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制度所称安全员是指公司内各部门代理安全员。
二、及时发现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正确纠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不安全行为。
三、负责对新入职或调岗到本部门(班组)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四、每周在本部门(班组)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消防自检自查工作,检查内容必须有记录,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须及时整改,重大隐患报公司领导及公司安全保卫部。
五、安全员每周安全消防检查内容包括:(检查内容必须有记录)
1、查思想:
检查本部门(班组)职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建立,是否重视安全问题。
2、查管理、查制度:
对本部门(班组)开展自检自查,是否完成安全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工作。
3、查隐患
深入本部门(班组)工作现场,查生产劳动设备、劳动条件、操作情况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源、电线、电器设备安全情况;检查工作范围内的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隐患存在。
4、查措施
检查本部门(班组)内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如:劳动保护措施、机器设备安全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等。
5、查教育
检查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知识是否达到标准,岗位安全技能是否熟练掌握,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无证上岗现象。
六、每月按时参加安全会议,对日常生产工作中所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汇报。
七、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
八、安全员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各种安全消防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即:
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处理不放过。
九、公司安全保卫部作为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员的教育工作管理以及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业务培训。
安全保卫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