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应办理“上海华谊(集团)公司_____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进入受限空间许可证”
二、进入受限空间涉及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三、受限空间的危险危害因素识别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所在的装置(车间)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装置(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和装置(车间)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署审核意见,并由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作业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督人;装置(车间)同时指派监护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所在装置(车间)监护人与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名。
五、作业安全措施
1.所在装置(车间)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进行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落实配备救生设施和消防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远的内容。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容器,采取蒸煮、置换等措施。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将管线拆除或加盲板隔绝。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示。
4.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为落实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当受限空间状态改变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并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5.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安全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班作业或休息。
6.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36V)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和特别潮湿、作业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当安全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8.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设备内温度宜保持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9.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
10.在特殊情况下,宜安排专业队伍作业。作业人员佩戴长管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面具。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由专业人员双人监护。
11.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12.以上措施(条件)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
六、作业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
1.监护人应参加由安全管理部组织的监护人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监护人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2.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3.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
4.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5.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
6.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七、作业人员职责
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对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检查确认,经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对违反本规定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4.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立即停止作业。
5.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八、许可证管理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不够时,应另加附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1年。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一联由申请部门留存,一联由作业人持有,一联由监护人持有,一联由安全管理部门留存。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应一点一证,当日有效。停车检修期间“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三天(期间不得跨越节假日)。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No:
编号 | 施工单位 | |||||||||||
所属单位 | 设施名称 | |||||||||||
原有介质 | 监护人 | |||||||||||
作业内容 | 作业人数 | |||||||||||
作业人 | ||||||||||||
危险危害因素识别: 确认人: | ||||||||||||
采样分析数据 | 分析项目 | 氧含量 | 可燃气 | 分析人 | ||||||||
分析结果 | 采样时间 | |||||||||||
作业时间 |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 |||||||||||
序号 | 主要安全措施 | 确认人签字 | ||||||||||
1 |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断开或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附盲板图),并落实拆装盲板的责任人 | |||||||||||
2 |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 |||||||||||
3 |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 | |||||||||||
4 |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 |||||||||||
5 | 在易燃易爆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 | |||||||||||
6 |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 |||||||||||
7 | 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 | |||||||||||
8 |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气防装备( ) | |||||||||||
9 | 其他安全措施: | |||||||||||
装置(车间) 安全员意见 | 装置(车间) 责任人意见 |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审批意见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完工验收 | 年 月 日 时 分 | 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