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客户编号:
甲方: 食品有限公司 分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则,为更好的贯彻和执行双方业已签定的购销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共识,以示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诺在经营甲方产品期间,会严格遵守甲方的市场规划和价格体系(具体品项及价格详见附件),不得低价销售甲方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
二、乙方在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购买甲方产品的净进货额(乙方购买甲方产品的进货总金额减去乙方退货金额的余额),达到一定标准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奖励,详见下表:
净进货额(万) | 奖励标准 | 净进货额(万) | 奖励标准 |
3≤X<6 | 1% | 12≤X<24 | 3% |
6≤X<12 | 2% | 24≤X | 4% |
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间届满后,经甲方确认,乙方获得奖励资格的,从甲方确认乙方奖励具体金额之日起,甲方即将乙方获得的奖励金额返利给乙方。
四、本协议第二条销售甲方产品不包含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新品,关于新品的销售奖励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五、
六、
七、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管辖。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约定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约定的,按购销合同执行。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