,可申请停止或减少收费。(四)排污费的管理和使用。征收的排污费,纳入预算内,作为环境保护补助资金,按专项资金管理,不参与分成;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区域性综合污染治理、补助环境保护部门购置检测设备以及业务活动费等。

  2、简述我国水污染防治的主要制度。

  答:《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具度,可分为环境法的一般制度(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等等)和水污染防治的特殊制度,后者主要包括(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核定制度、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制度、划定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等。其中,总量控制制度是指省级以上,对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的法律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制度是指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必须有计划地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划定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是指省级以上为加强生活饮用水资源的保护,可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单位,应当广泛征集附近单位和居民对该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的意见,并如实连同环境影响报告书送交其主管部门预审,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3、简述我国关于森林保护的措施。

  答:我国关于森林保护的措施主要有: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提倡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五、论述(15分)

  试述“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与现实意义。

  答:“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一切可能损害环境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利用项目。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一般包括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三个阶段,"三同时"制度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而对不同阶段提出了特定的管理要求。

  (一)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保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

  (二)建设项目的施工,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三)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环境保护配套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四)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竣工验收,并同时投入正式生产或使用。

  该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为:(一)是落实预防为主原则、防止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或破坏的重要手段。(二)是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延续,是在项目实施阶段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

  六、案例分析(15分)

  滨海化工总厂(甲)建于1992年1月,东临海滩,厂外是环乡河,有水产养殖场(乙)的几千亩鱼塘,是渔业养殖密集区。甲厂建厂时按设计规划的要求,投资安装了废水处理装置,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东海。设计中只允许有一个排污口,往东海排污,连生活污水也不准排入内河,甲厂在施工时却设置了三个排污口,一个排向东海,两个排向环乡河。农民某丙承包了养殖场200亩鱼塘,养鱼用水除雨水外,全部从环乡河中抽取。1992年3月初,某丙投入鱼苗1万多公斤,几天内发现鱼苗相继大量死亡,损失计10万元。某丙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要求调查处理。环保部门在调查中发现,甲厂在环保设施没有验收的情况下,于1992年2明进行试生产,致使硝基苯车间每小时排出的100吨冷却水中带有毒性物质硝基苯。经测定,环乡河及某丙承包的鱼塘中,哨基苯含量超过渔业标准5—7倍。调查过程中,3月中旬甲厂又发生硝基苯物料溢漏流入地沟事故,最终也排入环乡河。事故发生后,甲厂即通知已厂停止抽水,某丙的鱼塘因得不到及时供水又造成大量鱼死亡泛塘,损失计5万元。对此,环保部门作出决定,对甲厂罚款5000元,并要求甲厂赔偿某丙的全部损失15万元。甲厂不服,理由是:(1)排入环乡河的是冷却水,仅含少量硝基苯,没有超过排放标准;某丙的鱼苗死亡是其经营不善造成的。(2)甲厂只对溢漏事故造成的5万元损失承担责任。因及时通知了渔场,应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问题:

  1、甲厂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你认为某丙的15万元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本案中甲厂的行为有哪些是违反环境法的?应分别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从预防为主的环境法律要求看,本案有哪些不合法之处?找出其责任主体,并简要说明。

  答:1、甲厂的理由不成立。因为甲厂排污污染了环乡河和某丙的鱼塘,造成鱼的死亡,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合法排污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是排污者的义务,不构成减免责任的条件。所以某丙前后损失15万元应当全部由甲厂承担,赔偿全部损失。

  本案中甲厂有以下违法行为:

  (1)擅自改变设计,将废水直接排入内河,造成渔业水体污染,使环保设施未达到国家规定要求,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建成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即投入生产,违反了“三同时”制度。

  (2)没有采取措施防治生产中产生的废水,造成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发生后,也未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3)排污行为造成水体污染和财产损失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

  从预防为主的环境法律要求看,甲厂的规划选址不合法,设在渔业养殖密集区。法律规定,渔业水体等重要用水保护区不得新建排污口。其责任主体包括: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环保部门;未执行设计方案及未采取防治措施的建设单位(甲厂);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主管领导人。

