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参评对象: 参评学科: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 分 细 则 | 评 审 情 况 | 得分 | 评委签字 |
实地 考核(10) | 1.实地考核 | 10 | 依据《 同志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实地考核项目汇总表》总分计分。 | |||
面试 | 2.业绩述职面试。 | 20 | 依据市教育局职改办提供的统分表赋分。 | |||
教育 教学 能力 (27) | 3.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 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任现职 以来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工作(含中层副职 及年级组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按 规定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音体美等学科教 师按规定可用带代表队的工作经历作为班 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相关经 历由学校初评委员会集体签名认定。 | 6 |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满 3年计3分,每增加1年加0.3分;校级、县级、 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或班主任期间优秀班集体 每次分别加0.5、1、1.5分;所负责部门获县级、 市级优秀的加0.5. 1分(县级市级均有,只按市 级加分)。(班主任工作年限与学生管理工作年限 重叠的不重复计算,未重叠年限可分别计算)。学 会、协会等民间团体的荣誉证书不列入。 | |||
4.教案、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学设计。 教案要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备课细致认 真,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内容细 致,重点突出,有课堂教学反思。 | 4 | 查看参评人员近五年连续2个学期教案、教学计 划、教学总结,市级集中评审确定优秀、良好、合 格等次分别计3、2、1分;根据参评人员近五年内 紧贴参评学科的1篇教学设计,评定为优、良等次 分别计1、0.5分。 | ||||
5.教学比武、片段教学比武、说课、示范课、 展示课、公开课、研讨课、录像课。教学竞 赛中获奖类别未注明的证书,需提供通报文 件或颁证单位证明;参加示范课、展示课教 学比武(竞赛)的视作教学比武,各类培训 班所上之课不列入。 | 4 | 任现职以来参加教学比武、片段教学比武,获省级 及以上、市级、县级、校级奖励分别计4、3、2、 1分。示范课、展示课、说课、公开课、研讨课、 录像课减半计分。不同内容可累计计分,满分4 分,只获县级及以下此项分数不超过2分。 | ||||
6.教师专业素质竞赛。集体备课、评课、个 人课件、微课作品、个人空间建设、培训班 辅导员和优秀学员、辩论、书法、绘画、朗 诵、演讲、演唱、舞蹈、教具学具制作、科 技发明、科技制作、体育竞赛、实验操作技 能竞赛等获奖。 | 2 | 任现职以来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或相关行政主管 部门及教研、电教仪器、信息中心等教育部门直属 事业单位组织的教师专业素质竞赛活动,获市级及 以上、县级奖励分别计2、1分。取最高项计1次 分。 | ||||
教育 教学 能力 (27) | 7.教育装备技术应用能力。能熟练掌握学校 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使用,掌握微课、课件、 音频视频录制等媒作技术,建设和运用 网络个人空间进行教育教学;学科教师熟练 掌握本专业教学仪器、设备、设施的使用方 法和技能。 | 1 | 查看参评人员教案、计划、总结、证书等佐证材料, 教育教学过程体现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学科教师 掌握相应的设备设施的操作技能,计1分。 | |||
8.培训授课、讲座(含各类培训班面对学生 和学员所上之课)。 | 2 | 任现职以来担任校级及以上教师培训授课、讲座, 市级及以上计2分,县级计1分,校级计0.5分(须 提供佐证材料).取最高项计1次分。 | ||||
9.名师骨干。业务骨干,勇挑重担。 | 2 | 任现职以来获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名 校长)、骨干教师、优秀教研组长、教学能手、岗 位能手,市级及以上计2分、县级计1分。取最高 项计1次分。学会、协会等民间团体的荣誉证书不 列入。 | ||||
10.综合荣誉。各级、、教育行政 部门、学校授予的优秀党员、模范教师、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 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奖状)、优秀 校(园)长、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和嘉 奖、立功奖励。 | 4 | 任现职以来获国家、省、市、县、乡镇(校)级荣 誉和嘉奖、立功奖励,分别计4、3、2、1、0.5分。 不同内容可累计计分。仅有县级及以下,最髙不超 过2分。因年度考核获优取得的嘉奖不列入。 | ||||
11.课程改革。准确把握课改方向,教学行 为规范,教学设计符合学生认知水平和身心 发展规律,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尊重学 生,关爱学生。 | 2 | 依据参评人员提供任现职以来的资料(教案、计划、 总结、教学设计、讲座、相关证书等)体现课改理 念的计1分,有材料、证书证明推广课改经验的、 课改获奖的加1分。 | ||||
研修能力及教学效果(33) | 12.论文。撰写过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 并运用于教育教学。下述文章和资料不能作 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参评论文: 1发表在增刊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2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论文。 3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 表的论文。 4新闻报道、译文、文献综述、史志、科普 文章、科技新闻、病历、考试大纲、教学大 纲、教学体会、复习资料、习题集(库)等。 5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文件汇 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以及只用于本系统、 本单位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内部资料”。 | 2 | 任现职以来在有正式刊号或书号的期刊、报纸、书 籍发表的论文,并运用于教育教学,1篇计2分; 在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国家一级学会及国家级校 外教育机构组织的论文竞赛等活动中荣获一、二等 奖计1分;在市州行政部门、省级一级学会及省级 校外教育机构组织的论文竞赛等活动中荣获一等 奖的论文计0.5分。不累计积分,取最高项计一次 分。抄袭、剽窃论文计0分,并一票否决。 | |||
