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施工单位及监理公司 | 文件编号: WSCK-WXZBW-027 |
主 送: 施工单位及监理公司 | 发件部门: 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 |
抄 送: 江西城开投资有限公司 | 发 件 人: 张丽磊 |
附 件:《签证及变更管理制度、流程及表格》和 | 文件级别: □普通 □急 □特急 |
《工程管理处罚规定》 | 日 期: 2005年9月20日 |
主 题: 关于工程管理相关规定 |
为加强“城开·国际学园”现场工程管理,特制订《签证及变更管理制度》和《工程管理处罚规定》,自2005年9月20日下发之日开始实施,望各单位严格按此规定内容执行。
分公司总经理:
2005年9月20日
《签证及变更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在工程现场实施全过程中,所有施工行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补充协议、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变更单)以及会议纪要、工作函等具有合同同等效力的文件进行。
2、会议纪要、工作函等文件必须依照其由于变更引起的投资额大小(增加),进行判别,转化成《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修改单》三种类型之一,作为施工依据。根据现场情况经过城开投资分公司、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公司四方共同认可、定性后,可先行施工。
3、《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修改单》决算单价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无约定的参照有关定额,监理公司全过程监督。
4、在工程现场实施全过程中,施工行为依照合同约定、补充协议、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变更单)进行时,因工作量只能通过现场确认的,投资额未增加的,不执行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申请、设计修改的流程,可采用表格一:《工程量确认单》,作为可靠的决算依据。
5、签证及各类变更必须由施工单位第一时间通知监理公司,监理组织和监督全过程。
二、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1、监理公司、城开投资分公司成控部现场估算投资额小于10000元(含10000元)的执行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2、现场签证仅针对签证量只能在现场确认的以下情况:
A、设计文件中有文字说明依据,属于设计已有考虑的增减范围;
B、合同条款内规定的允许增减的工程量或机械台班或工时;属正常的不可预见范畴,但合同中未计入不可预见费之内的;
C、合同包干范围内未包括的工程内容;
D、标说明书(文件)、会议纪要、工作函等一切与合同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所规定的内容。
3、需签证的工程经城开投资分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公司三方同时踏勘现场,共同认可、定性后,即可执行。完成后当即签证,不得写回忆录或多个项目合签一证。对事后补签者一律无效。
4、属需现场签证的,由施工单位第一时间通知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组织,即刻通知城开投资分公司工程部、成控部同时勘踏现场,判别是否属于现场签证范畴,当日半天内决定是否按本制度执行。
5、具体执行详见《现场签证流程图》。
6、使用表格二:《现场签证单》
三、设计变更申请管理制度:
1、监理公司、城开投资分公司成控部现场估算投资额大于1000元,小于10000元(含10000元)的执行设计变更申请管理制度。
2、设计变更申请仅针对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大大超出设计范围的不可预见工作量,适应于在执行变更过程中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表达更清晰,执行更快捷的情况。
3、监理公司第一时间内通知城开投资分公司工程部和成控部、设计单位到现场同时勘踏现场,当日决定是否按本制度执行。
4、一旦经四方认可、定性,施工单位采取逐级签署的同时按照申报的设计变更申请执行,城开投资分公司成控部在1天内完成成本核算报城开投资总公司总工室。
5、具体执行详见《设计变更申请流程图》。
6、使用表格三:《设计变更申请单》
四、设计修改管理制度:
1、监理公司、城开投资分公司成控部现场估算投资额大于10000元的执行设计修改管理制度。
2、设计修改分二种情况
1)情况一:属设计院主动变更并下发,其原因为设计本身造成,如原设计文件考虑不周全、深度不足,存在错误和漏项,该情况作为合同和施工依据的一部分,收文后直接下发执行。造成损失的按设计合同规定条款追究(成控部1天内完成损失额预算报总公司)。
2)情况二:属设计被动变更并下发,其原因为甲方造成,如原已通过、认可且设计已经完成的,但须作全面调整或作局部设计修改。该情况必须进行评估后方可执行, 评估主要是已完成施工部分所造成的投资增加大小以及对项目的总体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对于被动设计变更,城开投资分公司成控部依照会议纪要、有关指令性文件及《设计修改评估表》进行投资估算,2日内完成,报告城开投资总公司;同时提交一份书面文件到监理公司,以便与施工单位对接,提出各项遇警(明确暂缓、或停止等工作内容)
4、总公司批复后,即按批复原则,对设计公司下达外部工作联系函,请设计单位按要求进行设计变更(有关设计变更费用按原设计合同执行),设计修改时间为2天。
5、收到设计修改单后,工程部配合成控部1天内完成预算,报总公司再次备案,同时下发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执行。
6、施工单位执行同时1天内向分公司报预算。工程部、行政部等按分公司规定收、发文存档。
7、具体执行详见《设计修改流程图》
8、使用表格四:《设计修改评估表》、表格五:《设计修改单》
现场签证流程图
否
是
否
设计变更申请流程图
否
是
否
设计修改流程图(适合被动修改)
同意
工程量确认单
文件编号: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合同编号 | |||
确认楼栋 | ||||
单位工程 | 专 业 | |||
致: (监理单位) 工程量确认内容: 附件:1、原始测量数据 2、工程量计算式 3、示意图 施工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日期: | ||||
监理单位审批 |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代表)/日期: | |||
城开投资分公司审批 | 工程部意见: 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日期: | |||
工程总监意见: 工程总监/日期: | ||||
总经理助理意见: 建设单位(章): 总经理助理/日期: |
文件编号: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合同编号 | |||
签证原因 | ||||
签证依据 | 签证部位 | |||
致: (监理单位) 签证内容: 施工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日期: | ||||
监理单位审批 |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代表)/日期: | |||
城开投资分公司审批 | 工程部意见: 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日期: | |||
成控部意见: 预算工程师/日期: | ||||
工程总监意见: 工程总监/日期: | ||||
总经理助理意见: 建设单位(章): 总经理助理/日期: |