三、《环境保》模拟试题及参(三)

一、单项选择题 

  1、以环境的构成要素为标准进行分类,环境可分为:

  A农业环境、工业环境、生活环境等

  B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

  C城市环境、区域环境、流域环境等

  D人工环境、生态环境、生活环境等

  2、环境法以调整人与自然的矛盾、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属于:

  A公法范畴B私法范畴C社会法范畴D国际法范畴

  3、直接体现预防为主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度是:

  A排污收费制度B限期治理制度C“三同时”制度D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4、根据环境质量影响评价制度,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编制:

  A环境影响报告书B环境影响报告表C环境保护方案D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5、征收排污费的对象包括:

  A一切开发建设项目B一切对环境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C一切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D一切超标排污的企事业单位

  6、破坏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公平责任原则D危险责任原则

  7、下列不属于环境行政责任形式的是:

  A环境行政处分B环境行政处罚C环境行政赔偿D环境行政强制

  8、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主要针对的是:

  A大气污染B水污染C自然界中的灾害性事故D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与损害

  9、下列不属于水污染防治特殊制度的是:

  A总量控制与核定制度B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制度C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D“三同时”制度

  10、下列不属于生物资源保护的有:

  A野生动物保护B森林资源保护C土地资源保护D渔业资源保护

  二、判断题

  1、以环境问题的危害后果为标准,环境问题可区分为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

  2、环境法保护的对象相当广泛,包括自然环境要素、人为环境要素和整个地球的生物圈。

  3、环境法调整的内容主要可分为污染防治与生态资源保护。

  4、19年《环境保》是我国目前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法。

  5、放射性物质污染是环境要素污染的一个方面。

  6、行为人有过错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选择条件。

  7、我国环境行政执法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

  8、废气污染是最严重的一种环境要素污染。

  9、我国对重点海域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10、自然保护区属于非生物资源保护的范畴。

  三、概念辨析题

  1、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2、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

  3、环境行政处理与环境行政处罚:

  4、环境要素污染与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四、简答题

  1、简述我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2、简述限期治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3、简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原则。

  五、论述题

  1、试述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

  六、案例分析 

  某市机器厂(甲)家属楼与棉纺厂(乙)纺织车间仅一墙之隔。纺织车间1993年4月新上一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鼓风机日夜运作,致使楼房的居民无法入睡,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甲厂职工多次反映,要求环保部门予以处理。1993年9月,市环境监测总站经调查、监测证实,该车间厂界噪声为74.2分贝,所处区域为D类混合区。为此市环保局向乙厂下达书面通知,要求缴纳超标排污费,但乙厂置之不理。1993年11月,市环保局对乙厂作出行政处罚:(1)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25000元;(2)追缴滞纳金1500元;(3)罚款5000元。乙厂不服,提出几点理由:(1)污染源所在地建在先,甲厂住宅楼建在后,责任在甲厂选址不当;(2)主要污染源鼓风机系国家定点厂家生产,低噪音符合排放标准,出现高噪音应属厂家产品质量问题。

  问题:

  1、你认为乙厂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依据环境法,请具体分析说明乙厂有无违法行为?

  2、环保部门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3、如果你是甲厂的代理人,你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解决该案的问题?

  参:

  一、单项选择

  1、B2、C3、C4、A5、D6、A7、D8、D9、D10、C

  二、判断(10分)

  1、○2、○3、○4、○5、×6、×7、○8、×9、○10、×

  三、名词辨析

  1、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生活环境是指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生态环境是指影响生态系统发展的各种生态因素,也可称之为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条件、土壤条件等。

