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型起重机械设备)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总承包商:
总监理工程师: (审核人)
监理工程师: (编制人)
项目监理部: 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工程概况····································1
2 编制依据 ···································1
3 塔吊工程 ···································2
4 施工电梯 ··································10
5 井字架·····································14
6 吊篮·······································22
XXXXXXXXXXX工程
大型起重机械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洋江水岸一期(D地块)Ⅱ标段工程
2、工程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东南片区,下应大道以东,金达路以西,宁横路以南。
3、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东南片区新村建设及配套用房,地下室1层(2#地下室),地上18-33层,包括9幢高层住宅楼(3#楼33F、4#楼33F、5#楼25F、6#楼29F、14#楼26F、15#楼21F、16#楼18F、17#楼23F、18#楼18F)。本工程建筑结构形式地下室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层住宅楼剪力墙结构。
根据本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涉及施工大型起重主要机械分别为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吊篮,6台QTZ-80塔吊中分别为1#-4#塔吊型号为JZ5710,5#-6#塔吊型号为JZ5910。主体、装饰工程施工计投入9台施工电梯,型号为SCD200/200。主体、装饰工程施工计投入2台井字架,型号为SSB100。装饰工程施工计投入12台吊篮,型号为ZLP630。
4、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下应街道东南片区拆迁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浙江土力工程勘测院
设计单位:浙江高专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
1、已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2、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3、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等。
⑴《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⑵《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⑷《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⑸《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⑹《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⑺《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 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⑻《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⑼《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
⑽《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1992)
⑾《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⑿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第十篇施工安全)
⒀国家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三、塔吊工程
1、起重吊装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起重吊装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工程。常因吊装方案不当、技术交底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够、起重指挥不当、司机误操作,以及违反吊装操作规程等情况而发生机械设备及人员伤亡事故,有些甚至是车毁人亡的重大事故。因此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编制的方案有:
⑴塔吊基础方案
⑵塔吊搭拆施工方案
⑶塔吊安装、使用应急预案
⑷群塔作业方案
对于施工难度较大、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起重吊装工程,必须结合现场实际,参考同类工程成熟的施工经验,制定的吊装方案须经专家论证审查,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较,择优选取。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签后提交监理审核。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应包括如下内容:
⑴对起重司机、起重工及起重指挥人员资质及对起重机械完好性的要求
⑵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⑶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措施
⑷防止高空坠落安全措施
⑸防止吊装结构失稳安全措施
⑹防止起重机倾覆安全措施
⑺防止触电安全措施
监理应对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核,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起重吊装之安全需要。对缺少安全技术措施或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提出监理审核意见,要求重新编制或进一步补充完善。
2、对起重作业人员资质及起重机械的要求
塔吊应于进场时和使用前办理核查报审手续:
⑴塔吊报审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设备清单(如:名称、生产厂、规格型号、数量等)
②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和使用说明书
③设备租赁合同、安全协议
④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和人员资质
⑤设备安装、拆卸施工方案
⑥设备安装检测单位和人员资质
⑵塔吊于使用前应办理核查报审手续,报审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专业检测单位检测报告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产权备案、使用备案)
③司机及司索指挥操作人员上岗证
④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制度
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技术交底要求及检查内容
