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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3 23: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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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国际法基础上的300多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主权。然而,从单位陆地面积平均拥有的海岸线长度来看,中国只占世界第94位。如果按照可管辖的海域面积与面积之比,世界沿海国家平均为0.94,中国仅为0.3,不到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而我们的邻国日本超过11,朝鲜是2.17,越南是2.19,菲律宾是6.31,都大大超过中国。至于人均海洋面积,世界沿海国家平均为0.026平方公里,而中国只有0.0029平方公里,只是世界平均数字的十分之一,而与我国相邻的海洋国家的平均数都超过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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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国际法基础上的300多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主权。然而,从单位陆地面积平均拥有的海岸线长度来看,中国只占世界第94位。如果按照可管辖的海域面积与面积之比,世界沿海国家平均为0.94,中国仅为0.3,不到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而我们的邻国日本超过11,朝鲜是2.17,越南是2.19,菲律宾是6.31,都大大超过中国。至于人均海洋面积,世界沿海国家平均为0.026平方公里,而中国只有0.0029平方公里,只是世界平均数字的十分之一,而与我国相邻的海洋国家的平均数都超过中国的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国际法基础上的300多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主权。然而,从单位陆地面积平均拥有的海岸线长度来看,中国只占世界第94位。如果按照可管辖的海域面积与面积之比,世界沿海国家平均为0.94,中国仅为0.3,不到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而我们的邻国日本超过11,朝鲜是2.17,越南是2.19,菲律宾是6.31,都大大超过中国。至于人均海洋面积,世界沿海国家平均为0.026平方公里,而中国只有0.0029平方公里,只是世界平均数字的十分之一,而与我国相邻的海洋国家的平均数都超过中国的10倍以上。

  即便如此,上述这些数据,都是在"中国拥有300万平方公里海洋面积"这个前提下而言的。但实际情况是,中国面临着激烈的海域划界争端,要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得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还有相当大的困难。

  我国的海洋国土由黄海、渤海、东海和南海组成,除渤海属于内水不存在争议外,其他3个海区都需要按1982年制定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邻国合理划分。那么,究竟有多少海洋国土处于争议中呢?答案是,有大约12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处于争议中。

  2008年5月11日,越南国防范文茶表示,越南将准许外国人参加南沙群岛旅游。此前,经过越南当局的谋划,越南海军附属的旅行社组织了包括40名特邀在内的130多名游客,首次到南沙群岛旅游。越南当局还表示今后将定期组织同类的旅行团。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在4月16日指出,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越南的做法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中国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越南这是蓄意在南沙搞“主权造势”,包藏着重要的政治企图,想通过把南沙群岛旅游开发成国际旅游线路,慢慢让国际社会认可这些岛屿为越南所有。

  南沙群岛不但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而且拥有大量的石油资源。因此,许多周边国家都垂涎三尺,均想分一杯羹。现在,南沙群岛形势十分危急。除了中国和有驻军外,越南竟然占领29个岛屿、菲律宾占领8个,马来西亚占领5个。除此之外印尼和文莱也宣称对于南沙群岛拥有主权。他们都想通过实际占领而达到合法化,进而进一步变为他们的合法领土。

  与此同期,日本海上保安厅发言人5月9日将一艘中国渔船驶入距离西北部20公里处海域的行为称为“非法进入日本水域”。两天前,中国的海洋调查船“奋斗7号”到海域进行海洋调查,日方竟派出巡逻船警告,要“奋斗7号”离开“日本领海”;中国调查船未予理睬,日方的巡逻船就一直跟踪监视。当天,日本还就此向中国驻日使馆提出“”。新闻报道;日本首相麻生太郎最近又大放厥词说是日本固有领土,并且和美国举行联合军事演习妄图通过美日安保条约把占领合法化。

  专家评论,自古都是我国渔民避风、休渔的栖息地,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如果失去了中国就像被点了穴位的人,将会处处受制。

  因此中国维护自己的海洋权益天经地义;“睦邻之道无它,首在自强”,中国要维护海洋权益,必须加快提高综合国力,实现科技水平和军事现代化的突破,加快从海洋大国转变为海洋强国的步伐。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十五日在北京举行了《中国海洋发展报告二00九》首发仪式。报告指出,中国周边海洋形势相对平稳,黄海形势稳中有忧,东海形势突破与挑战并存,南海形势复杂多变。在南海,目前南沙群岛的安全问题尤为突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南海之争,表面上看是岛礁之争,实质是资源之争。在东南亚地区,南沙群岛争端解决没有实质性进展,中国“岛礁被侵占、海域被瓜分、资源被掠夺”的状况没有改观。中国维维护海洋权益的形势严峻,任重道远。中国的海洋安全形势处于相对和平的态势,但不确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各国之间力量的角逐日趋激烈。

  如何处理潜在的矛盾和冲突,如何应对复杂的海洋权益争端,是事关我国诸多发展利益和重大安全的问题,我们不想称霸世界海洋,但绝不能不重视公约赋予我们的权益。面对我国周边严峻复杂的海洋形势,我们不仅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识,而且要从国家、层面研究对策,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一、完善我国的海洋立法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相继制定和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海洋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海洋环境保》《海上交通安全法》《渔业法》《领海及毗连区法》《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专属经济区和架法》等。可以说,上述法律法规,覆盖了我国管辖的所有海域,使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沿海国在其管辖海域的各项基本权利在我国国内立法中都得到了具体体现。但目前在我国现行的海洋立法中,海洋区域的军事利用、海洋军事行动等方面的内容仍是空白。这些空白让外用舰机在我国控制海域的非法军事行动变得肆无忌惮。因此,与海洋联系最为密切的海军,应该积极推动与平时海上军事行动有关的海洋立法。

  虽然我国制定了诸如《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架法》等法律法规,但与美日等海洋强国类似法律相比,这些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具体表现为:没有明确具体实施部门,没有明确海上执法的主体力量,没有明确哪些具体活动是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也没有明确对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具体处罚措施等等。因此,对已经颁布实施的海洋法律法规必须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否则,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维护国家海上安全都将成为一句空话。

  二、加强海洋意识,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

  加强海洋意识,一是树立海洋安全观,二是树立海洋经济观。首先,一定要像保卫每一寸陆地国土那样保卫每一寸海洋国土。海洋也是的屏障,现在对造成的威胁主要来自海洋,最可能发生冲突的也是海洋。其次,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都与海洋息息相关。海洋运输成本低,80%以上的对外贸易通过海路。如果海洋安全得不到保证,我们的对外开放、经济发展也得不到保障。解决人口、环境和资源三大问题,主要也依靠海洋。振兴海洋和振兴国家、振兴整个民族是连在一起的。三是开发利用海洋的可持续发展,不能"竭泽而渔",防止破坏性地开发海洋资源。另外要防止海洋污染,开发海洋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同步。应该努力提高现有油田采收率和油气资源利用率,还有积极开发可燃冰、潮汐、温差、海流等新的海洋能源。四是积极推动海峡两岸共同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在海洋问题上,两岸有很多观点一致、利益一致的地方,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两岸也有各自不同的优势,可以互补。

