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份为正式运行文件,该制度负责人为人事行政部经理,主要职责是维护制度的运行、检查、培训指导、处理;
2、运行过程中若同变革前文件有冲突时,一律依本文件执行。 | ||||||||||||||||||||
文件更改一览表 | ||||||||||||||||||||
版本 | 更改内容 | 更改日期 | 更改人 | |||||||||||||||||
评 审 栏 | 部 门 | 稽核办 | 财务部 | 人事行政部 | PMC部 | 仓库科 | 采购科 | 物控科 | 生产一厂 | 生产二厂 | 品质部 | 营销部 | 工程开发部 | 文管中心 | ||||||
会 签 | ||||||||||||||||||||
欧博企业管理研究所 | 富佳堡家具厂 总经理 |
1.0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做到有奖有罚、奖惩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0奖励类别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A.嘉奖一次:奖励10元。
B.小功一次:奖励30元。
C.大功一次:奖励60元。
2.1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核属实,将予嘉奖一次:
①积极维护公司声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等;
②缓和员工间纠纷或改善公司员工不良风气者;
③工作兢兢业业,表现出色并被评为年度或月度优秀员工者;
④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效者;
⑤辛勤工作、忠于职守。
2.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核属实,将予小功一次。
①以正当的方式指出公司管理、作业上漏洞者,并提供工作改进方法,使管理效率有显著提升;
②设计出性能优良,价格优惠,受市场欢迎的新产品;
③研究发明对本公司具有重大贡献者。
2.3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核属实,将予大功一次。
①积极配合公司揭发重大受贿、泄密案件者;
②提出纠正预防措施,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③为公司节约费用或增加收益,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者。
3.0惩罚类别分为:警告、小过、大过、辞退、解雇、开除。
A.警告一次罚款10元。
B.小过一次罚款30元。
C.大过一次罚款60元。
3.1有下列事情之一,经查核属实,给予警告处罚:
①在工作时间内聊天、串岗、嬉闹、打瞌睡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
②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
③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④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操作规程者;
⑤在上班时间或规定应佩戴厂证的场合而未佩戴超过三次者;
⑥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保安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⑦上班时间内穿戴不整齐、穿拖鞋、短裤超过三次以上者;
⑧具有其它过失,足以警告者。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核属实给予,记小过处罚:
①因管理疏忽造成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者;
②对工作成绩弄虚作假,情节轻微者;
③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者;
④工作其间吵闹之双方;
⑤违反工作流程规定,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⑥附和罢工、怠工者;
⑦浪费公司资源,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并记小过一次;
⑧捏造请假理由,经查属实者;
⑨发现下属在禁烟区风吸烟而未及时处理的单位主管;
⑩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或在公司里带头不守规定,有事实证明但
轻微者。
3.3有下列事情之一,经查属实者给予记大过:
①携带违禁物品入厂而不听制止者;
②泄漏公司生产或事务机密者;
③遗失公司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及工具者;
④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者;
⑤擅自改变工作方法、工艺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⑥拒绝听从上级领导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⑦违反安全操作流程,造成工伤或消防事故者;
⑧工作异常后,不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自作主张或延误交期者;
⑨玩忽职守造成材料报废、产品质量问题及工作秩序混乱者;
⑩在宿舍内聚众、酗酒、或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3.4有下列事情之一,经查属实解除劳动合同给予辞退、解雇、开除。
①试用期内品行能力欠佳或不适合工作者;
②对同事或他人实施暴力或有侮辱行为者;
③故意泄漏技术、营业机密、薪资机密、故意破坏电脑软件、硬件,证明确实造成公司蒙受损失者;
④在本公司服务期间未经许可,往它处工作或兼任他职者;
⑤在厂内打架斗殴、及使用暴力等有伤风化违法行为者;
⑥参加非法组织团体;
⑦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3.5其它另行规定:以通知、通告、公告会议制度等形成发生,并有特别注明奖惩事由、金额等情况,以发文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