⑴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①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未经技术交底的不得实施吊装。
②交底执行会签制度,交底结束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应在交底文件上签字。
③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作业.不得擅自变更吊装方法。
⑵起重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检查内容
①起重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自动报警信号装置等应齐全完好,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起重机械不得使用。
②吊装工作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③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④吊装作业应按方案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吊装工艺程序。
⑤多点吊装时必须防止吊件受力不均遭受破坏。应根据吊装工艺及吊装措施进行吊装。
⑥起重机械工作中如遇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故障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
⑦当施工现场有多台吊装设备同时作业时应制定防碰撞措施。
⑧实行多班作业的要认真执行交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
⑨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致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⑩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 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⑶防止高空坠落检查内容
①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②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③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确保安全的措施。
④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且绑扎牢固,严禁出现探头板。
⑷防止吊装结构失稳检查内容
①作业时,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设备性能,起重量大小进行试吊,确定吊点中心,保证平衡起吊就位。对不明重量物体应查清重量再行起吊,严禁超重吊装。
②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③起吊物品应绑扎牢固。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
④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并临时固定或可靠连接后方可松钩摘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加以稳固。
⑤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⑥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不同方向上拴以牢固的溜绳溜住。
⑦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当作业中休息或离开前应将吊物落到地面。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⑸防止起重机倾覆检查内容
①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
②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③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两种动作。
⑹防止触电检查内容
①吊装现场应有专人(持证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②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③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吊杆的其他类型起重机及钢井架,应有防雷接地措施;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定期进行接地极电阻摇测试验。
4、塔吊监理核查程序
5、监理工作要点
⑴凡明令禁止使用的机械设备不得进场使用,淘汰的机械设备,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使用年限的不得使用。
⑵塔吊安装、拆卸方案应附有塔吊基础验算书与施工图、附墙件设置位置与节点大样,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塔吊安装方案编制内容和要点参见附件资料)。
①施工起重机械对地基承载力有要求的,必须达到规定要求,不能满足要求的应进行处理(塔吊基础可采取加大承台面积、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的方法,并复核其基础验算书);
②对于深基坑工程,塔吊基础应与基坑支护一并考虑,尽量减少土压力对塔基或塔基对支护结构产生的不利影响。
⑶塔吊安装前应有基础验收记录、基础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加节、拆卸时应核查操作人员上岗证(尽量为原安装单位和人员,如有变动更应重新办理备案报审手续)。安装单位应在塔吊安装、顶升、拆卸前应分别进行安全交底;安装、顶升、拆卸过程中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监理工程师应核查人员持证情况,专业人员到位情况。
6、塔吊安全监理要点
| 项 目 | 监 理 要 点 | 监理方法 |
| 一、方案核查 | 1、塔吊与塔吊、塔吊与建筑物、架空线之间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定,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核查 (注:作为施工起重机械报审的附件,不单独报审) |
| 2、安装、拆卸方案内容完整,有基础设计施工图(验算书)、附墙件的设置,安拆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等,并有针对性。 | ||
| 3、安装、拆卸方案报审手续完备(安装、拆卸方案需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 ||
| 4、塔吊安装方案核查的主要内容 ⑴塔吊布置、深基坑边塔基处理合理。 ⑵塔基详图、验算书。 ⑶附墙支撑布置位置、节点详图与预埋件的设置。 ⑷安装、拆卸人员组织、安装方法、顺序、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吊装设备配备。 | ||
| 二、进场核查 | 1、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安装与使用说明书齐全、有效。 | 核查 |
| 2、施工起重机械的规格、技术性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 ||
