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卫生局文件精神,二0一一年我院继续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创建平安医院、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活动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医疗安全管理办法条款如下:
一、严格实行院长与科室两级责任制 医院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医疗安全管理办法》责任状、科室与科员签订责任状,列入科室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医疗安全的管理。
二、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每位医护人员要依法行医,以“预防为主”的防范意识,最终实现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医疗各项工作。医院和科室做好医纠工作,加强医患沟通,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科室医疗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与正常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各科常规抢救设备的完好和急救药品的更换。督促本科室医护人员依法行医,及时查处和纠正医疗违章行为。
四、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安全管理办法》 对各自的岗位职责和责任要明确,履行本职岗位职责,对本职工作范围出现差错,应承担责任。
五、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严防医疗事故发生,医院分别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领导小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各科室也必须建立相应组织,报医务科存档。
六、严格执行各种医疗规章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医疗质量考核责任书》、《病历质量管理制度》、《湖南省各级综合医院手术分类及批准权限规范》(2009年修改版)等相关条款进行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献血法》和《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执业医师法》。
七、实行医疗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院级领导(院务会成员)500元/人,科主任、护士长400元/人,副主任300元/人,职工200元/人。如全年无医疗事故纠纷发生,年底将抵押金全部退回。
八、召开医疗安全会 各科室每周召开一次医疗安全讨论,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并写出整改措施与落实情况,每月向医务科或医疗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
九、加强院前急救,保证“120”急救畅通 急诊科人员接到120急救电话时,司机和医护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出诊,如延误时间导致投诉,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凡医患沟通、服务态度、服务质量问题受到投诉者,经查情况严重者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全体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严守医德和药德。因病施治,严禁滥开大处方和特殊检查,否则造成欠费应由当事医生承担。
十一、严禁“地下行医”、或在非输液治疗地输液治疗 违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后果自负。对急症危重病人抢救,有关医护人员必须随喊随到,造成医疗事故或纠纷的,按医院规章制度相关条款论处,当年不能评先进。
十二、实行医疗差错、事故责任追究制 因责任心不强、诊疗观察不细致、延误治疗时间的,或危重病人不逐级报告,造成延误抢救,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者,按照《医院管理方案》第四章的第52条执行。
十三、本办法从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起施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