  海洋的开发和建设也需要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目前,我国海洋调查工作还远不能完全满足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资源开发和申请外架的要求。我国东海的地质、底质情况至今不清楚,以目前的进展,我国在未来30年内对东海的考察才能达到日本的水平。所以,在当前背景下,我国应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由相关部门抓紧进行全面的海洋调查,掌握全面的海洋学资料,为进行海洋划界在外交谈判或利用法律手段解决争端时提供最重要的科学依据和证据。

  海洋资源的开采需要资金和科技的投入。《公约》虽然规定国际海底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实行“平行开发”的原则,但由于各国综合国力相当悬殊,事实上难以平等。没有高科技的支持和经济的高投入,便没有资格成为“先驱投资开发者”,也无力在深海矿藏开发中竞争。同时,在有争议海域实施的“共同开发”合作模式中,科技优势也有助于收益分配。当今海洋开发难度大、投资多、风险高、周期长,要想取得最好的开发效益,必然要以科技的高投入为前提。

  三、加强我国海上执法力量建设

  中国伟大的航海家郑和曾说:"国家欲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财富取之于海,危险亦来自海上。"

  随着海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海洋开发的深入以及对外合作交流的增加,外国船只进入我国管辖海域的活动也越来越频繁,而现代高科技探测手段的使用已经使得外国船舶从海上获取沿岸国的具有重要军事价值的海洋信息变得轻而易举。因此,能够对活动在我国管辖海域的外国舰船实施有效监管,是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保卫国家海上安全的重要举措。但目前我国的海上执法力量还很薄弱,不能够对所管辖海域进行全方位的实时监管。

  总在会见海军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时强调: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在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中,海军的地位重要,使命光荣。要努力锻造一支与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要求相适应的强大的人民海军。海军担负着捍卫国家领海主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上交通安全的使命。我们必须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加强海军建设,建设一支包括航空母舰在内的现代海上武装力量,提供远洋投放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应对有关国家对中国海洋权益的挑战。

  首先,要加强海军建设。现代高科技战争的形态是非接触、非对称的,在1000公里乃至2000公里之外就能发起精确打击,因此,战场纵深比过去有了数量级的放大。现代国防观念里必须有“拒敌进入一定的海域”、“扩大海上方向的防御纵深”、“保护国家不断延伸的海外利益”等概念,同时作好相应的力量准备。作为海上军事力量的核心,海军的特征是可以利用海洋抵近别国,强国甚至可以在不进入别国的防御范围就攻击对方的沿海和纵深。几次远距离精确打击的高科技战争都是从海上发起的。这就必须提高中国海军的远洋防御能力。如果短期做不到,中国也必须有震慑对手的手段、办法和能力,发展我们的远距离打击力量,提高我们的远洋作战能力,充分利用谋略思想,以增加对手的战争风险,提高我国的安全系数。

  其次,整合现有海上执法队伍,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调度使用。目前,我国有海监、渔政、港监、海警、海关等执法队伍,分属国家海洋局、农业部、交通部、、海关等不同部门。各执法队伍各执其法,致使海上行动难以协调。因此,强化部门的海洋综合管理和统一海上执法队伍,是适应新的海洋形势的需要,是我国海洋开发与保护的需要,是执行公约、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确保国家海上安全的需要。

  四、建立综合的海上安全保障体系,维护 

  应建立防空识别区,加强对沿海海域和空域的警戒和管控。防空识别区是一国基于空中防御的需要,在其领空以外划定的邻接其领空的特定空域。现行国际法不禁止各国在其领空附近的国际空域建立防空识别区。迄今为止,美国、日本、加拿大等30多个国家建立了这种防空识别区。鉴于我国周边的安全形势,特别是海上安全形势,建立我国的防空识别区已经是势在必行。

  建立多边合作安全机制,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交流与沟通。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沟通与合作交流是维护和稳定我国海上安全的重要举措,临时安排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方针。一般来说,争端海域的共同开发是划界前的一种过渡安排,它不妨碍最后协议的达成和最后界限的划定,不意味着任何一方放弃其权利或权利主张,也不得视为承认对方的权利主张。它既不影响有关国家的权利主张,又能以符合经济效益原则和各自利益的方式及时、有效地勘探开发资源,使双方迅速地从商业性石油发现和生产中获得最大经济利益。共同开发在有关国家优先利用争议区域资源的实用考虑与维持各自权利主张或立场之间建立了适当的平衡。

  加强维权巡航。二00八年,中国已建立全海域维权巡航制度,将三百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纳入定期维权巡航制度管理范畴。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国海监各海区总队在我管辖海域进行了巡航监管,对我与邻国存在争议的海域进行了巡航监视。

  走向海洋是所有强国相同的战略选择和道路,当今各沿海国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重视海洋的战略地位及其重大价值。以争夺海洋资源、控制海洋空间、抢占海洋科技制高点为主要特征的2l世纪国际海洋权益斗争呈现出日益加剧的趋势。我国所面临的海洋维权形势也会更加严峻和复杂。如何在新一轮的海洋竞争中,既保卫我国的海洋国土、捍卫我国的海洋权益,又处理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是我们应该思考和应对的重要课题。

浅论我国海洋权益的保护

人们对于21世纪一直有着很多美好的想象,并且认为21世纪就是海洋的世纪。当历史的车轮前进到新世纪的第四个年头时,我们在为我国海洋产业高速发展而自豪的同时,也为我国海洋权益日益受到周边国家侵害而感到愤怒和痛惜。在周边国家对海洋的“重视”和“期望”下,先是3月份南海周边国家竞相在南沙开采油气资源,而后是东海的、冲之鸟岛之争,再到4月份的越南不顾中方,让载有大约60名越南游客和40名“特邀”的船只对其所占领的南威岛和西礁进行为期一周的旅游活动,而后又在南沙群岛中的长沙岛上修建小型机场……类似的侵害我海洋权益的活动正愈演愈烈。就连英国《经济学家》杂志也看不下去,在5月22日以“小就是美”为题称:“在南沙,旅游就是另一种形式的战争。”这种种事件,无疑会让每个中国人感到愤怒。但是,我们在愤怒之后,必须冷静地思考:周边小国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侵害我海洋权益?其真实图谋和手段又是什么?我们应如何保护我国的海洋权益不受侵犯?

