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DCS控制系统的安全,确保生产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对DCS系统的维护与检修制定如下规程:
1、系统工程师站、控制站及操作员站的钥匙应由系统维护人员保管。
2、严禁非专业人员及外单位人员进入系统机柜间,对系统盘柜与工程师站进行操作和修改。
3、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软盘、光盘及盗版软件,以防病毒入侵系统。
4、严禁非专业人员将来源不明的光盘、移动硬盘、U盘插在操作员站和工程师站上,以防程序丢失和病毒入侵。
5、各区域操作系统的软件、DCS系统资料(包括图纸、操作手册及各种说明书等)应由计控部技术科统一保管;如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损坏和丢失。
6、严禁非专业工具使用操作站和工程师站上的电源,以免影响正常操作。
7、技术科技术人员应及时做好系统软件、组态程序的备份工作,保管好备份载体(软盘、光盘或硬盘),防止特殊情况下系统破坏或系统资料的丢失。
8、定期检查控制室的空调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生产厂车间,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检查操作员站及控制站柜内风扇的运转情况。
9、系统维护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天两次巡回检查系统控制站、操作站、网络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暂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技术科,并认真做好巡检记录。
10、系统维护人员定期清扫控制站、操作站、主机、卡件,清洗过滤网。
11、系统维护人员定期检查UPS电源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技术科。
12、对系统控制方案的变更,须由计控部技术科会同生产厂工艺人员拟定修改方案,提交相关部门,经审批后方可修改,并应建立变更档案,做好新的备份工作。
13、对于硬件通道的变更、端子接线的修改,应做好详细记录,载入变更档案。
14、系统维护人员应配合技术科和生产厂计控员做好DCS备品备件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