  2、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与发展的现象。环境破坏是指由于人类不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度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源,从而使自然环境的恢复与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3、环境行政处理与环境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处理是指环境行政执行机关依法针对特定的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所作的具体、单方面的、能直接发生行律关系的决定。环境行政处罚是指有权行使环境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对实施了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政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4、环境要素污染与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要素污染是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一种类型,是指外界物质进入环境,其数量超过环境要素的可含容量或自净能力,导致环境要素发生某些性能的改变,从而引起环境质量下降,给人类及其它生物的正常生存与发展带来危害的现象。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是指对于人体或环境难以降解或不能降解的污染物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危害。

  四、简答 

  1、简述我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我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具体分工如下: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环境保护与监督管理工作;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2、简述限期治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限期治理制度是指,由国家法定机关对污染严重的项目、行业和区域作出决定,限期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环境治理任务,达到治理目标的环境法律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限期治理的对象,包括:1、位于特别保护区域内的超标排污的污染源。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这些区域内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要限期治理。2、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源,如污染物的排放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和危害、严重扰民、经济效益小于环境危害所造成的损失。(二)限期治理的内容,即在规定期限内的治理目标,包括限期治理目标与限期治理期限两方面。对于具体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其目标是在一定期限内达到排放标准;对行业污染的限期治理,可以要求分期分批逐步做到所有的污染源都达到排放标准;对于区域环境污染的限期治理,则要求通过治理达到适用于该地区的环境质量标准。(三)限期治理的决定权,根据法律规定,限期治理的决定权在各级。

  3、简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原则。

  “三化”原则;即减量化(使固体废物少生产或不生产)、资源化(已产生的固体废物在生产过程中回收、循环、再利用为资源)、无害化(固体废物安全、无污染地进入环境)。全过程控制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排放、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实行监督管理,避免其污染环境。集中处置和分散处置相结合原则;区域型、专业化的集中处置可以节约投资,提高治理水平,同时,产生固体废物量较大的企业,宜自行分散处置。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固体废物的种类和其对环境的危害程度,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

  五、论述 

  1、试述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各国公认的,在国际环境法领域里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体现国际环境法特点并构成国际环境法的基础的基本准则。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包括:

  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指的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模式。它要求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它包含了两个重要的观念:代内公平,即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不能以剥夺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权为代价;代际公平,即当代人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发展权为代价。它包括两个重要的概念:“需要”的概念,尤其是世界贫穷人民的基本需要;“”的概念,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的需要的能力施加的。

  国家环境主权及不损害国外环境责任原则;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国际环境法作为国际法的一个分支,自然也必须遵循国家主权的原则。此原则意味着在国际环境关系领域内,各国对其国内环境事务享有的最高权利,对国际环境事务享有平等的参与权;然而,在国际环境法领域,传统的绝对排他性的国家主权原则显然不利于国际环境保护,因此,国家主权原则需要发展,在充分强调各国的环境主权的同时,亦要强调其应承担的环境保护义务,各国有按自己的环境开发自己资源的主权,同时也有责任保证在他们管辖或控制之内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的或在国家管辖以外地区的环境。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指的是由于地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导致全球环境退化的各种不同因素,各国对保护全球环境负有共同的但是又有区别的责任。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包括两个互相关联的内容,即共同的责任和有区别的责任。共同责任指的是各国对保护全球环境负有共同的责任。有区别的责任是指就导致全球环境问题的原因而言,各国在环境保护义务的承担上应当是有所区别的,具体而言就是发达国家应当比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大的或者是主要的责任。

  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国际环境合作原则,是指在解决环境问题方面,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应当采取合作而非对抗的方式协调一致的行动,以保护和改善地球环境。当今世界,国际环境问题的特点是全方位、全因子、整体问题与局部问题交叉和互相促进,既有当前症状又有滞后效应等。解决这些环境问题,需要各国通力合作才有可能完成。

  损害预防及风险预防原则;损害预防原则是指国家应尽早地在环境损害发生之前采取措施以制止、或控制在其管辖范围内或控制下的可能引起环境损害的活动或行为,风险预防原则是指各国为保护环境,应按照本国的能力,广泛适用预防措施。遇有严重或不可逆转损害的威胁时,不得以缺乏科学充分确实证据为理由,延迟采取符合成本效益的措施防止环境恶化。