争夺海洋权益后的真实图谋

  透过日本、南海周边国家对我国所属海域大肆开发、旅游的表面景象,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其核心还是为了攫取各种各样的利益。而国家海洋权益是综合利益,其中最重要的有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三个方面,周边国家行动的目的也无非是为了这三种利益。

  一、政治利益。海洋权利属于国家主权的范畴,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而形成的一些权利。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由领海基线向外不超过12海里范围的海域为该国领海,领海的主权地位与领土同等并且“此项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专属经济区是主权地位稍低于领海的国家管辖海域,它指的是由领海基线向外不超过200海里但不包括领海的海域。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宣示有关海域主权的归属,既能在国际论坛上拥有更多的发言权,为以后的经济活动、军事活动开道,又是应对国内民族主义呼声、平息国内矛盾的捷径,任何一国在涉及到国家主权问题时都是绝不敢掉以轻心的。

  二、经济利益。如果说政治利益是比较虚的东西,那么经济利益则是实实在在的,日本、南海周边国家正是在这一点上不遗余力。经济利益主要体现为海洋渔业资源和海底矿产资源,尤其是石油天然气资源。上个世纪60年代末,联合国牵头搞了一次从黄海到南海的科考活动,参加活动的一位美国科学家对东海和南海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惊叹不已,惊呼这一海域为“第二个海湾”。此后,东海、南海的不少周边国家就陆续提出主权要求。日本外务省曾露骨地表示,只有争得的主权,日本才可能和中国划分东海架大约2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并进而夺取东海丰富油气资源的一半。一些东南亚国家甚至出兵抢占南沙群岛的岛屿。现在,在本应由中国管辖的30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中,被掠夺最多的海洋资源就是石油和天然气。目前,南沙海域已经有200多个油气田、超过1000口油井被东南亚国家勘探和开发,每年开采的石油超过4000万吨,其中马来西亚的开采量最多,而中国参与开采的却很少。小国文莱竟因石油开采一跃成为东南亚头号富国,这无疑对周边各国有着极大的诱惑力,梦想通过开采石油、天然气走向富国之路。

  三、安全利益。一个国家的安全利益是和发展利益统一的,也就是说国家的发展会遇到哪些安全上的威胁,国防力量就要去关注、减少乃至消除这些威胁。对一个濒海国家来说,出海口和航道就是该国的发展基石,可谓得之则兴,失之则亡。因此,除了能源因素外,和南海诸岛在战略上的重要地位是日本和东南亚各国争夺它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环球时报》曾报道过这样一位日本教师,他对自己的学生说:“如果失去了海洋,日本就将成为关押所有日本人的监狱。”这话表达了日本人对海洋安全的忧虑,虽然有些极端,但也不无道理。南海诸岛地处太平洋与印度洋之间的咽喉,扼守两洋海运要冲,是多条国际海运线和航空运输线的必经之地,也是扼守马六甲海峡、巴士海峡、巴林塘海峡等重要海上通道的关键。谁控制了这条航道,就等于卡住了使用这条航道国家的脖子。仅以重要战略物资石油为例,作为石油消费大国日本,其进口石油的90%以上都要从这条航道经过。对中国而言,其重要性更是自不待言,目前,我国经过马六甲海峡运送的石油数量约占石油进口总量的70%以上,每天通过马六甲海峡的所有船只近60%是中国船只。所以,能否保护好自己在东海和南海的海洋权益,对周边各国来说都是事关利益的极大问题。

  在处理海洋权益之争时,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国情和战略重点以及睦邻友好的外交原则,我国一贯主张“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但日本、南海周边国家中却是应者寥寥。在东海,日本已把置于自己的实际控制之下;在南海,中国与东盟各国虽在2002年11月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规定对南沙拥有“主权”的各国维持现状,不得在有争议的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以及黄岩岛等地区修建新建筑物,但实际情况却是有关国家为维护在南沙的既得利益,继续在南海“主权”问题上向中国展开政治、外交攻势,强化对已占岛礁和海域的军事管控,加快了对南海资源的开发和掠夺。其采取的手段主要有:

  一、借助造势。通过主权声明、宣传是周边国家侵占我海洋权益常用的方法之一。如日本继续辩称是其领土之一,每当我国的海洋调查船、渔船靠近时,就会受到日本军用飞机、舰船的监视、跟踪甚至驱赶。今年3月,我勇士登上了,却遭到了日本的扣留。2003年4月9日,越南在南沙举行了“南沙”28周年纪念大会,以越南国会副阮福清为首的国会代表团以及越国防部副冯光青为首的国防部代表团参加了纪念大会,并先后对越占南沙岛礁进行了“视察”。5月31日,越外交部就中国在南海实施禁渔一事发表了南沙“主权”声明,宣称越南对西沙和南沙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2003年4月,菲律宾在南沙中业岛举行了“设立卡拉延市25周年”纪念活动,菲海军派舰运送地方参加了此次纪念活动。2003年5月,马来西亚在弹丸礁附近海域举行了“拉布安国际海上挑战”娱乐竞技活动,并首次批准27艘钓鱼船和1艘游艇在榆亚暗沙经营旅游休闲项目。周边国家的这些活动的目的无非是为获得岛屿主权进行造势,争取国际和国内民众的支持。

  二、实行战备控制。除了主权宣示之外,周边国家更“擅长”于只做不说的“务实”战备控制,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频繁派战机、战舰侦察巡逻,加强对无人岛礁的管控。在,日本可谓全天候严密监控;在南沙,自2002年11月以来,越南和菲律宾派出飞机和船只赴南沙侦察比往年明显增加;2003年,马来西亚空、海军频繁派遣机舰赴南沙南康暗沙、北康暗沙、南通礁等无人礁滩实施海空巡逻。二是加紧实施海洋勘测。2003年,越南多次派测量组对所侵占的30多个岛礁执行海洋测量任务。同年5月,菲律宾外交部副宣称,为使菲架的范围由200海里延伸到350海里,菲将下大力气在南海进行勘测,9月,菲2艘勘测船赴巴拉望西海岸和南沙群岛海域实施水文和海洋勘测。三是积极提高海上作战能力。日本大力加强海空自卫队建设,妄图在与中国展开第二次中日海战。东南亚各国纷纷推出了现代化建设规划,以海、空军建设为重点,以发展高技术武器装备为突破口,大幅提高海上作战能力,维护其在南沙的既得利益。越南从俄罗斯引进了“闪电”大型导弹艇的生产技术,并拟为该艇装备“白蛉”超音速巡航导弹。印尼先后从俄罗斯采购了多架“苏”式战机。马来西亚也与俄罗斯签署了购买18架苏-30战斗机的协议,还拟向美英等国增购先进战斗机。菲律宾接受了美国和泰国捐赠的多架军用飞机。

