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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课后习题1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4 11: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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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课后习题1

复习思考题第1。2。3章1、何谓税务筹划?试述税收筹划的意义。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以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意义:(1)税务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2)有利于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的最大化;(3)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与会计管理水平;(4)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5)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6)有利于不断的健全和完善税制。2、纳税人为什么要进行税务筹划,其目标是什么。我国的市场主体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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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复习思考题第1。2。3章1、何谓税务筹划?试述税收筹划的意义。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以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意义:(1)税务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2)有利于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的最大化;(3)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与会计管理水平;(4)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5)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6)有利于不断的健全和完善税制。2、纳税人为什么要进行税务筹划,其目标是什么。我国的市场主体逐
复习思考题第1。2。3章

1、何谓税务筹划?试述税收筹划的意义。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以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意义:(1)税务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2)有利于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的最大化;(3)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与会计管理水平;(4)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5)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6)有利于不断的健全和完善税制。

2、纳税人为什么要进行税务筹划,其目标是什么。

   我国的市场主体逐步成熟。因为纳税已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成本支出,企业开始关心成本约束问题。企业认为税收负担偏重。我国是流转税和所得税并存的国家,企业在交完流转税以后,还要缴纳大量的所得税。因此,企业非常关心如何节约税收支出,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我国的纳税观念与以前相比有了较大的提高。企业开始关心如何学习税法和利用税法,最后自觉地把税法的要求贯彻到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中去。 目标:(1)恰当履行纳税义务;(2)降低纳税成本;(3)降低税收负担。

3、税务筹划应遵循哪些原则?有何特点。

原则:守法原则、保护性原则、时效性原则、整体性原则  特点:事前性、目的性、普遍性、多变性、专业性

4、简述税务筹划的手段和方法  手段包括节税手段、避税手段以及税务转嫁,节税的方法主要有税收照顾性、鼓励性进行的节税,避税的方法主要有税境移动法、价格转让法、利用国际税收协定、成本调节法、融资法、租赁法、低税区避税法、让价避税法和运用电子商务避税,税负转嫁方法有前转、后转、消转和税收资本化。

5、税收代理有何意义?如何认识税收筹划在税收代理中的作用? 意义;(1)税收代理是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的特长,企业可以通过由其提供的税收代理服务来减轻内部负担,将主要精力放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方面,从而达到有效节约成本、提高企业经营业绩的目的;(2)税务代理可以有效地维护纳税人的权益;(3)税务中介机构可以从专业角度分析确定企业的具体情况,并参考市场公平价格协助企业制定一个合理的价格范围;(4)将税务事宜外包给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不仅可以降低企业负担,对加强税收征管也有积极意义。

1 、何为绝对收益筹划原理?指使纳税人的纳税总额绝对减少,从而取得绝对收益的原理,它又分为直接收益筹划原理和间接收益筹划原理。直接指通过税务筹划直接减少纳税人的纳税绝对额而取得的收益。间接指通过在相关纳税人之间转移应纳税所得,以便适用于最低的边际税率(或是取得最小的总税额)某一个纳税人的纳税绝对额没有减少,但课税对象所负担的税收绝对额减少,间接减少另一个或另一些纳税人纳税绝对额的筹划。

2 何为相对收益筹划原理?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的纳税总额并没有减少,但某些纳税期的纳税义务递延到以后的纳税期实现,取得了递延纳税额的时间价值,从而取得了相对收益。5何为税率筹划原理 指纳税人通过降低适用税率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的原理6何为税额筹划原理 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或解除纳税义务

1、何谓减免税技术?它的特点和技术要点是?