  六、案例分析 

  1、乙厂的理由不成立。就环境法律关系而言,征收排污费制度的对象是超标排污单位即乙厂,至于鼓风机生产厂家的产品不合格,属于乙厂与鼓风机厂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依照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乙厂超标排放噪声应当缴纳超标排污费。乙厂的违法行为包括:乙厂纺织车间是在1993年4月新上的,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申报登记以及征收排污费制度。

  2、环保部门的处理是正确的。根据我国环境保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依照《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超标排放噪声应当按标准缴纳超标排污费,对逾期不缴者,可以处以罚款,并追缴滞纳金。

  3、作为甲厂代理人,应当从处理好相邻关系的角度出发,请求乙厂按照国家环境噪声标准规定的II类混合区的要求,达标排放噪声以及根据时限要求定时排放噪声,也可以向人民起诉,请求判令乙厂消除影响、排除危害。如果有人身或者财产损害者,还可以请求赔偿损害。

四、《环境法与资源保》模拟试题(1)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10分) 

  1、环境法上的环境概念包括:

  A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B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C工业环境与农业环境D国内环境与国际环境

  2、环境法以调整人与自然的矛盾、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属于:

  A公法范畴B私法范畴C社会法范畴D国际法范畴

  3、直接体现预防为主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度是:

  A排污收费制度B限期治理制度C“三同时”制度D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4、征收排污费的对象包括:

  A一切开发建设项目B一切对环境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C一切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D一切超标排污的企事业单位

  5、破坏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公平责任原则D危险责任原则

  6、下列不属于环境行政责任形式的是:

  A环境行政处分B环境行政处罚C环境行政赔偿D环境行政强制

  7、下列不属于水污染防治特殊制度的是:

  A总量控制与核定制度B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制度C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D“三同时”制度

  8、固体废物污染属于:

  A有毒有害物质污染B环境要素污染C生态资源破坏D生活环境污染

  9、下列不属于生物资源保护范畴的有:

  A野生动物保护B森林资源保护C土地资源保护D渔业资源保护

  10、下列不属于人文生态环境保护的有:

  A风景名胜区B人文遗迹C城市环境D自然保护区

  二、判断(10分)

  1、人类环境与生态环境两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完全重合的。

  2、以环境问题的危害后果为标准,环境问题可区分为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

  3、环境法调整的内容主要可分为污染防治与生态资源保护。

  4、协调发展原则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我国环境法中的具体体现。

  5、限期治理的决定权在于各级地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6、环境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环境行政相对人。

  7、行为违法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8、废气污染是最严重的一种环境要素污染。

  9、我国对重点海域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10、自然保护区属于非生物资源保护的范畴。

  三、概念辨析(20分)

  1、环境侵权与环境责任:

  2、环境民事责任与环境刑事责任:

  3、环境要素污染与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4、国内实施与国际执行:

  四、简答(30分)

  1、简述环境法的特征。

  2、简述我国环境行政执法方式。

  3、简述我国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

  五、论述(15分)

  1、试述环境责任原则的主要内容、实施纲要与现实意义。

  六、案例分析(15分)

  1988年6月初,湖北省某医学科研所经武汉市城建办批堆,在东湖北路西距医学科研所南10米处,建造一座4层楼住宅。为保证顺利开工,原告在未取得水产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于1988年9月28日在其所建楼房的东侧专供工厂排放污水的排水沟内挡三道坎截流,并安装了3台抽水机抽水。10月15日,养鱼户陈某发现养鱼塘内蓄水增加,水面漂着死鱼,就顺河寻找蓄水增多的原因,发现是医学科研所挡坎截流,使污水排入养鱼塘所致。10月19日,陈某向东湖水产局提出书面报告,要求处理此事,维护其合法权益。东湖水产局经调查确认,陈某鱼塘的鱼死亡是由于医学科研所施工挡坎截流,使污水受阻上涨进入鱼塘造成。经调解无效,水产局根据《渔业法》第2规定,对医学科研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赔偿陈某经济损失23262元,并处以罚款1000元。医科所不服,向武汉市水产局申请复议。武汉市水产局撤销了东湖水产局的行政处罚。在这种情况下,陈某以医科所为被告,向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医科所赔偿其经济损失23262元。经过调查,认为医科所对陈某养鱼塘的鱼死亡负有责任,对其所受损失应予适当赔偿,于是按共死鱼300斤,每斤20尾共600尾,每尾鱼苗成本加饲养费为0.18元共计1080元,再加上养券殖场采取措施付出人工费用584元,合计16元,判决医科所赔偿陈某损失16元。陈某不服,认为赔偿金额未能弥补其遭受的损失,提起上诉。

