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适用于房屋建筑采用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砌筑填充墙砌体的施工质量验收。
9-二.二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时,其产品龄期应超过28d。
9.1.3 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上小型空心砌块等的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防止雨淋。
9.1.4 填充墙砌体砌筑前块材应提前2d浇水湿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
9.1.5 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应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现浇混凝上坎台等,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
9.2 主控项目
9.2.1 砖、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砖或砌块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9.3 一般项目
9.3.1 填充墙砌体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3.1的规定。
抽检数量:
(1)对表中1 、2项,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随机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大面积房间和楼道按两个轴线或每10延长米按一标准间计数。每间检验不应少于3处。
(2)对表中 3、4项,在检验批中抽检 10%,且不应少于 5处。
表 9.3.1 填充墙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项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 验 方 法 | |
1 | 轴线位移 | 10 | 用尺检查 | |
垂直度 | 小于或等于3m | 5 | 用2m托线板或吊线、尺检查 | |
大于3m | 10 | |||
2 | 表面平整度 | 8 | 用2m靠尺或楔形塞尺检查 | |
3 | 门窗洞口高(后塞口) | ±5 | 用尺检查 | |
4 |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 20 |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
9.3.3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3的规定。
抽检数量:每步架子不少于3处,且每处不应少于3块。
表 9.3.3 填充墙砌体的沙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
砌体分类 | 灰缝 | 饱和度及要求 | 检 验 方 法 |
空心砖砌体 | 水平 | ≧80% | 采用百格网检查块材底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
垂直 | 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暗缝、假缝 | ||
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砌体 | 水平 | ≧80% | |
垂直 | ≧80% |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检 20%,且不应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9.3.5 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查方法:观察和用尺检查。
9.3.6 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砌体灰缝应为8~12m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分别宜为15mm和20mm。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间。
检查方法:用尺量5皮空心砖或小砌块的高度和2m砌体长度折算。
9.3.7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
抽检数量:每验收批抽 10%填充墙片(每两柱间的填充墙为一墙片),且不应少于3片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