指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成为减免税人,或使纳税人从事减免税活动,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减免税对象而少纳税收的税收筹划技术。特点:属于绝对收益筹划原理, 主要运用税额筹划原理技术简单,适用范围狭窄   技术要点:尽量争取更多的免税待遇,尽量使免税期最长化,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优惠不能累加执行  2、何谓分割技术?它的特点和技术要点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割而直接节税的纳税筹划技术。特点:绝对收益筹划原理,运用税基筹划原理,适用范围较窄,技术比较复杂技术要点:分割合理化,分割不违法,节税最大化  3、何谓扣除技术?它的特点和技术要点 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额而相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特点:可用于绝对收益筹划和相对收益筹划,税基筹划原理和税率筹划原理,技术较为复杂,适用范围较大 要点:扣除项目最多化,扣除金额最大化,扣除最早化   4、何谓税率差异技术?特点和技术要点

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减税收的纳税筹划技术。与按高税率缴纳税收相比,按低税率少缴纳的税收就是节减的税收。

特点:绝对收益筹划原理,税率筹划原理,技术较为复杂,适用范围广,具有相对确定性 

 5、何谓抵免技术?特点和技术要点  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税收抵免额增加而绝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特点:绝对收益筹划原理,税额筹划原理,技术较为简单,适用范围较大。要点抵免项目最多化,抵免金额最大化,抵免时间尽早

6、何谓退税技术?特点和技术要点 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税务机关退还纳税人已纳税款而直接节税的纳税筹划技术。特点:绝对节税,技术较为简单,适用范围较小,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要点:尽量争取退税项目最多化,尽量使退税额最大化 

7、何谓延期纳税技术?特点和技术要点  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收而相对节税的纳税筹划技术。特点:相对收益筹划原理,税额筹划原理,技术复杂,适用范围大 要旨:延期纳税项目最多化,延长期限最大化

8、何谓会计选择技术?特点和技术要点

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采用适当的会计以减轻税负或延期纳税的税务筹划技术 特点:技术复杂,适用范围广,受其他因素影响较大 要点:注意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的差异,注意税法规定对会计选择的

案例分析题从第五章开始。其中有几道题税率跟书上不太一样。

1某投资者依据现有的资源欲投资于商品零售,若新设成立一家商业企业,预测每年可实现的销售商品价款为300万元,购进商品价款为210万元,符合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的税率为17%。若分别新设成立甲、乙两家商业企业,预测甲企业每年度可实现的销售商品价款为160万元,购进商品价款为112万元;乙企业每年度可实现的销售商品价款为140万元,购进商品价款为98万元。甲、乙企业只能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缴纳率为4%。(书上是3%)分析要求:分别采用增值率筹划法、抵扣率筹划法和成本利润率筹划法为该投资者进行纳税人类别的选择。

解1.该企业不含税增值率(R)=(300-210)÷300=30% 。当企业的实际增值率(30%)大于平衡点的增值率(23.53%)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企业应当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以降低税负。 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应纳额=300×17%-210×17%=15.30(万元)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额=(160+140)×4%=12.00(万元)

因此,成立一家商业企业应纳额15.30万元,分别成立甲、乙两家商业企业共计应纳额12万元,可降低税负3.30万元。

2.该企业不含税抵扣率(R)=210÷300=70%

当企业的实际抵扣率(70%)小于平衡点的抵扣率(76.47%)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企业应当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以降低税负。

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应纳额=300×17%-210×17%=15.30(万元)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额=(160+140)×4%=12.00(万元)

因此,成立一家商业企业应纳额15.30万元,分别成立甲、乙两家商业企业共计应纳额12万元,可降低税负3.30万元。

3.该企业不含税成本利润率(R)=(300-210)÷210=42.86%

当企业的实际抵扣率(42.86%)大于平衡点的抵扣率(30.77%)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企业应当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以降低税负。

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应纳额=300×17%-210×17%=15.30(万元)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额=(160+140)×4%=12.00(万元)

因此,成立一家商业企业应纳额15.30万元,分别成立甲、乙两家商业企业共计应纳额12万元,可降低税负3.30万元。

2某商场分别于元旦和春节推出大减价活动,商场的所有商品在活动期间一律七折销,分别实现287万元和308万元的含税销售收入,该商场的适用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书上是25%),该商场折扣销售所降低的税负对让利损失的补偿效应。