  问题:

  1、武汉市水产局为什么撤销东湖水产局的行政处理决定?

  2、认定的赔偿额是否合理?

  参:

  一、单项选择(10分)

  1、A2、C3、C4、D5、A6、D7、D8、A9、C10、D

  二、判断(10分)

  1、○2、○3、○4、○5、×6、×7、○8、×9、○10、×

  三、名词辨析(20分)

  1、环境民事责任与环境刑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因不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而侵害他人的环境权,依照民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环境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环境法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破坏,构成犯罪时,依法应当承担的以刑罚为处罚方式的法律后果。

  2、环境要素污染与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要素污染是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一种类型,是指外界物质进入环境,其数量超过环境要素的可含容量或自净能力,导致环境要素发生某些性能的改变,从而引起环境质量下降,给人类及其它生物的正常生存与发展带来危害的现象。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是指对于人体或环境难以降解或不能降解的污染物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危害。

  3、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的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风景名胜区是指依法划定并加以特殊保护的,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和活动的区域。

  4、国内实施与国际执行:国际环境条约一般都要求缔约国在其国内采取措施履行条约,包括制定有关履行条约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文件,执行有关履行条约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文件两个方面;国际执行是指国际环境法的主体通过具有管辖权的国际司法机构或国际组织的裁判程序,迫使违反国际环境义务的国家或缔约方履行其国际环境义务或从该国或该缔约方取得赔偿的活动。

  四、简答(30分)

  1、简述环境法的特征。

  环境法是环境科技与法律的结合;环境是以生态为重心,而生态必须以自然科学为控制和管理的依据,因此,环境保护包括法律对环境社会关系的调整,必须与环境科学技术相结合,必须体现自然规律特别是生态科学规律的要求,这些要求往往通过一系列技术规范、环境标准、操作规程等形式体现出来。环境法是社会法;环境法既不属于传统的公法范畴,也不属于私法范畴,而是以调整人与自然的矛盾、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属于社会法的范畴。环境法是综合部门法;由于环境法调整的范围相当广泛,涉及的社会关系复杂,运用的手段多佯,从而决定了其所采取的法律措施的综合性,是一个相对的综合部门法。环境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可持续发展;环境法不仅包含一般的价值观念,如公平、正义、效率、秩序等,还有其特有的价值指向:可持续发展。

  2、简述我国环境行政执法方式。

  环境行政执法方式是指环境行政执法机构的具体执法手段、方法、措施,包括环境行政处理、环境行政处罚、环境行政许可、环境行政强制执行、环境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其中,环境行政处理是指环境行政执行机关依法针对特定的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所作的具体、单方面的、能直接发生行律关系的决定;环境行政处罚是指有权行使环境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对实施了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政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环境行政许可是指享有环境行政许可权的行政主体,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一般为环境法律法规所禁止事项的权利或资格;环境行政强制是指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拒不履行环境法直接规定的义务,或拒不履行有关环境行政管理机构的处理(处罚)决定,由有权的环境行政管理机构对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强迫其履行法定义务或处理(处罚)决定;环境行政监督检查是指环境执法机关为实现环境管理的职能,对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是否遵守环境保律法规、是否执行环境行政处理决定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3、简述我国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

