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西安同声建筑劳务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
第一条 工程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供遵守。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承包范围: ;
4、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
主体内所有砖砌体施工;楼层内厨房、卫生间墙体根部高条带砼浇筑;所有门窗、墙体预留洞过梁的预制、安装或砼浇筑;墙体构造柱砼浇筑;室外工程砖砌体;图纸设计变更的全部劳务工作内容。
5、承包的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单价(包括人工费、加班费、必须配备的手用、电动机械设施费、辅料材料费,不可预见风险费,工地以外的房子租赁费以及生活设施费)的承包方式。项目部提供:砂浆搅拌机;三级配电箱;安全带。其余设备、工具均由承包人自行购买。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达到砌体工程国家验收规范标准,满足业主、监理、项目部施工质量要求。
2、每道工序完成后,经自检、项目部、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因承包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和修复,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3、承包方在施工完成后,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到位、不及时、措施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若承包方质量达不到规范及设计要求,属承包方违约,项目部有权随时中止合同或分割承包范围。
第三条 工期要求
3#楼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所有砌体工程。
6#楼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所有砌体工程。
4#楼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所有砌体工程。
1、如遇法定定义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情况下,工期可卓情顺延。
第四条 文明施工现场管理
1、认真贯彻省级文明施工文件及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规范化建设及管理,并按甲方要求对文明现场管理的标准组织实施。
2、施工现场的清理,现场卫生的打扫,场内材料的分类堆放,现场生产区的整洁卫生、清洁等工作内容,工地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辅助设施等方面,必须按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到位。
3、生活区内作好防火、防水、安全用电工作,讲究卫生,要注意对外形象,绝不允许发生扰民事件。
4、施工现场、楼内外不得随意大小便,违者甲方予以经济处罚,每人次100元,并加罚打扫卫生一周。
5、治安管理奖罚细则:
序号 | 违章罚款内容 | 处罚细则 |
1 | 工地内打架斗殴 | 2000元以上,视情节追加责任 |
2 | 偷盗财物 | 财产价格的10倍以上 |
3 | 材料浪费 | 所浪费材料价值的3倍以上 |
4 | 楼层上大便 | 500元 |
5 | 楼层上随处小便 | 100元 |
6 | 破坏公物或挪用公物 | 原价的l0倍以上 |
7 | 用水后不关水龙头 | 10—50元 |
8 | 宿舍内脏乱差或不随手关灯 | 50元/次 |
9 | 乱倒脏物、脏水 | 20元 |
10 | 私接电线 | 100元 |
11 | 私接电炉、热得快等 | 50元/每只,并且没收 |
12 | 留宿非工地人员 | 100元 |
13 | 上班不戴工作牌及安全帽 | 50元 |
14 | 进出大门不戴工作牌及安全帽 | 50元 |
15 | 工地内乱扔果皮壳等 | 50元 |
16 | 防火、偷盗行为等违章 | 2000元/人次以上 |
第五条 环境卫生管理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加强对施工噪音、粉尘排放、污染物处理、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劳动保护等环节的控制,并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质量,环境卫生的意识,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必须重点加强管理。现场管理符合《建设工程环境与卫生标准》及甲方文件中的环境管理要求。
第六条 安全管理
1、新进场人员必须接受 “三级安全教育”,并办理胸卡。
2、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不违反法律法规,如发生不安全事故,一切安全责任及经济法律责任由事故责任方负责。
3、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件相关规定,加强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及机械伤害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危险源的控制。
4、承包方负责人担任承包方第一安全责任人,并设专职安全员l名。
5、承包方必须按操作规程教育交底施工操作层人员,不得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否则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6、承包方必须组织职工参加甲方公司、项目部和承包方企业的三级安全教育和本行业的操作规程教育,严格执行项目部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班前班后的安全教育和检查制度。如违反项目部的规章制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项目部有权加以罚款,处罚依据项目部方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7、承包方对施工过程中施工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承担全部责任。应立即整改完善并向甲方项目部汇报,及时处理和完善设施后方可继续施工,做到不违章作业。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有权予以经济处罚。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8、承包方各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专职安全员做好工作。
9、职工进场后,承包方必须进行身份证登记、班前班后安全交底,职工签字后上报甲方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如不能实施执行时,项目部将以每人100元罚款予以处罚。
10、承包方应设置义务安全监督员,标准为每15人设一名,佩带袖章上岗,进行安全监督。
11、安全违章处罚内容细则
