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件编码 | SMP-SB-014-0 | 颁发部门 | 工程设备部 | |
| 编订人 | 年 月 日 | 分发单位 | 总经理□ 副总经理□ | |
| 审核人 | 年 月 日 | 质量部□ 生产部□ | ||
| 批准人 | 年 月 日 | 行政部□ 供销部□ 工程设备部□ | ||
| 生效日期 | 年 月 日 | 复制数: | ||
2.范围:属于低值类和固定资产类的计量器具。
3.责任:设备部、计量员。
4.内容:
4.1 计量器具购置进厂后,由设备部计量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开箱验收。
4.2 验收内容:
4.2.1 按合同条款与装箱单对箱内物品进行核对。
4.2.2 检查箱内计量器具的出厂合格证,计量器具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编号,检查该产品是否有CMC标志。
4.2.3 对计量器具进行外观检查。
4.2.4 检查箱内的技术文件是否齐全(使用说明书、装配安装图和其它技术文件)。
4.2.5 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可准予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联系退货。
4.2.6 填写计量器具的开箱验收单。
4.2.7 属于低值范围的计量器具其技术文件由设备部相关人员保存,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计量器具待技术资料复印后,设备部负责固定资产人员和财会部相关人员各保存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