解 假设销售商品的不含税采购成本为C

未折扣销售的税负

=[(287+308)÷70%÷(1+17%)-C]×17%+[(287+308)÷70%÷(1+17%)-C]×33%      =123.50-0.17C+239.74-0.33C  =363.24-0.5C

折扣销售的税负=[(287+308)÷(1+17%)-C]×17%+[(287+308)÷(1+17%)-C]×33%      =86.45-0.17C+167.82-0.33C =254.27-0.5C

该商场折扣销售所降低的税负=363.24-0.5C-254.27+0.5C=108.97(万元)

该商场折扣销售的损失=(287+308)÷70%×÷(1+17%)×30%=217.95(万元)

因此,该商场折扣销售所降低的税负能够补偿折扣销售损失108.98万元

3 某企业为工业企业,欲出售机器设备一台,该设备的账面原值为200万元,已提折旧和资产减值准备10万元。从税负的角度分析该企业应如何确定设备销售价格的范围?

解根据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筹划的相关方法,由R= ( S-P)÷P和平衡点升值率R=1.92%,可得出如下计算公式:(S-200)÷200=1.92%

S=203.84(万元)

因此,从税负的角度来看,当S大于203.84万元时,销售价格越高越好;当S小于203.84万元时,销售价格尽量不要超过设备的账面原值。

4某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主要耗用甲材料加工产品,现有A、B、C三个企业提供甲材料,其中A为生产甲材料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出具专用,适用税率17%;B为生产甲材料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委托主管税局代开缴纳率为6%(书上是3%)的专用;C为个体工商户,只能出据普通,A、B、C三个企业所提供的材料质量相同,但是含税价格却不同,分别为133元、103元、100元。分析要求:该企业应当与A、B、C三家企业中的哪一家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解依据不同纳税人含税价格比率的基本原理,可知:B企业与A企业的含税价格比率R=103÷133=77.44%<80%,应当选择B企业。C企业与A企业的含税价格比率R=100÷133=75.19%>71%,应当选择A企业。因此,企业应与B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5某装饰材料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装饰材料的销售业务,同时又承揽一些装饰装修业务。某月该企业对外销售装饰装修材料获得含税销售收入14万元,税率为4% (书上是3%)另外又承接装饰装修业务获得劳务收入5万元,营业税税率为3%。该企业应当采取分别核算、还是采取混合核算?解 当分别核算和营业税时 应纳=14÷(1+4%)×4%=0.54(万元)

应纳营业税=5×3%=0.15(万元)

应纳税额=0.69(万元)

混合核算时合并缴纳。

应纳税额=(14+5)÷(1+4%)×4%=0.73(万元)

因此,该企业应当采取分别核算和营业税,可以减低纳税额0.04万元。

6服装生产企业A委托棉线生产企业B加工棉线4吨,双方商定,如果采用经销加工生产,每吨棉线12 000元,供应棉纱5吨,每吨作价8 000元,不能提供专用;如果采用加工生产方式,每吨棉线支付加工费1 800元,供应的棉纱不作价,B企业电费等可抵扣的税额为500元。A、B企业应当如何选择加工方式?

解 假设A、B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税率17%)(1)A企业采取经销加工方式

应纳额=8000×5×17%-12000×4×17%=-1360(元)收回成本=12000×4=48000(元)(2)A企业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应纳额=-1800×4×17%=-1224(元)

收回成本=8000×5+1800×4=47200(元)(3)B企业采取经销加工方式

应纳额=12000×4×17%-500=7660元)收益额=12000×4-5×8000-7660=340 

(4)B企业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应纳额=1800×4×17%-500=724(元)

收益额=1800×4-724=76(元)因此,从收益额(收回成本)和税负综合角度考虑,A、B企业选择来料加工方式较为合适。

6-1 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120元、一瓶指甲油40元、一支口红60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100元、一瓶摩丝32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上述价格均不含税。从税务筹划角度,分析企业采用成套销售是否有利?