  三、掠夺经济资源。除了对东海和南海的海洋生物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外,周边国家更感兴趣的还是海底的石油矿产资源。由于条件所限,日本目前对我东海还仅限于资源调查阶段。据日本《每日新闻》2003年11月25日报道,为了向联合国申请延伸本国架范围,日本会同日本石油矿物联盟、日本钢铁联盟、日本土木工业协会、日本石油开发公司等10个与海洋开发事业相关的团体,组建了“日本架调查公司”,将从2004年起正式开始对日本架的地形、地质情况进行全面勘测。日本计划在2009年5月之前向联合国提交有关日本架的详细勘测资料。日本媒体认为,此举将扩大日本架范围。据报道,中国部分架和专属经济区已被日本划入勘测范围,其中就包括中国领土附近海域。

  四、组织旅游开发。进入2004年以来,日本和南海周边国家对我海洋权益的侵害又增加了新的样式:旅游开发,企图把海洋岛屿争夺民事化。4月19日,在越南当局的谋划和默许下,越南海军附属的“海清”旅行社组织了包括40名特邀在内的130多名游客,首次到南沙群岛“旅游”。据越南《投资报》5月5日报道,越南旅游总局旅行司副杨春会称,游客们对4月底结束的“长沙之旅”“印象颇佳”;不久的将来,越南旅游总局还将开通从胡志明市直飞长沙群岛的航班。5月11日,越南国防范文茶表示,越南将准许外国人参加南沙群岛旅游。范文茶辩称,南沙群岛是越南领土,越南组织南沙旅游没有什么不妥。此前,越南当局还表示今后将定期组织同类的旅行团。越南外交部新闻发言人黎勇称:“组织赴长沙旅游是越南在越南领土内的正常民事活动”。此间观察人士指出,这次越南实施首次南沙旅游,其目的就在于以旅游为名宣示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使南沙问题民事化、国际化。不仅如此,更值得警惕的是,越南还提出了要向南沙群岛移民以加强各岛开发力度的设想,并提出要把所谓的海岛“社会经济发展”与“国防安全建设”结合起来。其实,这次旅游活动已明显看到越南军方参与的痕迹:游船是海军军舰,组织者有军方背景,参观项目中包含了参观在越南军方占领区设立的设施等。而且,越南方面以保障旅游安全为由,“在的帮助下制定了各种保护游客的方案”,甚至公然宣称,“此次旅游是经过国防部批准的”。

  五、进行军事演习。为提高针对南海作战的实战能力,东盟各国还纷纷举行针对性演习。2003年,越军在北部湾和南沙先后举行各类演练6次,其中仅以支援南沙作战为背景的演练就达4次。马来西亚海空军在西马东部至南沙一带海域举行了代号为“金剑-23/2003”的年度例行性海空联合演习。此外,东盟国家加强了对外军事交往和合作,频繁举行针对南沙问题的联合演习,在南沙问题上联合对我的意图日趋明显。菲律宾与美军先后举行了以支援南沙作战为背景的“肩并肩2003”及“卡拉特2003”等联合演习,并与马军在南沙海域举行了菲马边境协同巡逻演习等。今年3月初,历时15天、由近5000名美国和菲律宾军人参加的“肩并肩-2004”联合军演悄然闭幕。有了美国的支持,菲律宾无疑将更加有恃无恐。日本也不甘寂寞,除在东海与美国经常进行联合军事演习外,也加强了与东盟各国的军事交往。2003年,日本自卫队参谋长联席会议石川康率领高级军事代表团访问了越南,就加强两事合作、打击恐怖主义等问题与越方军政高层进行商讨。4月11~14日,2艘日本军舰访问了越南胡志明市。2003年8月25日,日本海上自卫队训练编队抵菲律宾马尼拉港进行了访问。此外,菲、日、印尼还于去年3月1日至7日举行了“2003年度海上反油料污染”联合演习。

我国可采取的方略

  面对周边国家的种种活动,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有效措施才能避免我国海洋权益遭到进一步的侵害已是应予高度重视的问题。一些研究海洋权益的专家认为,中国在宣示海洋主权、争取海洋权益上要充分利用法律、政治、外交、经济、科研、文化、旅游等各种手段。海洋研究专家则特别强调对争议海域和岛屿的行政管理、经济开发、科研调查、文化传播及旅游开发等,认为这样才能强化中国在争议海域的存在,在政治、法律、外交解决中赢得主动。笔者认为,中国在海洋权益的保护上除了依靠历史证据和上述策略外,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作好战略性长远规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越南之所以胆敢发起南沙旅游,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长期准备的结果。据报道,越南开发南沙群岛的旅游资源计划久已有之,早在1998年,根据越的指示,越南旅游总局就对南沙群岛进行了为期14天的考察,而后向相关部门提出了一项提案,并递交审批,当年就批准了这一提案。据越南旅游总局旅行司副杨春会称,本次南沙之旅仅仅是“越南旅游业开辟新的旅游领域的一次尝试”。如果资金足够的话,下一步还将投资购置专门的旅游船队。越南旅游总局甚至还考虑到了南沙旅游的季节性问题及旅游淡季的游船利用问题。其发展步伐可谓一步一个脚印,俨然把南沙看作了自己的领土。为了更好地防止周边国家侵害我海洋权益,保护我海洋资源,针对有关国家所采取的手段,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从战略高度作好我国海洋产业、海军发展的规划。一方面要确保首先实现回归这个重点,同时还要兼顾到东海和南海的权益,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建立高效协调机构。越南此次旅游活动是在其国家旅游总局、机构、等各部门紧密的配合下进行的,这一点上对我们也是警示和启发。目前中国涉及管理东海、南海有争议岛屿的部门不少,但缺乏一个协调组织机构。维护海洋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管理或是各个部门各管一摊,力量太薄弱。必须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联系协调有关海洋权益维护的工作,使我国外交、海洋机构、海军、科调、民间力量有机地协调起来,互为补充,平时作好预案,一旦有事便能快速反应。最近,我国第一批海监飞机加入了海洋执法行列,这无疑给我国海洋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新的途径。