13.课题研究。规划课题主要包括教育科学 规划课题、社科基金课题、软科学课题、国 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课题、国家或省一级学 会课题等。 | 3 | 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单位申报的或个人申报的 规划课题并结题,省级及以上主持人计3分,市级 2分,县级1分,排名前三(含主持人)的视作主 持人。规划课题子课题及非规划课题,减半计分; 有科研、教研项目课题下达通知书的未结题的课题 相应减半计分;课题参与者相应减半计分。可累计 计分。 | ||||
14.继续教育。落实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 训要求。 | 3 | 取得门颁发的继续教育合格证计3分,无则 计0分。 | ||||
15.教学质量测评。教学效果优良,教学质 量突出。 | 10 | (1) 根据参评人员《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中第 5项“学校测评结果”,对应优秀、良好、合格等次, 分别计3、2、1分。 (2) 参评人员若提供近五年一次教学质量检测佐 证材料(抽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统考、联考):①以其任教所有班级的成绩 合格率70%为基数,每提升1个百分点,计0.1分, 合格率70%及以下计1分,其他参评人员若提供 了学校教学质量检测材料仅计1分,取最高项计一 次分,最高4分;②本次成绩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所 任教学科学校整体排名前三名加3分、四至六名加 2分、七至十名加1分,10名以后及未参加检测科 目参评人员计0.5分(高考以二本以上上线率增幅 为准,比上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计1分,10个百 分点计2分),仅取最高项加一次分。 | ||||
16.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课题成果、发明 创造、技术创新、教学工作反思、调查报告、 经验总结、校本教材、专著、编著、编写的 教育教学资料等获得“教育科研优秀成果” 奖;总结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实践的得失, 对教学实践中所秉持的教学理念(价值、目 标、策略)以及教学体验(成功体验及失败 体验)进行回顾、分析和审视,提供1篇 2000字左右的教学工作反思。 | 4 | 任现职以来在“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比”中获教育 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奖励的分别计 3、2、1、0.5分,取最高项计1次分。以证书上获 奖类别“XX年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比”及教育部、 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公章为准,其它的 教科研成果奖不予认可;根据参评人员提供的教学 工作反思,按质量酌情计1、0.5分。 | ||||
研修 能力及教学效果 (33) | 17.辅导青年教师。 | 2 | 任现职以来辅导青年教师1人且有师徒合同计1 分,指导徒弟获县级及以上奖加1分。满分2分。 | |||
18.关爱学生,辅导学生。关心爱护学生有 效果,辅导学生比赛成绩优异。 | 4 | 取得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的参评教师计1分; 心理辅导有成效,关心关怀学生有行动、有记录、 有效果,根据参评人员提供的材料分别计0.5-2分, 无则计0分;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获县级以上教育 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生竞赛奖仅计1分(含体育行政 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 | ||||
19.听课评课。认真学习别人的长处,经常 主动听课交流。 | 2 | 提供近五年中一学年的听课记录,每学期听课不少 于15节,且有评课。符合要求计2分。每少听或 少评一节课扣0.5分。 | ||||
20.年度考核。 | 3 | 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计1分,一个“优 秀”等级加0.4分,满分3分。 |
资历
(20) | 21.学历。具有合格学历,高中、职高教师合 格学历为本科,初中、小学教师合格学历为 专科。 | 2 | 具有合格学历计基本分1分,在规定学历层次上每 提高一个层次加1分,满分2分。在农村小学连续 工作满30年,申报高级职称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但不作为合格学历计基本分。 | |||
22.任现职年限。在一级教师岗位上任职5 年,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上任职 2年以上。 | 9 | 超过规定任现职年限每年加0.5分,满分9分。 | ||||
23.教龄。 | 9 | 每满一年加0.3分,满分9分。 |
1.所有材料均是任现职以来的,申报人提供的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前。
2.任现职20年,每年加0.5分,教龄满20年,每年加0.5分,不封顶。
3.有下列情况知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2)抄袭、剽窃、侵占他人成果;(3)学历、教师资格证、任现职年限不符合要求;(4)违反法纪法规、师德师风、安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教育行政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机关查实,以处分文件为准。
4.本《细则》适用于中方县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
5.本《细则》将提交中方县一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若专家评委提出合理修改意见,按修改后的《细则》执行。
6.本《细则》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