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范道德评议会工作流程,充分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深化以德治村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村民道德评议会负责在全村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村规民约。
2、村民道德评议会是在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组织和发动村民进行道德评议的群众组织,是强化道德教育,促进农民道德水平提高和村风民气好转,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实践的有效途径和载体。
3、村民道德评议会会员应及时了解村民思想动态,评议村民道德行为,并向村党支部提出加强村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建议。
4、村民道德评议会会员必须带头执行公民道德规范各项规定,接受村民监督。
5、村民道德评议会根据道德评议的内容,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方式评议村民道德行为,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6、村民道德评议会会员对于发生在本人所在村的有违道德规范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劝阻,必要时可邀请其他会员参与劝阻工作。
7、村民道德评议会会员对于发生在本人所在村的好人好事应及时向会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