序号 | 违章罚款内容 | 罚款对象 | 罚款数额(元) |
1 | 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 指使人 | 100 |
2 |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 违章人 | 50 |
3 | 戴安全帽不扣帽带 | 违章人 | 50 |
4 | 高空作业乱抛物料、工具等 | 违章人 | 50 |
5 | 非机械工、违章操作机械设备 | 违章人 | 50 |
6 | 非电工人员私拉电线 | 违章人 | 50 |
7 | 高空作业穿拖鞋、高跟鞋 | 违章人 | 50 |
8 |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 违章人 | 50 |
9 | 系安全带而不扣保险钩 | 违章人 | 50 |
10 | 翻爬架子、围墙 | 违章人 | 50 |
11 | 井架吊篮任意上下乘人 | 违章人 | 50 |
12 | 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 违章人 | 100 |
13 | 在脚手架上打闹 | 违章人 | 50 |
14 | 使用碘钨灯取暖 | 违章人 | 50 |
15 | 私自开火做饭 | 违章人 | 50 |
16 | 任意拆改机械安全防护装置 | 违章人 | 100 |
17 | 机械操作工下班不切断电源 | 违章人 | 20 |
18 | 破坏消防器材或挪用后不归位 | 违章人 | 50 |
19 | 工人无证操作机械 | 违章人 | 50 |
20 | 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 | 违章人 | 100 |
21 | 酒后上岗作业 | 违章人 | 100 |
22 | 机械带病操作不报检修 | 违章人 | 50 |
23 | 在禁烟场所吸烟及卧床吸烟 | 违章人 | 20 |
24 | 阻挠安全人员正常工作 | 违章人 | 100 |
25 | 电焊工各种违章作业 | 违章人 | 50 |
26 | 将家属及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 违章人 | 50 |
27 | 以不安全行为在岗位上 | 违章人 | 100 |
28 | 机械操作工没做落手清工作 | 操作人 | 50 |
29 | 施工作业面没做落手清工作 | 班组长 | 50 |
30 | 在施工现场乱倒施工垃圾 | 违章人 | 50 |
31 | 赤膊上班作业 | 违章人 | 50 |
32 | 吊装工违反“十不吊” | 违章人 | 100 |
33 | 故意破坏安全或防护设施 | 违章人 | 50 |
第七条 协议价款
本协议范围的承包单价,按照以下方式计算价格:
砖砌体按照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砖砌体单价为 元/m³;(以图纸进行结算)
第 工程款支付
每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工程款的85%;剩余工程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跨年结算按完成工程量的85%结算。
第九条材料控制
1、节约材料是承包方的义务和责任,做好材料领用手续,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定额规定损耗计算出砖、水泥、砂子的总用量,结算时若承包方的领用量超出计算量,超出部分按照1.5倍市场价从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领用材料后要注意保管,若发现材料随便乱发,损坏、浪费现象严重,月结算时按损坏部分按2倍材料价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条 甲方职责
1、项目部负责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
2、提供临时施工用水、旋工用电。
3、处理在工地范围内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问的协调工作,及时提交工作面,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4、对承包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第十一条 承包方职责
1、配合项目部、监理单位检查工作,委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管理。
2、应服从甲方的现场协凋管理。
3、负责材料、设备的现场保护工作。
4、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5、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认真执行项目部各规章制度。
6、施工机械的就位、安装、保养、日常维修。
7、施工现场所有砖砌体材料的现场倒运、堆放保管。
8、协助项目部人员对原材料、构配件、试件的制作、取样工作。
9、落地灰每天及时清理,每层砌体工程完成后,楼层及时进行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 保修约定
1、保修期以国家有关规定为标准,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书签署之日起计算。
2、交付使用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承包方应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当日内派人保修。若承包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未到达保修现场抢修,甲方项目部有权从保修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保修款项。
第十四条 其它
1、签订协议时,承包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1进场人员花名册。
1.2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项目部要求承包方必须配备齐全的管理班子。
2、严禁使用童工,未满l8岁的未成年工不得安排重体力劳动或有毒工种作业。每发现一次令其退场,并罚乙方2000元。
3、承包方租借项目部工具,如有损坏或遗失按价赔偿。
4、承包方委派 为现场代表,施工人员如中途变动,必须经过项目部许可。如承包方随意将现场人员外抽、外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按相关条款约定结算。
5、承包方进场施工应做到工完场清,用料分类堆放,未按要求施工每次罚款500元。
6、承包方在施工中一切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均按照项目部各规章制度处以罚款。
7、承包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做到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追加经济处罚。
8、因承包方原因施工进度等未能满足协议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另行安排班组进场施工或分割承包。
9、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西安同声建筑劳务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