解 随着人们生活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成套”消费品的市场需求日益扩大。销售成套消费品,不仅可以扩大生产企业产品的市场需求,而且能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征消费税货物,应当分别核算不同货物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非应征消费税货物一并计缴消费税。习惯上,工业企业销售产品,都采取“先包装后销售”的方式进行,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负,而且税负仍然保持不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产品采取“先销售后包装”方式,但在账务上未分别核算其销售额,则税务部门仍按照30%的最高税率对所有产品缴纳消费税。

税负比较:成套销售应交消费税:(120+40+60+100+32+10+5)×30%=110.1(元)

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负:(120+40+60)×30%=66(元)

可见,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每套化妆品消费税税负降低44.1元,而且税负仍然保持不变。 因此,企业从事消费税的兼营业务时,能单独核算,最好单独核算,没有必要成套销售的,最好单独销售,尽量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6-2长江公司委托黄河公司将一批价值160万元的原料加工成甲半成品,加工费120万元。长江公司将甲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乙产成品,发生加工成本152万元。该批产品售价1 120万元。甲半成品消费税税率为30%,乙产成品消费税率40%。如果长江公司将购入的原料自行加工成乙产成品,加工成本共计280万元。企业应选择哪种加工方式更有利?     解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税负有差异,在进行消费税筹划时,纳税人应事先测算哪一种方式税负较轻。在计算消费税的同时,还应计算,作为价外税,它与加工方式无关,这里不予涉及。

委托加工方式下:(1)长江公司向黄河公司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60+120)÷(1-30%)=400(万元) 应缴消费税=400×30%=120(万元)

 (2)长江公司销售产品后,应缴消费税:

 1120×40%—120=328(万元)

自行加工方式下:

长江公司应缴消费税=1120×40%=448(万元)。

可见,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比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重120万元。

7-1 A、B双方拟合作建房,A提供土地使用权,B提供资金。两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房屋建好后双方均分。该房屋的价值共计2 000万元。该项业务合作双方应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解 合作建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物易物”方式,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另一种方式是成立“合营企业”方式,即双方分别以土地使用权和货币资金入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两种方式产生了不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便有了筹划的机会。

本案例中,A企业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而拥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所有权,产生了转让无形资产的应税行为,其营业额为1000万元。 B企业以转让部分房屋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应税行为,其营业额为1000万元。

则A、B企业分别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为:1000×5%=50(万元),双方合计总税负100万元。

如果A、B双方分别以土地使用权和货币资金入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对投资方向合营企业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视为投资入股,对其不征营业税;合营企业对外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对双方分得房屋作为投资利润(缴纳所得税),不征营业税。

经过筹划,A、B合营企业在建房环节减少了100万元的营业税税负。

7-2某建筑公司欲承接一项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6 500万元,其中所安装设备的价款700万元。在承接该业务之前,企业应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解 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这就要求建筑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量不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建筑安装企业只负责安装,取得的只是安装费收入,使得营业额中不包括所安装设备价款,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如果该公司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把安装设备的价款作为建筑安装工程产值,将按营业税的规定缴纳“建筑业”营业税为:6500×3%=195(万元)

如果该公司只与对方签订除设备价款之外的建筑工程合同,则应交的营业税为:

(6500-700)×3%=174(万元)

后一种方式,公司少缴营业税21万元,该公司只应与对方签订不含设备价款的建筑安装合同。

7-3中原公司主营建筑工程施工业务,兼营建筑材料批发。2002年承接某单位建造楼房工程。双方议定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工程总造价为 3 000万元。建造楼房使用的建筑材料实际进价为2 250万元,市场价为2 500万元。中原公司应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解 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的纳税人,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计税依据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按照这一规定,纳税人在确定营业额时,一方面应注意建筑、修缮、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物资和动力应包括在营业额内,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严格控制工程原料的预算开支,降低价款;一物多用,提供原材料及其他物资的使用效率。运用合法手段减少应计税营业额,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本案例中,如果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工程所需材料由建设单位购买,材料价款为2500万元。如果工程所需原材料由施工方购买,即采取包工包料方式,中原公司可以利用自己熟悉建材市场的优势,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较低价格购买所需原材料,材料价款2250万元。包工不包料方式下,工程承包金额与原材料费合计为 5500万元,中原公司应纳营业税额为:(3000+2500)×3%=165(万元)  包工包料方式下,工程承包金额(承包价和材料费合计)为5250万元,则中原公司应纳营业税为:5250×3%=157.5(万元)可见,采取包工包料方式中原公司可少交营业税7.5万元。