  总量控制制度;国家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并对主要污染源分配排放控制数量。海洋污染事故应急报告制度;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危害者通报,并向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制度是指依据海洋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自然资源和环境特定条件,界定海洋利用的主导功能和使用范畴。此外,我国其他环境保护单行法规已实行的一些制度,如"三同时"制度、落后设备强制淘汰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申报制度、现场检查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环境监测制度等在《海洋环境保》中都有规定。

  五、论述(15分)

  1、试述环境责任原则的主要内容、实施纲要与现实意义。

  环境责任原则也称污染者负担、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原则,是指基于人们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或对环境造成污染与破坏,就应该承担相应的环境法律义务或环境法律责任。污染者付费,亦称污染者负担,指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及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应当由排污者承担。利用者补偿,指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不是无偿的,而是有偿使用的,利用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开发者保护,指有权开发环境资源者,同时必须承担环境资源保护的义务。破坏者恢复,指造成环境资源破坏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承担将受到破坏的环境资源予以恢复和整治的法律责任。

  环境责任原则的贯彻主要包括: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加大限期治理的力度;运用经济手段,包括征收排污费、环境税以及生态补偿费等,加强对环境污染与破坏的防治;强化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环境责任原则的意义包括:可以强化企事业单位的环境意识,预先防范环境污染与破坏;可以推动企事业单位积极治理环境污染与破坏,促使其对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可以为治理环境污染和恢复生态环境积累资金。

  六、案例分析(15分)

  1、东湖水产局作出行政处罚依据的是《渔业法》第29条规定:“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罚款。”,根据全国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渔业法》第29条解释:《渔业法》第29条中“破坏”一词是指故意的行为,不包括过失的行为。本案中医科所挡坎截流并没有破坏他人养殖水体的故意,应属过失的行为,不应按照《渔业法》第29条的规定作出处罚。因此,武汉市水产局撤销东湖水产局的行政处罚是正确的。

  2、认定的赔偿额不合理。赔偿损失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它的范围应当是赔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即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直接损失是指财产上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指为减少损失而采取措施时所需支出的费用。可得利益是指可以预见的由损失财产能带来的利润。本案中,只认定鱼死亡的直接损失及事后受害人采取措施付出的人工费用,却忽视了受害人应得的鱼卖出后可得利益的损失,显然是不适当的。

五、《环境法与资源保》模拟试题(2)附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均无分。 

  1.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可以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的是( )

  ①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

  ②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

  ③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④烟尘控制区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意见的对象有( )

  ①有关单位

  ②专家

  ③公众

  ④机构

  3.下列哪些被称为原生环境问题( )

  ①火山爆发

  ②洪水泛滥

  ③地震

  ④C利用nxEI不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4.中国现行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有( )

  ①《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②《水污染防治法》

  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固体废物实行的“三化”原则是…( )

  ①再生化

  ②无害化

  ③减量化

  ④资源化

  6.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但下列情形除外( )

  ①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里个人所有的林木

  ②农村居民采伐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林木

  ③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个人所有的林木

  ④农村居民采伐个人承包的宜林的荒山荒地后种植的个人所有的林木

  7.2003年8月,由于天气干旱,农民甲的农作物缺水,甲便将某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灌溉,结果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①根据无过错原则,化肥厂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可以直接以化肥厂为被告提起诉讼

  ③化肥厂须举证证明损害是由甲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方可免责

  ④甲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为2006年8月

  8.《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适用于( )

  ①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②航空噪声污染的防治

  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④从事本职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

  9.我国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原则有( )

  ①“三化”管理原则

  ②全过程管理原则

  ③禁止排放和产生者处理原则

  ④排放原则

  10.在和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下列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

  ①自然保护区

  ②风景名胜区

  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④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

  三、名词解释题

  排污收费制度

  许可证制度

  环境噪声污染

  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环境监督管理

  参

  二、多选题

  1①②③2①②③3①②③4②③④5②③④

6①②7②③④8①②③9①②③10②③④

  三、名词解释题

  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国家环境保护机关根据环境保律、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的规定。