| 三、安装条件审查 | 1、作业现场应具备安装条件,安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状态良好,技术性能满足安装作业的需要。 | 核查 |
| 2、安装队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人员上岗证。 | ||
| 3、基础砼强度不低于C35、表面平整度不大于是/1000,预埋螺栓经验收合格,并具验收记录、混凝土强度报告(天然地基应有基础验槽记录)。 | ||
| 4、采用高强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或外购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 | ||
| 5、安装前安装单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
| 四、安装过程检查 | 1、安装过程中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 | 旁站 |
| 2、作业区应设置警戒线,并设安全警示标志。 | ||
| 3、安装应在白天进行,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 ||
| 五、使用前核查 | 11、有资质单位的检测报告、合格证。 | 核查、抽查 |
| 2、起重量、起重力矩限止、行程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接地、接零、漏电保护符合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空载时,塔身垂直度不大于4/1000)。 | ||
| 3、主管部门登记证明。 | ||
| 4、塔吊司机、司索指挥上岗证。 | ||
| 5、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
| 六、使用过程检查 | 1、司机、司索指挥持证上岗,指挥应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 巡查、抽查 | |
| 2、起吊作业不得超载,严禁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物。 | |||
| 3、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 |||
| 4、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 |||
| 5、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 |||
| 6、工作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将吊钩开到离臂杆顶端处2-3米位置。 | |||
| 7、雨后应检查塔吊基础(天然地基、设置在基坑边的基础)有无不均匀沉陷,检查塔吊垂直度是否超过规定。 | |||
| 七、加节、附墙 | 顶升前 | 1、安装队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人员上岗证(宜为原安装单位及人员)。 | 核查 |
| 2、安装前安装单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
| 顶升过程 | 1、必须专人指挥,电源、液压系统、装拆螺栓必须专人负责,明确分工。 | 旁站 | |
| 2、顶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连接螺栓。 | |||
| 附墙件安装 | 1、附着杆件的布置、附墙构造及预埋件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 ||
| 2、塔吊应及时附墙,自由高度不得超过出厂说明书的规定。 | |||
| 八、拆卸 | 拆卸前 | 1、安装队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人员上岗证(宜为原安装单位及人员)。 | 核查 |
| 2、安装前安装单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
| 拆卸过程 | 1、拆卸过程中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 | 旁站 | |
| 2、作业区应设置警戒线,并设安全警示标志。 | |||
| 3.、拆卸工作应在白天进行; 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 |||
| 备注:对塔吊桩基施工、塔吊基础施工、吊塔安拆、塔吊顶升、塔吊维修保养将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 | |||
1、施工电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施工电梯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工程。因此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编制的方案有:
⑴施工电梯基础方案
⑵施工电梯搭拆施工方案
⑶施工电梯安装、使用应急预案
2、对施工电梯作业人员资质及施工电梯的要求
施工电梯应于进场时和使用前办理核查报审手续:
⑴施工电梯报审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设备清单(如:名称、生产厂、规格型号、数量等)
②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和使用说明书
③设备租赁合同、安全协议
④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和人员资质
⑤设备安装、拆卸施工方案
⑥设备安装检测单位和人员资质
⑵施工电梯于使用前应办理核查报审手续,报审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专业检测单位检测报告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产权备案、使用备案)
③司机上岗证
④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制度
3、施工电梯安装作业人员技术交底要求及检查内容
⑴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①施工电梯安装作业前必须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未经技术交底的不得实施安装。
②交底执行会签制度,交底结束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应在交底文件上签字。
⑵施工电梯安全装置检查内容
①制动器
由于施工电梯在施工中经常载人上下,其运行的可靠性直接关系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动器是保证电梯运行安全的主要安全装置,由于电梯起动、停止频繁及作业条件的变化,制动器容易失灵,梯笼下滑导致事故,应加强维护,经常保持自动调节间隙机构的清洁,发现总是及时修理。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②限速器
坠落限速器是电梯的保险装置,电梯在每欠安装后进行检验时,应同时进行坠落试验。将梯笼升离地面4m高度处,放松制动器,操纵坠落按钮,使梯笼自由降落,其制动距离不大于1~1.5m,确认制动效果良好。再上升梯笼20cm,放松摩擦锥体离心块(以上试验分别按空载及额定荷载运行)。按要求限速器每两年标定一次(去指定单位进行标定),安全检查时应检查标定日期和结果。
③门联锁装置
门联锁装置是确保梯笼门关闭严密时,梯笼方可进行的安全装置。当梯笼门没按规定关闭严密时,梯笼不能投入运行,以确保梯笼内人员的安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④上、下限位装置
确认梯笼运行时,上极限限位位置和下级限限位位置的正确及装置灵敏可靠。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⑶施工电梯安装与拆卸检查内容