  三、加快联合性调查开发。依据2003年7月1日生效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谁对某岛进行管理开发,谁就享有其主权。这也是日本为什么不惜投入巨资去维护冲之鸟岛的原因。国际去年不顾印尼的将利吉坦岛和锡帕丹岛判给了马来西亚,这一点无疑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目前,我国对东海、南海有争议岛屿的开发还不够,而且由于各种原因的,我国还不能对、南沙诸岛实施有效控制,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眼看着周边国家掠夺我们的海洋资源。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联合性调查开发:一是我国国内各有关单位在协调机构的协调下,对上述岛屿进行资源调查,这既是一种显示主权的行动,也为将来进行资源开发打好基础;二是以承包的形式鼓励国内团体或个人对我国有关海域进行开发(如今年5月底河北省海洋局以竞拍的方式把渤海部分海域承包给了渔民),这可以大大激发国内民众开发海洋资源的热情;三是联合国外大石油公司开发东海、南海油气资源,既解决了我国目前面临的资金、技术困难,又可大大减小开发的风险;四是联合周边国家进行渔业、油气资源的开发,按照“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实现主权归我、资源共享。关于这一点,我国去年已和菲律宾、越南达成了共同开发南海油气资源的协议,但落实得还不够好,需要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四、加强持续性实际控制。从海洋争端解决的实践来看,先实际控制争议地区是最常见的宣示主权的方式,然后才是其他手段的跟进。从国际惯例来看,实际控制的时间越长,解决争议时就越有优势。日本在设灯塔,加强警戒,越南在南沙搞国际旅游项目开发等行为,都是在通过各种手段确立对有争议海域的实际控制权。越南《先锋报》前不久还发表长篇署名文章,从维护“国家主权”的角度评价和宣传“南沙观光”路线,宣称此次活动的政治性、民族性和宣示“主权”的意义,要远远大于一般性旅游活动的意义。目前,在南沙群岛中,除我国控制的永暑礁等7个岛礁和控制的太平岛外,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已陆续侵占了我40多个岛礁。我国在保持对上述8个岛屿实际控制的同时,还应该考虑到对周边海洋的有效控制,通过军机、军舰巡逻、演习等方式展示我海军力量。尽管这对于目前我国的海军力量是个考验,但惟如此才可以慑止周边国家对我岛屿的进一步侵占,并为以后解决这些争端创造条件。

五、实施决定性力量建设。马汉曾说:“不管相邻国家之间的斗争的决定性因素是什么,当提出对政治上软弱的相距甚远的地区实施控制时--不管他们是正在崩溃的帝国、无主义的共和国政体、殖民地、孤立的军事基地或是小于某种规模的岛屿--最后必须取决于海军力量,取决于海上有组织的军事力量,他们象征着所有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交通线。”“最重要的是在这些沿海地区长期保持一支优势海军,这样就会立即使敌人处于一种困难的守势。”同样,对于中国而言,要做到完全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也必须拥有一支决定性的海军力量。没有海上力量对争议海域的实际控制,就无法搞开发、旅游、管理和执法,就谈不上有效维护我国的领土领海主权。当我们的海上力量能够走进“蓝水”,在“第一岛链”外执行任务时,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就会增大,中国维护自己海洋权益的安全系数就会大大提高。

崛起时代的中国海权,如何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在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中,海军的地位重要,使命光荣。要按照中国特色军事变革要求,推动海军建设整体转型,提高海军信息化条件下防卫作战能力。努力锻造一支与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要求相适应的强大的人民海军。

  ——中国国家

  2008年9月25日21时10分,载着三位中国太空人的“神州七号”飞船成功发射,9月27日下午16时30,翟志刚的脚步踏进了太空,中国就此成为全球第三个实现太空行走的国家。 五星红旗在高边疆飘扬无疑是振奋人心的,中国航天的伟大成就是中国崛起的绝好诠释。但是,当我们把目光回到地球,我们会发现,太空属于未来,而海洋则决定当下。

  2008年8月,青岛主办了奥帆赛;2007年,中国人第一次组队参加全球闻名的美洲杯帆船赛;也是在2007年,中国船舶工业产量跃居世界第一;同年,美国海军情报部发表《中国海军2007》报告,声称,随着新型弹道导弹核潜艇、船坞登陆舰、大型防空驱逐舰的服役,中国海军已经成为亚洲最强大的区域性海上力量之一。

  但是,面对海洋世纪,我们真的准备好了吗?

  海权支撑大国崛起

  人类的古代史是一部陆权史。而近代史则是一部海权史。尽管麦哲伦、哥伦布们驾驶风帆驶向世界尽头的时候,海权作为一种理论甚至还没有成文。但实践先于理论的海权终归还是决定了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500年来的走向。

  大航海时代带来的地理大发现、初步实现全球性物资流通和掠夺性贸易支撑了葡萄牙和西班牙百年的强盛;继之而起的大不列颠更是依靠控制海洋而称霸三百年。及至美国崛起,两次世界大战,列强们既是出于海洋战略带来的殖民地利益的争夺和贸易主导权之争,而解决此类冲突的战场也有相当部分集中于海洋之上。

  两次世界大战的经验都表明,海权对陆权具有特殊的优势,掌握制海权的一方可在世界范围调动各种资源来压制坚持陆权战略的一方。海权能够凝聚分散的陆权势力从而形成合力,因而是陆权的“倍增器”,因此,获得强大海权的陆权帝国的影响力要远远超过没有海权的陆权帝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何英国与德国在北非发生激烈争夺?因为德国一旦占领北非控制中东后,就会把英国本土同它的庞大殖民区域拦腰截断,英国就难以调动雄厚的海外力量投入战争。

  从历史宏观而论,大致从15世纪末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开始,随着航海技术的发展和提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科学技术出现于同“心脏地带”毗连的“内新月形地带”,世界贸易中心由波罗的海、北海、地中海转移到大西洋沿岸,海权在世界范围内开始向强大的陆权挑战。17-21世纪之间,更出现了海权势力对陆权势力进逼的总体趋势。冷战的结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海权对陆权的胜利。代表“心脏地带”陆权势力的苏东集团崩溃后,海权势力很快占据上风,美英为核心的海权势力以“外新月形地带”和“内新月形地带”为前进基地,迅速从东、南、西三个方向突入“心脏地带”。在欧洲方向上,通过波黑战争、科索沃战争、北约东扩等契机,从西面渗入“心脏地带”。在亚洲方面,以“9·11”恐怖主义袭击为契机,美英在印度洋、阿拉伯海、波斯湾和地中海地区集结兵力,先对阿富汗开战,随后发动推翻萨达姆政权的第二次海湾战争,由西南和南面进入“心脏地带”,美国通过阿富汗战争趁势在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建立军事基地,并对蒙古实施军事援助,从东面楔入“心脏地带”。这种战略格局表明:昔日完整的“心脏地带”的陆权势力已面临被海权势力切割的危险,陆权势力全面处于守势。陆权作为古代世界主角已经让位于海权。

  海权与中国近代史

  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承认,中国历来都是一个海权从属于陆权的国家。历朝历代,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明的中心都远离海洋。虽然海上贸易即使在封疆禁海的年代也从未中止过,但海洋、海权从未进入过中原统治者的核心视野。

