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离不开教师的敬业奉献,教师要想干好教书育人这一工作,就必须要有良好的师德与高尚的修养。我们常说:“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良好的职业修养是教师职业道德最基本的要求,教师师德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身为教师就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师德修养上不断鞭策与提高。只有这样,才能将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干好、干实。为了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强化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做人民满意的教师,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我愿意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发表、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歪理邪说;不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不传播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
二、爱岗敬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奉献与获得之间的关系。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做到未备课、无教案不上课,不随意旷课、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
三、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知荣明耻,身体力行、言行一致。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决不在课堂上接听电话或其他影响教学的事情。
四、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偏袒、讽刺、挖苦、歧视、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学习的权利。
五、教书育人。以培养创新能力为目标,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和人。绝不以各种名义向学生罚款和摊派钱物,绝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
六、团结同事。尊重他人,关心同事,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和教育形象,共创文明教风、学风、校风。不做有损于学校荣誉、教育形象和不利于同事团结的事。
七、勇于创新。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不在职务评聘、教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修师德,塑师表,铸师魂,争做好老师;励师生,博师学,强师能,争当名教师。提高师德素养是时代的要求,是自我成长的需要。为了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希望领导监督、同事监督、社会监督。
承诺人:宋巧莉
日期: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