7-4 甲公司为商品流通企业(一般纳税人),兼营融资租赁业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3年1月份,甲公司按照乙公司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一台大型设备,取得的上注明的价款是500万元,额85万元,该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营业税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7%、教育费附加3%)。

方案1:租期10年,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归乙公司,租金总额1 000万元,乙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00万元。

方案2:租期8年,租赁期满,甲公司将设备收回,假定收回设备的可变现净值为200万元。租金总额800万元,乙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00万元。该企业选择哪种方案可以降低营业税税负?

解 对于融资租赁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按税法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缴纳,不缴纳营业税;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缴纳营业税,不缴纳。”

本案例中,根据方案1,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转让,按规定应缴纳,不征营业税。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该设备的进项税额应允许抵扣。

甲公司应纳=1 000÷(1+17%)×17%-85=60.30(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30×(7%+3%)=6.03(万元)

由于缴纳的融资租赁业务实质上只是一种购销业务,应按购销合同缴纳万分之三的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1 000×3÷10 000=0.30万元

甲公司获利=1 000÷(1+17%)-500- 6.03-0.30=348.37(万元)

对方案2按规定应缴纳营业税不征。

按照规定,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收回残值:585÷10×2=117(万元) 应纳营业税额=(800+117-585)×5%=16.60(万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6.60×(7%+3%)=1.66(万元)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对其他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征印花税。

8年后,甲公司获利应该是:800+200-585-16.60-1.66=396.74(万元)

可见,选择第二种方案税负轻,获利高。

事实上,由于科技的进步,设备的老化,客观上会使收回设备的变现值远远低于设备的理论“剩余”价值,因此,在选择租赁方式时,应当通过寻找在企业获利相同情况下设备残值的可变现净值临界点来确定。

假定收回残值的可变现净值为x, 

令800+x-585-16.60-1.66=348.37(万元)

解得,x=151.63(万元)

当收回残值的可变现净值超过151.63万元时,甲公司应选择方案2,反之则应选择方案1。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将以上两套租赁方案与承租方分别洽谈,按照对方提供的条件,结合预计可收回设备残值的可变现净值,然后再计算税负的高低来比较其优劣。此外,对上述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由于企业的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抵扣,而计算销项税额则按年分别计算,是否考虑时间价值因素,应根据各个企业的应纳的不同情况而定。在进行筹划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综合考虑与之相关的各个因素,最终作出合理选择。

7-5某建筑材料企业,在主营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的同时,还对外承接安装工程作业。假定该企业某年度混合销售行为较多,当年建筑材料的销售额为200万元,购进项目金额为180万元,销项税率与进项税率均为17%,取得施工作业收入18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3%,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分析该企业缴纳和营业税中的哪一种税比较有利? 

企业实际增值率=(200+180-180)÷(200+180)×100%=52.63%    而平衡点增值率R=3%×(1+17%)÷17%=20.65%

企业实际增值率(52.63%)大于平衡点增值率(20.65%),因此,应选择缴纳营业税,可以减少纳税17.66万元,即[(200+180)÷(1+17%)×17%-180÷(1+17%)×17%-(200+180)×3%]

第九章.。。。

花了一下午制作,希望对各位盆友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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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课后习题1

复习思考题第1。2。3章1、何谓税务筹划?试述税收筹划的意义。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以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意义:(1)税务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2)有利于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的最大化;(3)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与会计管理水平;(4)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5)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6)有利于不断的健全和完善税制。2、纳税人为什么要进行税务筹划,其目标是什么。我国的市场主体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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