  郑和是中国历史上有关于海洋的唯一重大的命题,下西洋的时间的确早过达·伽马、早过哥伦布,规模也远超大航海时代初期西方探险家的想像。但郑和和他的船队如同陆权书写的中国历史上一个一闪而过的烟火,绚烂之后,归于沉寂。

  当阿尔弗雷德·塞耶·马汉开始撰写《海权对历史的影响》,将西方利用海洋、控制海洋的思想系统化,理论化的时候。中国正在建设其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唯一的一支近代化海军。错过了大航海时代的中国,在列强海上力量侵袭的压力下,试图用白银买来海军,买来海防。数以百万计的白银换来了19世纪70年代最优秀的铁甲舰队,但海权的观念,海洋意识是买不来的。清代的海防长期以海盗和海上异己势力为对象,海防体系是以陆基为主(即以海口露天炮台为主)、近海小型战船为辅的水陆相维体系,海岸兵力分散布置。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就将这种星罗棋布的水陆相维的海防体系摧毁,清廷改变战略方针为“重防其入”,修筑了军港,组建了北洋、南洋和福建水师等海上机动作战力量,但仍以确保近海、内河与沿海城市安全为首务。中国对海权的理解仅止于此。

  在马汉“海权三部曲”的最后一本《海权的影响与1812年战争的关系》出版之前,中国历史上这支唯一的铁甲舰队已经在黄海被另一个海洋立国的国家——日本——击败并最终烟消云散。

  回顾这段历史,我们不能说近代中国有海无防是导致衰弱的根本原因,但在一个海权对陆权开始形成优势的时代,海疆大开肯定是一个陆权主导的国家面临困境的重要原因。

中国的海洋世纪到来 

  考察百年左右的时间,不难看出中国社会转型的清晰轨迹:即从传统农耕“内向型经济形态”向“依赖海洋通道的外向型经济形态”的演变,由此带动了中国社会的文化、政治、军事、外交、法律、教育、道德、风俗等全面转型。尽管因国际和国内因素的影响,百年转型过程中出现过曲折和断裂,然而基本趋势未变,尤其至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经济结构与社会转型呈现加速趋势。时至今日,我国对国际能源的资源型商品的依赖程度增加。我国原油、铁矿砂、氧化铝、铜矿石等进口依存度已经高达40%-90%。2006年中国原油进口量为1.45亿吨,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第三大石油进口国,同时在石油消费方面也仅次于美国。未来15年,中国对石油天然气的需求,增长会更加明显;此外,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目前已经达到万亿美元的规模,2006年的进出口总额更高居世界第13。海外贸易已成为中国的主要经济结构,中国经济发展日益依赖于“海上生命线”以及远离本土的海外贸易区域的稳定。随着中国经济对外依存度的提升,日益快速融入国际经济体系,中国已有史以来第一次进入“依赖海洋通道的外向型经济”状态。

  进入21世纪后,中国社会建设海权的要求变得越来越强烈。面对中国建设海权的呼声,某些西方国家和周边地区对中国深怀疑惧之心,就连我们自己亦感惊诧。别人的疑惧、我们的惊诧,都来自历史经验和启示.来自“依赖海洋通道的外向型经济”召唤强大海权的千古不变的历史定式,以及国家政治、外交、军事等即将面向海洋的逻辑展开。

  中国海权意识的觉醒

  2006年7月,中国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的活动引起了外界广泛关注,一些西方观察家认为,郑和当年航行的路线(从马六甲经霍尔木兹海峡到阿拉伯半岛,再从伊朗到东非)正是今天中国的海上运输命脉。美国鹰派学者由此宣称中国正试图重新振兴“郑和之路”。他们认为,中国正在郑和当年航行的线路上通过发展援助、贸易往来以及投资建造公路和港口,逐步加强战略据点的建设。他们还为中国这些正常的海外投资行为总结为一个中国的战略——“珠链战略”。《华盛顿邮报》说,珠链上的珠子已经安置在缅甸,泰国和南中国海。

  美国的担忧可以有多种解读,但其中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经历了几个世纪的闭关锁国后,中国人的海洋意识正在觉醒,海上权益正在成为的战略考虑。正如国家海洋局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杨金森所说,“海洋开发和建设海洋强国已经写进了十六大报告,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

  2006年6月30日,国家海洋局牵头召开了《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来自有关部委涉海部门和单位的近25位专家和领导与会。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这是继1998年中国发布《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和2003年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计划纲要》后又一次带有标志性的工作。这是我国首次将海洋事业发展列入国家专项规划。国家海洋局副孙志辉认为,“这对我国实施海洋开发的战略部署,推进建设海洋强国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2004年3月10日,中国国家在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上强调:开发海洋是推动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要加强海洋调查和规划,全面推进海域使用管理,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促进海洋开发和经济发展。总理也专门做出指示:国家海洋局应把工作重点放在规划、立法、管理上,按照“三定”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认真履行海洋行政管理职责。

  相关部门和机构已开始强化对国民的海洋意识教育,如我国部分高校开始设立专门的《海洋国土》课程并出版了有关教材,电视台在晚间黄金时间连续播放了四十集大型电视系列片《走向海洋》,收视率也不错。另外,一些地方开始定期举行海洋节和海洋论坛。

  全球利益需要一支蓝水海军

  海防之于中国这样一个拥有300万平方公里海域的国家而言意味着什么已经无需再做讨论。我们要问的是,在中国和平崛起,融入国际社会,利益日益全球化的年代,中国需要一支怎样的海上力量来保卫我们的海洋权益和海上权利。

  新中国成立半个世纪以来,尽管曾经经历了艰难的时期,但中国仍然建立起了一支兵种齐全的海军,但目前海岸防卫能力仅限于第一岛链以内,为应对急剧转变的战争模式和战争形态,中国的国土防御策略必须将国防战略的视角覆盖本国利益所在的所有领域和地域。中国对外贸易,绝大部分都是依靠海上运输,海上航线的安全直接影响经济发展,任何主要海上通道的阻断都会对中国经济造成严重打击。但是,中国日前有限的海军力量,尚难确保从中东和非洲运回中国的石油天然气船只万无一失,能源安全操控在美国等海权大国手中的现实,令国人不安。

  海权是一个国家运用军事力量对海洋的控制能力,其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海上力量(海军)的强弱,国家提出“需要锻造一支强大的、确保随时有效执行任务的海伍”,是实施中国海权战略的号令。发展“蓝水”海军,作为中国海权战略的第一步,已使这种令国人尴尬的情况有所改变,但与大国掌控海权的要求,与真正的蓝水海军相比,还有相当大的一段距离。