文件编号: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专 业 | ||||
变更原因 | 设计图纸号 | ||||
变更依据 | 变更部位 | ||||
致: (建设单位) 设计变更内容: 附件:平面示意图 施工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日期: | |||||
监理单位审批 |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代表)/日期: | ||||
设计单位审批 | 专业负责人意见: 设计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日期: | ||||
城开投资公司审批 | 分公司工程部意见: 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分公司总工/日期: | ||||
分公司成控部意见: 预算工程师/日期: | |||||
分公司工程总监意见: 工程总监/日期: | |||||
总公司总工室意见: 总工/日期: | |||||
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意见: 建设单位(章): 总经理助理/日期: |
文件编号: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专 业 | ||||
申请单位或部门 | 设计图纸号 | ||||
修改原因 | 修改部位 | ||||
致: (建设单位) 设计修改内容: 附件:平面示意图 申请单位或部门(章): 申请人/日期: | |||||
监理单位评估意见 |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代表)/日期: | ||||
城开投资分公司评估意见 | 总工评估(技术可行性): 总工程师/日期: | ||||
工程部评估(对进度的影响): 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日期: | |||||
成控部评估(造价变化产生的影响): 成控部主管/日期: | |||||
工程总监意见: 工程总监/日期: | |||||
总经理助理意见: 总经理助理/日期: | |||||
城开投资总公司评估意见 | 总工办公室意见: 建设单位(章): 总工(或副总工)意见/日期: |
文件编号: 专业: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 设计阶段 | |||||
工程名称 | 修改图纸号 | |||||
工程代号 | 有关图纸号 | |||||
设计修改内容: 附件:修改图 | ||||||
批 准 | 专业负责人 | |||||
审 核 | 修改人 | |||||
注:本通知单与原设计文件一并归档。 |
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造价、进度得到全面控制,同时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得到落实。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建立如下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一、关于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国家施工规范及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现场工程管理要求执行,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有权视情况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2)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工程整改、返工、停工,打乱总体进度计划,不能按合同工期(或约定)完成某项任务,拖延工期按合同规定照罚;如拖延15天以上仍未设法挽回,对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者,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有权撤换承包方,视为其违约, 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3)施工单位必须派项目经理按时参加每天晚会及其它专题会议,对迟到者每次罚款100元,对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200元。
4)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要求承包方完成的事宜(含承包方口头或书面承诺),承包方必须按期完成,如未按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要求实施,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有权通知后备施工单位完成此事项,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延误一方承担。
5)未按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书面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予以每项工作200元处罚。
二、关于监理公司
1)监理公司必须按照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要求配置现场监理人员,如未达到合同规定和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要求,则处以300元/天的罚款。
2)在监理过程中,如对监理公司有投诉,经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核实后,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3)监理公司为工地现场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一旦发现监理公司失职,按以下条例处罚:
●未按规定主持每周一次的工程例会,每次罚款200元。会议纪要于会后第二天上午12:00前发出,每延迟一天罚款100元。对上一次例会所作决议未督促或督促不力,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视情况对监理公司处以200元以上罚款。
●未按合同要求提交监理月报或未按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要求及时提交其它有关监理文件(包含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每延期一天处以100元罚款。
●进度计划严重滞后,关键路线时间节点失控,未分析原因,未采取措施加以纠编,未上报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者,视轻重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关键部位或工序未安排监理员旁站者每点(处)处以200元罚款。
●未按合同规定对签证、结算及进度款等进行审核、未按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要求执行相关流程和填写表格,由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视情况处以200元以上处罚,如造成实际损失需予以相应赔偿。
4)未按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书面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予以每项工作200元处罚。
以上对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的各类处罚,由城开投资长堎分公司视情况签发相应处罚单,并报城开投资总公司备案,由总公司财务部在支付进度款时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