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 | 违反条款 | 法律责任 | 违法行为 | 整改措施 | 处罚 | |||
非法 生产单位 | 18 | 74 | 未经许可从事T生产(设计-维修)活动。 | 立即停止生产(设计-维修)活动 | 在厂家的予以没收 已经出厂的责令恢复原状再没收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
超出许可种类范围进行T生产(设计-维修)活动。 | ||||||||
制造单位 | 20 | 75 | 擅自制造设计文件未经鉴定的TT | 停止制造设计文件未经鉴定的XX | 没收、罚款 | |||
76 | TT未经型式试验即投入制造 | 停止制造未经型式试验的XX | 限期改正--罚款 | |||||
21 | 77 | TT出厂时,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 按TSG的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 限期改正--罚款 | ||||
施工单位 | 23 | 78 | 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 | 书面告知赣州市质监局 | 限期改正--罚款 | |||
TT安装验收后30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给YY | 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给YY | |||||||
生产单位 | 25 | 79 | 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 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 限期改正--罚款 | |||
锅炉清洗过程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 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清洗 | 限期改正--罚款 | ||||||
获过许可的 生产单位 | 18 | 81-1 | 不再具备生产条件 | 按相关要求具备生产条件 | 限期改正--罚款 | |||
生产许可证已过期 | 取得生产许可证 | |||||||
超出许可范围生产 | 停止超出许可范围生产 | |||||||
81-3 |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 | 停止生产 | 罚款 | |||||
19 | 81-2 | 生产/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T | 停止生产 | 没收、罚款 | ||||
销售单位 | 27 | 82-1 | 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淘汰/报废的T | 停止经营 | 没收、罚款 | |||
82-2 | 未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 | 建立T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 | 罚款 | |||||
出租单位 | 28 | 82-1 | 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淘汰/报废的T | 停止经营 | 没收、罚款 | |||
生产单位 | 27 | 82-3 | 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T | 没收、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 | ||||
使用单位 | 33 | 83 | 未办理注册登记证 | 至赣州质监局办理注册登记证 | 限期改正--罚款 | |||
35 | 未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 | 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 ||||||
33/40 | 未按规定设置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标记 | 按规定设置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标记 | ||||||
39 | 未对XX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 | 对XX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 | ||||||
未对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校验 | 对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校验 | |||||||
40-1 |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申报/接受检验 |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申报/接受检验 | ||||||
44 | 未按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 | 按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 | ||||||
69-3 | 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 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
主体 | 法律责任 | 违反条款 | 违法行为 | 措施 | 处罚 | |||
使用单位 | 32-1 | 84 | 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未经监检合格的特种设备 | 停止使用 | 罚款 | |||
40-3 | 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 |||||||
32-2 |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 |||||||
42 | 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未全面检查、消除隐患,仍继续使用 | 在未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前,不得继续使用 | ||||||
48-1 | 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 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 ||||||
有许可的充装单位 | 49-2 | 85 | 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 | 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 | ||||
49-3 | 充装不符合TSG规范的移动压力容器/气瓶 | 充装符合TSG规范的移动压力容器/气瓶 | ||||||
任何主体 | 49-1 | 擅自从事移动压力容器/气瓶充装 | 停止充装 | 取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生产 经营 使用 | 13-2 | 86 | 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T安全管理/检测/作业人员 | 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T安全管理/检测/作业人员 | 限期整改--罚款 | |||
14 | 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T安全管理/检测/作业工作 | 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T安管/检测/作业工作 | ||||||
13-2 | 未对T安全管理/检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 对T安全管理/检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 ||||||
电梯 使用单位 | 36 | 87 | 未设置T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T安全管理人员 | 设置T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T安全管理人员 | 限期整改--罚款 | |||
43-2 | 未将T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置于易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 将T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置于易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 ||||||
电梯 维保单位 | 45 | 88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 | 停止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 罚款 | |||
45-2 | 未按本法及TSG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 |||||||
所有单位 | 61-1/2 | 95 | 拒不接受监督检查 | 责令接受监督检查 | 逾期未改正--停产停业,罚款 | |||
61-3/4 | 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的被查封或扣押的T及其主要部件 | 责令改正 | 罚款--罚款 | |||||
电梯 制造单位 | 22 | 80 | 未按TSG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 | 按TSG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 | 限期改正--罚款 | |||
46 | 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特设监管部门报告 | 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特设监管部门报告 |
人员 | 14 | 92 | 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 吊销从业资格 | ||||
所有单位 | 61-1-3 | 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T(指硬件) | 查封/扣押30<天 | |||||
48-2 | 61-1-4 | 使用、销售达到报废条件/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
(1)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的; (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的;(三)使用的特种设备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的;(四)使用不符合规定参数范围的特种设备的;(五)使用超期未检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六)使用经责令整改而未予整改的特种设备的; (七)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并继续使用特种设备的。
注:《江西条例》封存的情形即《法》中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