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数量机动幅度条款,即在买卖合同的数量条款中明确规定可以增减的百分比,但增减的幅度以不超过规定的数量的百分比为限。
唛头
运输标志习称唛头,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
中性包装
中性包装是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
清洁提单
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提单没有标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状况的条款或批注的提单。
信用证
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开立一张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是由银行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共同海损
载货船舶在海运上遇难时,船方为了共同安全,以使同一航程中的船货脱离危险,有意而合理地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这些损失和费用被称为共同海损。
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不可抗力
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和无法控制的意外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可以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仲裁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是指在信贷基础上进口设备,然后以回销产品和劳务所得价款,分期偿还进口设备的价款及利息。
仓至仓条款
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远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包括正常运输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过期提单
这是指错过规定的交单日期或者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日期的提单。
按照(ucp600)规定,凡超过发运日期21个日历日后提交的提单为过期提单。
象征性交货
指卖方只要按其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
品质公差
指工业制成品的质量指标出现国际上公认的误差,即使合同没有规定,只要交货品质在公差范围内,也不能算做违约。
一、构成有效发盘的条件是什么?
1.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2.表明经受盘人接受、发盘人即受约束的意思。
二、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是什么?
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
2.接受必须是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
3.接受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效内作出
4.接受通知的传递方式应符合发盘的要求
三、规定品名条款应注意哪些事项?
1.根据需要与可能约定成交商品的名称
2.合理描述成交的商品
3.正确使用成交商品的名称
4.品名条款的内容应当清楚、明确、具体
四、按CFR价格成交时,卖方装船后为什么要及时发出装船通知?装船后未发出装船通知,卖方应承担什么后果?
按照CFR条件达成的交易,卖方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
根据一般的国际贸易惯例规定,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致使买方未能办理货物保险,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被视为卖方负担。
五、在订立价格条款时应考虑哪些问题?
1.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际市场供求状况和价格走势,并遵循我国进出口商品作价原则和每笔交易的经营意图,合理约定适当的成交价格,防止盲目定价而导致成交价格偏离国际市场价格的情况出现。
2.鉴于贸易术语是商品单价中的组成部分,且同交易双方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应根据运输市场情况、运价水平、并结合自身条件和经营意图,酌情选择于己有利的贸易术语。
3.争取选择于己有利的计价货币,以免遭受币值变动带来的风险与损失。
4.根据成交商品的品种、数量、交货期限和市场行情变化等因素,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的作价办法,力争择优选用,以免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
5.参照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注意佣金和折扣的合理运用,以便有效地利用中间代理商的购销渠道和扩大贸易。
6.若在买卖合同中,对交货品质、数量规定了机动幅度,即约定了品质增减价条款数量增减条款,则应一并表明其机动部分的作价,以利履行合同。
7.若交易双方商定商品的包装材料和包装费另行计价,则其计价办法,也应一并在买卖合同中具体订明,以便依约行事。
8.鉴于合同中的价格条款是一项核心条款,它与其他相关条款有着内在联系,故价格条款的内容与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应当彼此衔接,不能相互矛盾,以利合同的履行。
六、班轮运输的特点有哪些?
1.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着固定的航线和港口来往运输,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因此,它具有“四固定”的基本特点。
2.由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货方不再另付装卸费,船、货双方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3.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4.班轮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且一般采取在码头仓库交接货物,故为货主提供了较便利的条件。
七、海运提单有何作用?
1.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已收到或接管提单上所列的货物。
2.海运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它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作用。
3.海运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八、信用证与买卖合同是什么关系?
1.买卖合同是买方和卖方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 信用证是在这个合同里所规定的付款条款中规定使用的一种结算方式, 用信用证支付。
2.信用证依据合同规定开立的。
3.关于信用证的使用,有专门的规定:
1)信用证是于买卖合同之外的契约
2)银行只受信用证的约束而与买卖合同无关
3)信用证与合同不符时,受益人无权要求修改
九、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是什么?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紧迫的和不可避免的。
2.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是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而有意采取的紧急、合理的措施。
3.共同海损必须是自动采取合理措施所作出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额外费用。
4.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是最终有效的,即终于避免了船、货的全损,共同海损才能成立。
十、包销和独家代理有何异同?
相同点:
1.都具有三定的特点,即定商品、定期限、定地区。
2.都有专营权。
不同点:
1.交易的性质不同。
2.交易的目的不同。
3.专营权的内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