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审 核 人 日 期 | 批 准 人 日 期 | ||||
文件历史 | 版本号 | 日 期 | 变更说明 | |||
001 | 2017年09月 | 新制订。 |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专业技术类人才技能知识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职专业技术类人员。
第三章 定义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历教育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理工类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博士学历教育项目;技能知识培训是指与岗位较密切关联的各类专业培训。
第四章 申请条件
第四条 申请学历进修深造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在两年(含)以上;申请技能知识培训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在一年(含)以上;
第五条 所申报专业或技能应与从事工作一致;
第六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
第七条 同等条件下,申请包括国内、外知名大学或培训机构,公司优先考虑/推荐;
第 工作业务特别突出的员工,可适当放宽条件。
第五章 申报程序
第九条 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
1、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是指公司根据整体发展规划,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员工参加的指定培训机构、学校、专业及课题的进修教育;
2、申请人须根据公司要求的培训教育的机构、学校、专业等相关内容,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培训/教育申请表》,并附承办机构、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部门负责人、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公司总经理逐级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 非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
对于非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的机构、院校和专业,员工应凭培训机构介绍、招生简章和《员工在职参加培训/教育申请表》,先经本部门负责人业绩考评初审,初审通过者经公司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对其工作能力、业绩表现、报/学校、报考专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一条 对于参加在职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的员工(非脱产类、半脱产类)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 员工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第十三条 员工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培训的课程项目、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批准;
第十四条 员工在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培训期间按照比例享受公司在岗职工薪资福利待遇。
学习培训类型 | 薪资发放比例 | 其他福利 | 备注 | |
公司组织 | 脱产、非脱产、半脱产 | 100% | 与在岗职工一致 | |
非公司组织 | 非脱产类 | 100% | 与在岗职工一致 | |
半脱产类 | 60% | 与在岗职工一致 | ||
脱产类 | 40% | 与在岗职工一致 |
第十五条 凡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由公司承担全额学习费用,费用包括:培训费、学费、书本费、食宿费等必要的学习费用,申请人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费用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填报《员工在职参加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申请表》、承办培训机构、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
第十七条 经财务部负责人、研发分管领导、总经理逐级审批,审批通过后至财务部备案;
第十 财务部须根据培训期/学期预算费用进行审核,履行学习期间发生费用的相关借款和报销手续;
第十九条 凡非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所需费用由员工先行垫付,公司对完成学习(培训)目标的员工报销学费,培训费/学费以招生简章规定和院校开具的正规为准,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费用报销:
第二十条 申请人填报《员工在职参加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申请表》、承办培训机构、学校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及报销单据;
第二十一条 经财务部负责人、研发分管领导、总经理逐级审批,至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须根据培训期/学期预算费用进行审核,按照培训报销比例履行相应报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 按照下列标准予以报销:
学习培训类型 | 报销比例 | 备注 | |
学历教育进修学习 | 非脱产类 | 80% | |
半脱产类 | 50% | ||
脱产类 | 30% | ||
专业技能进修学习 | 非脱产类 | 100% | |
半脱产类 | 60% | ||
脱产类 | 40% |
第二十四条 对于非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员工未能取得相应技能合格证书或学历的,公司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已经发放费用的,员工应及时予以退还;
第二十五条 员工在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学习期间,如因辞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其它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第二十六条 以上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员工在职参加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申请表》
****公司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