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 | 项目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概念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权、基金等。 |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融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包括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权、金融债权等。 | 对子公司投资(控制)、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三无投资。成本法核算1控制2三无投资;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账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包括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 | ||||||
账务处理 | 取得期间 | 相关交易费用记入投资收益,应收项目单独确认 |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其他货币资金或等 | 成本法 | 按初始投资成本确认 | 取得股票投资时成本为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确认应收股利;取得债券投资时成本为面值,成本和利息调整为初始入账价值,确认应收利息。 | ||||
权益法 | 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初始成本大于不处理,小于则调整营业外收入) | |||||||||
持有期间 | 后续计量 | 价格上升 |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持有期间的债券利息确认 |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期初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的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收到的利息(分期付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和本金-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 成本法 | 分配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 债券利息收入 |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 贷:投资收益(该科目期初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可借方) | |
权益法 | 被投资单位盈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 |||||||||
被投资单位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 公允减值变动 |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上升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公允减值下降时作相反分录 | ||||||||
价格下降 |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分配现金股利(冲减长期股权投资)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 ||||||||||
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 发生减值 |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出原计入累计损失的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减值确认后在随后会计期间上升时: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为股票时) 资产减值损失(为债券时) | ||||||||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 | 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比较发生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转回时作相反分录 | |||||||||
相关利息或股利记入投资收益 | ||||||||||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一经确认,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 |||||||||
出售时或处置时 | 1、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2、售价-账面价值=处置损益 3、处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投资收益 |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也可能在借方) 同时: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 |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也可在借方) 投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