  日前中国海军在世界的地位究竟如何?国际军事界一般认为,中国海军虽在舰艇数上仅次于美、俄海军,位居世界第三,但在质量上比英国和法国海军都落后,由于没有航空母舰和巡洋舰等大型舰只,加上防空与反潜能力薄弱,海上补给和空中加油问题很大。

  美国前任国防部军事战术专家洛克非斯认为,中国海军日前在亚洲地区具有相当实力,中国潜艇封锁战理念运用十分纯熟,但是远征陆战作战思路还比较保守。虽然中国海军的潜艇战斗力显著,但目前其水面舰队的地区外战斗能力尚显不足,除了4艘从俄罗斯引进满载排水量近8000吨现代级导弹驱逐舰以及刚刚成型的2艘兰州级驱逐舰外,根本没有能在己方陆基空中力量防区外为自己的两栖提供支援的水面战舰。中国海军缺乏足够多的区域防空战舰以帮助舰队抵御敌方飞机或反舰导弹的攻击。

  英国海军分析家杜宁则认为:“中国海军现有三个舰队,目前的计划就是希望在海峡和有争议的南沙群岛获得真正有效的作战能力。但要获得这种能力,中国海军还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缺乏有效的海上制空能力,难以在战时为舰队提供可靠的保护。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中国是否要建造航母——真正‘蓝水’海军的核心和象征。”

海洋权益是海洋权利和海洋利益的总称,包括领土主权、司法管辖权、海洋资源开采权、海洋空间利用权、海洋污染管辖权、海洋科学研究权以及权益、海上交通权益等。海洋权益是国家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权益的实现是解决我国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的重要出路,是我国经济腾飞国力强盛的必由之路。了解我国海洋权益的现状,积极有效地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对于我国有着重要的意义。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海洋权益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1982年通过并于1994年开始生效。它所建立的海洋法律制度第一次对海洋权益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规定,从而使各国开发和利用海洋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截至目前,已有155个国家和实体批准了《公约》,我国于1996年5月15日批准了《公约》。

    《公约》涉及海洋法几乎所有方面的问题,其主要内容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对传统的基本海洋法律制度,例如领海、毗连区、架和公海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另一方面是制定了许多崭新的海洋法律制度,例如专属经济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岛屿、国际海底区域、海洋科学技术、海洋环境保护等制度,极大地拓展了沿海国在海洋上的管辖范围,沿海国可以将管辖海域范围从传统国际海洋法所规定的3海里或12海里扩大到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架,而且宽架国家还可以主张超出200海里范围的架。《公约》实质上是对海洋归属和管辖的一次重新调整,是海洋资源和权力的一次再分配,是当代国际社会关于海洋权益和海洋秩序的基本文件,标志着新的海洋国际秩序的建立。

    《公约》的生效,意味着人类进入了全面开发和管理海洋的新阶段。  《公约》唤醒了沿海国家开发和维护海洋资源的意识,进而引发了争夺海洋岛屿、海洋国土、海洋资源和海洋通道的新的争斗,使世界热点集中到海洋上,不仅霸权主义国家继续谋求海洋霸权,广大发展中国家也在海洋问题上日益觉醒,尽可能大地圈占海域。由于大多数国家彼此相邻或相向,沿海国家的利益往往与其相邻或相向国家的利益交织在一起,矛盾的焦点是主权的获得或享有以及相应资源的占有或分享。同时,《公约》是世界各国政治妥协的产物,因此还存在着许多模糊不清之处,各国总是从最有利于本国利益的角度出发来解释、运用《公约》,这也留下了许多引起争议的隐患。随着更多的国家批准加入《公约》,海洋权益面临一次全面再分配。海洋权益的斗争将越来越复杂。全世界有300多处海域出现划界纠纷,有争议的岛屿达100多个。

    中国海洋权益的现状

    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领海和毗连区的宽度主张有了国际法上的依据和保证: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架制度拓展了我国的管辖区域;国际海底区域制度使我国有机会成为深海采矿的先驱投资者,并在东北太平洋有一块15平方公里的矿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过境通行制度对中国发展远洋交通、走向海峡提供了便利。总体来说《公约》对我国是有利的。

    但是从另一方面《公约》也给我们带来一些负面效应。随着《公约》的正式生效,我国的周边国家纷纷完善海洋立法,调整海洋和海洋战略,不顾历史事实和海洋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和以往的判例,不恰当、不严肃地引用其中对其有利的条款来侵害我国的海洋权益,使我国的许多海域和岛屿无可争议的历史主权面对不少新的争议,对我国海洋权益的维护形成了严峻的挑战。

    1.我国岛屿被侵占。在东海,中国固有的领土被日本非法占有。自古都是我国渔民避风、休渔的栖息地,但被日本实际控制,日本不仅反对我国海军接近,连我国科考船也不能接近,甚至我国渔民也不能到附近海域捕鱼。日本拒不承认中国对的主权。在南海的南沙群岛,有40个岛屿被他国侵占,中国实际控制的只有8个。

    2.海洋资源被掠夺。与岛屿主权归属的争端相伴而生的是以资源为核心的各种矛盾。南海周边国家和地区目前在南沙海域投入开采的油井已经超过1000口,这些油井绝大部分位于南海断续线中国一侧海域,每年开采的石油超过6000万吨。此外,我国从1999年开始在南海实行夏季休渔制度,但有的国家不但说中国“无权宣布休渔”,而且乘我国渔民休渔之机大肆捕捞。

    3.海域划界矛盾重重。我国濒临黄海、东海、南海。由于海域狭窄造成我国与海上邻国海域划界的矛盾比较突出。在黄海和东海其宽度最宽处只有360海里,不足400海里,出现海域主张重叠的情况。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黄海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有的国家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十几万平方公里。东海架是中国的自然延伸,因此面积77万平方公里的东海海区中应归中国管辖的为54万平方公里,但是日本却提出中日两国是共架国,要求按中间线划分海域。按此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十几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

    4.海上运输通道的潜在威胁。南中国海由于其重要的战略地位,被纳入美国的全球战略之中,被美国列为要在世界控制的16个海洋咽喉要道之一。美国对南海问题的已由“消极中立”转变为“积极中立”,并且宣称在美日联合安保范围之内。南海地区被日本视为传统势力范围,南海交通线被看作是日本的生命线,因此,日本以“确保海上航行自由”、“反对使用武力”为借口,积极涉足中国南海事务。近年来,美日两国以打击海盗恐怖活动和维护国际航道通畅为由,正力图控制被称之为中国海上生命线的马六甲海峡,因为目前中国进口原油的90%以上需要通过油轮经马六甲海峡运输。这些外部势力的因素将对中国的积极发展和造成严重威胁。

