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江西省省级党政机关搬迁置换项目代建项目部:
我司“江西省美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了业务扩展的需求,于2014年08月21日经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批准变更为“美华建设有限公司”。就日后江西省省级党政机关搬迁置换项目内装饰工程第一标段工程所有工程款项收发及工程款开具、竣工决算与验收等有关事宜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做如下通知:
一、企业法人的法律地位不变:原“江西省美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江西省省级党政机关搬迁置换项目代建项目部所签订的合同,贵我双方须继续遵守及履行,包括款项的支付与收取、工程款的开具、竣工决算及验收等;
二、有关我司银行账号,考虑其他业务往来单位年前款项收发方便,暂时还未做出变更,账号暂时延用以前账号,若变更账号,将再另行通知;
三、我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税号将采用“美华建设有限公司”新名称。
因我公司名称变更而需要贵公司配合办理的事项,敬请贵司予以协助及配合,造成不便,请大家谅解!
美 华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原江西省美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五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