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急诊抢救病人当班医务人员应在岗在位。医务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准确地进行诊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2、在抢救进程中,需要各有关科室支持时,必须及时积极给予保证,病人需要转入病房时,要及时收容,严禁推托,抢救科室有呼救权和转诊权。
3、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紧张而有序地工作。由主管医生和护士长组织抢救,必要时科主任或院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4、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要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5、医护要密切配合,完成各自所担负的任务。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尤其是药物的使用,如药名、药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护士要重复一遍,避免有误。并及时记录于病历上,补开医嘱或处方。用过的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用完后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治疗差错。
6、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稳定,应由护士护送到观察室、病房继续治疗,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急、重症室继续观察与治疗,且需专人看护或经常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