    中国维护海洋权益的策略思考

    如何处理潜在的矛盾和冲突,如何应对复杂的海洋权益争端,是事关我国诸多发展利益和重大安全的问题,为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临时安排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方针

    共同开发是指有关国家在暂时搁置对资源开发的专属性主权权利争议的情况下,在相互协定的基础上,以某种合作方式勘探和开发重叠主张海域的相关资源。它是世界上很多国家认可和采用的一种功能性合作制度。这种制度安排与《公约》第74条和第83条的要求是一致的。一般来说,争端海域的共同开发是划界前的一种过渡安排,它不妨碍最后协议的达成和最后界限的划定,不意味着任何一方放弃其权利或权利主张,也不得视为承认对方的权利主张。它既不影响有关国家的权利主张,又能以符合经济效益原则和各自利益的方式及时、有效地勘探开发资源,使双方迅速地从商业性石油发现和生产中获得最大经济利益。共同开发在有关国家优先利用争议区域资源的实用考虑与维持各自权利主张或立场之间建立了适当的平衡。

    在东海,如果中日两国能对东海架进行共同开发,无论于中国还是日本,均是有益的。一方面,中日两国都是石油消费大国和进口大国,另一方面,中日石油公司已有十几年的合作历史,中日石油公司在渤海湾的联合开发是相当成功的。通过实施共同开发,两国均可在不放弃其权利主张的前提下,增加新的石油来源,从中国方面来讲,还可获得资金和技术。在政治上,共同开发也有助于维护东海地区的稳定。事实上,日方始终没有明确拒绝过中方共同开发的提议。

    在南海,南沙群岛的争议涉及到五国六方,其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了妥善解决南海争议问题,我国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大局出发,创造性地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到如今,南沙群岛争议的解决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发展态势。一是中国与东盟各国于2002年11月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旨在保持南海局势的稳定,强调以和平方式解决争议。二是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渔业合作协定于2004年6月生效,这是中国与周边国家第一次通过和平谈判解决海域划界问题,对推动南沙等海洋争端的解决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三是中、菲、越三国石油公司于2005年3月签署《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南沙争端当事国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面迈出了历史性、实质性步伐。从更大范围看,中国与东盟国家已经确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并正在建设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这无疑有助于缓和南沙局势。当然,由于各方不会轻易放弃主权要求和既得利益,南海问题的解决仍具有相当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2.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是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保障

    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和我国主张,可能划归中国管辖海域的面积有近300万平方公里,但有争议的海域面积却高达120万平方公里。中日东海架之争所涉冲绳海槽的地位急需海洋地质资料加以证明。日本认为,中日两国属于共同架,冲绳海槽只是两国自然延伸的一个偶然凹陷,不能中断两国架的连续性。基于此,日本主张以等距离标准中间线原则来对中日东海划界。为了求得证据上的支持,日本从2004年到2009年投资1000亿日元来对东海架进行勘探,争取在2009年上半年向联合国架界限委员会提交日本的调查数据。目前有实力的沿海国及我国邻国韩国、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等国都投巨资进行大洋调查。尽管我国自1958年进行过全国海洋调查,1977年进行过渔业资源和海洋物理、地质调查,2006年启动“中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即“90目”,但目前,我国海洋调查工作还远不能完全满足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资源开发和申请外架的要求。我国东海的地质、底质情况至今不清楚,以目前的进展,我国在未来30年内对东海的考察才能达到日本的水平。所以,在当前背景下,我国应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由相关部门抓紧进行全面的海洋调查,掌握全面的海洋学资料,为进行海洋划界在外交谈判或利用法律手段解决争端时提供最重要的科学依据和证据。

    其次,海洋资源的开采需要资金和科技的投入。《公约》虽然规定国际海底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实行“平行开发”的原则,但由于各国综合国力相当悬殊,事实上难以平等。没有高科技的支持和经济的高投入,便没有资格成为“先驱投资开发者”,也无力在深海矿藏开发中竞争。同时,在有争议海域实施的“共同开发”合作模式中,科技优势也有助于收益分配。当今海洋开发难度大、投资多、风险高、周期长,要想取得最好的开发效益,必然要以科技的高投入为前提。

    最后,加强海军的军事建设需要高科技和高投入。海洋维权须以实力作为后盾,必须拥有强大的海上力量。总在会见海军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时强调: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在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中,海军的地位重要,使命光荣。要努力锻造一支与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要求相适应的强大的人民海军。海军担负着捍卫国家领海主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上交通安全的使命。我们必须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加强海军建设,建设一支包括航空母舰在内的现代海上武装力量,提供远洋投放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应对有关国家对中国海洋权益的挑战。

    3.加强对争议海域的实际控制是维护海洋权益的主要途径

    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在14世纪就已发现并命名了,比日本早500多年,全世界最权威的地图册伦敦泰晤士世界地图集到上世纪80年代其标识南中国海是属于中国的。而如今日本在上树立界碑和标杆,设立灯塔,阻止任何中国人靠近。南沙群岛呈现出一种被瓜分的状态,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在部分岛屿上还有驻军。在这些争议地区我国为什么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究其原因,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过去缺乏对这些地区的实际控制。中国过去在海洋主权的主张上过于依靠历史证据。对于现实存在重视不够。

    这一现象也是对我国南海问题的精确概括。在当今各国瓜分海洋的斗争进入白热化的形势下,我们要加强对争议海域的实际控制,国家应当采用寓维权于开发之中的,来宣示海洋主权,争取海洋权益,充分利用法律、政治、外交、经济、科研、文化、旅游等各种手段来强化中国在争议海域的实际存在。

    走向海洋是所有强国相同的战略选择和道路,当今各沿海国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重视海洋的战略地位及其重大价值。以争夺海洋资源、控制海洋空间、抢占海洋科技制高点为主要特征的2l世纪国际海洋权益斗争呈现出日益加剧的趋势。我国所面临的海洋维权形势也会更加严峻和复杂。如何在新一轮的海洋竞争中,既保卫我国的海洋国土、捍卫我国的海洋权益,又处理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是我们应该思考和应对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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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国际法基础上的300多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主权。然而,从单位陆地面积平均拥有的海岸线长度来看,中国只占世界第94位。如果按照可管辖的海域面积与面积之比,世界沿海国家平均为0.94,中国仅为0.3,不到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而我们的邻国日本超过11,朝鲜是2.17,越南是2.19,菲律宾是6.31,都大大超过中国。至于人均海洋面积,世界沿海国家平均为0.026平方公里,而中国只有0.0029平方公里,只是世界平均数字的十分之一,而与我国相邻的海洋国家的平均数都超过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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