  许可证制度——许可证制度是指有关许可证的申请、审核、颁发、中止、吊销、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总称。许可证包括三类: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防止环境破坏许可证和整体环境保护许可证。

  环境噪声污染——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是指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地区大气环境容量,计算出该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其分配到整个地区行业以致污染源,要求按照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法律规定。

  环境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权责划分。

六、《环境法与资源保》模拟试题(3)附答案

四、简答题 

  1.简述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2.简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适用的范围。

  3.简述环境标准体系。

4.简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新的法律规定。

  五、论述题

试述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免责条件。

  六.案例分析题

  1.凯伦酒店是一家中美合资三星级酒店,该酒店开业半年每天噪声不断,周围居民苦不堪言,纷纷向环保局投诉,经环保部门检测,该店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且未办理“三同时”手续。于是环保部门作出该酒店停业的决定,并要求在停业期间限期治理。与此同时,周围居民和酒店部分职工以酒店噪声超过排放标准为由向提出了民事赔偿诉讼。问:

  (1)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可以不执行《环境保》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是否成立?

  (2)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是否应当受理居民和酒店职工的诉讼?

  2.某甲家住二楼,楼下为一餐厅。该餐厅每天排放大量的油烟致使某甲家长期无法开窗户通风,某甲家装在二楼外墙的空调散热器由于长期被油烟熏,已经无法正常使用,于是向环保部门投诉,要求予以处理。经环保部门检测,该餐厅油烟排放没有超过排放标准。经甲要求,环保部门对此纠纷进行调解,但是因餐厅坚决认为自己排放未超过标准不应赔偿而未果。后环保部门作出决定,要求餐厅赔偿甲2000元经济损失,餐厅不服,以环保局为被告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环保局的处理决定。问:

  (1)餐厅不予赔偿的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

  (2)是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参

  四.简答题

  1.简述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人有过错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二.行为人实施了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三.危害结果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选择条件;

  四.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构成环境行政责任的选择条件。

  2.简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适用的范围。

  (1)规划实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

  ⑴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⑵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2)对环境有重大影响和轻度影响的建设项目

  3.简述环境标准体系。

  三级:(1)国家环境标准

  (2)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3)地方环境标准

  五类:(1)环境质量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3)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4)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5)环境基础标准

  4.简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新的法律规定。

  (1)扩大了固体废物的范围。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2)首次将限期治理的决定权交给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取消了对工业固体废物排污收费的规定

  五.论述题

  试述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免责条件

  构成要件:(共6分)

  1、有排污行为,但不以行为的违法性为要件;

  2.有损害事实;(包括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3、排污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免责情形有:(共4分)

  1.不可抗力。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战争

  一般说来,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等)和社会现象(如战争)。

  2、受害人自身的责任;

  3.第三人的责任

  六、案例分析

  1.(1)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可以不执行《环境保》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不成立。因《环境保》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的单位和个人。

  (2)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因责令停业和限期治理都是的职权范围,环保部门无权作出该两项决定。

  (3)应当受理居民的诉讼,但不能受理酒店职工的诉讼。因与职工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先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解决。

  2.(1)餐厅不予赔偿的理由不正确。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不以其排污行为是否超标(即行为的违法性)为要件。

  (2)不会受理此案。因环保局对民事纠纷的处理决定属行政调解的行政,不是行政决定,也不是行政处罚。它无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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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模拟题

一、《环境保》模拟试题(一)(含答案)一、单项选择(10分)1、环境法上的环境概念包括(A)A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B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C工业环境与农业环境D国内环境与国际环境2、环境法以调整人与自然的矛盾、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属于(C)A公法范畴B私法范畴C社会法范畴D国际法范畴3、直接体现预防为主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度是(C)A排污收费制度B限期治理制度C“三同时”制度D环境事故报告制度4、征收排污费的对象包括(D)A一切开发建设项目B一切对环境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C一切排放污染物的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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