①安装或拆卸之前,由主管部门按照说明书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在班组作业之前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交底和指定监护人员。
②按照建设部规定,安装和拆卸的作业人员,应由专业队伍并取得市级有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指挥。
⑷施工电梯安装验收检查内容
①电梯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包括:基础的制作、架体的垂直度,附墙距离、顶端的自由高度、电气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度检查测试结果,并做空载及额定荷载的试验运行进行验证。
②如实的记录检查测试结果和对超过规定存在问题改正结果,确认电梯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
⑸施工电梯安全防护检查内容
①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搭设足够尺寸的防护棚(按坠落半径要求)。
②防护棚必须具有防护物体打击的能力,可用5cm厚木板或相当的5cm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
③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置两道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尚应设置闭型的防护门。防护门在梯笼运行时处于关闭状,当梯笼运行到哪一层站时,该层站的防护门方可开启。
④防护门构造应安全可靠必须是常闭型,平时全部处于关闭状,不能使门全部打开形成虚设。
⑤各层站的运行通道或平台,必须采用5cm厚木板搭设平整牢固,不准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与板应进行固定,沿梯笼运行一侧不允许有局部板伸出的现象。
⑹施工电梯架体稳定检查内容
①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万分之五,或按照说明书规定。
②导轨架顶部自由高度、导轨架与建筑物距离、附壁架之间的垂直距离以及最低点附壁架离地面高度均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
③附壁架必须按照施工方案与建筑结构进行连接,并对建筑物规定强度要求,严禁附壁架与脚手架进行连接。
⑺施工电梯操作人员检查内容
①外用电梯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②电梯每班首次作业前,应检查试验各限位装置、梯笼门等处的联锁装置是否良好,各层站台口门是否关闭,并运行空车升降试验和测定制动器的效能。
③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当梯笼升离地面1m高处时,要停车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
④多班作业的电梯司机应按照规定进行交,并认真填写交记录。
⑻施工电梯联络信号检查内容
①电梯作业应设信号呼叫器,司机按照给定的信号操作,作业前必须鸣铃示意。
②应杜绝各层作业人员随意敲击导轨架进行联系的混乱作法。
⑼施工电梯电气安全检查内容
①电梯应单独安装配电箱,并按规定做保护接零(接地)、重复接地和装设漏电保护装置。装设在阴暗处的电梯或夜班作业的电梯,必须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显的层站编号标志灯具。
②电梯的电气装置应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护调试,并有记录。
⑽施工电梯负荷检查内容
①由于外用电梯一般均未装设超载装置,所以施工现场使用时要有明显标志牌,对载人或载物做出明确限载规定,要求施工人员与司机共同遵守,并要求司机每次起动前先检查确认符合规定时,方可运行。
②未加对重不准载入”主要是针对原设计有对重的电梯而规定的。当电梯在安装或拆除过程中,往往出现对重已被拆除而梯笼仍在运行的情况,此时梯笼的制动力矩大大增加,如果仍按正常使用载人、载物容易导致事故。一些电梯说明书中规定一要减载50%;运行中只能载1~2名作业人员及拆除的配件。因无对重电梯负荷相应加大,时间长易过热。为防止制动器失灵,梯笼应采用点动下滑,每下滑一个标准节停车一次。电梯原设计中就无对重的,不受此。
⑾施工电梯防雷检查内容
①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是以接闪器的高度,按60°角向地面划分保护范围的,当在保护范围之内时,设备可不加装防雷装置。
②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年平均雷暴日的天数也不同,雷暴日的天数越多,危险性就大,机械设备安装防雷装置的要求高度也越低,当查阅用电规范达到规定的高度时,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③防雷装置包括:避雷针(接闪器),引下线及接地体。避雷针可采用Φ20钢筋,其长度l=1~2m,置于架体最顶端。引下线不得采用铝线,防止氧化、断开。接地体可与重复接地合用,阻值不大于10Ω。
⑿施工电梯旁站监理
监理部安排人员对施工电梯基础施工、施工电梯安拆、施工电梯顶升、施工电梯维修保养将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
五、井字架
1、井字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井字架亦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工程。因此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编制的方案有:
⑴井字架基础方案
⑵井字架施工方案
⑶井字架安装、使用应急预案
2、对井字架作业人员资质及井字架的要求
井字架应于进场时和使用前办理核查报审手续:
⑴井字架报审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设备清单(如:名称、生产厂、规格型号、数量等)
②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和使用说明书
③设备租赁合同、安全协议
④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和人员资质
⑤设备安装、拆卸施工方案
⑥设备安装检测单位和人员资质
⑵井字架于使用前应办理核查报审手续,报审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专业检测单位检测报告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产权备案、使用备案)
③操作人员上岗证
④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制度
3、井字架安装作业人员技术交底要求及检查内容
⑴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①井字架安装作业前必须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未经技术交底的不得实施安装。
②交底执行会签制度,交底结束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应在交底文件上签字。
⑵井字架架作检查内容
①目前载人电梯及人货两用电梯已基本定点生产由厂家制作,而物料提升机,特别是低架(高度在30m以下)的提升机,多数不是厂家的产品,而是企业自己制作,为杜绝结构无设计依据,制作无工艺要求,验收无检测手段,粗制、溢造,以致在使用中不能满足要求,造成事故,特规定:
a架体必须按照《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计算并经上级相关部门和总工审批。
b《规范》规定架体形式为门架式和井架式,并规定提升机构是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沿导轨做垂直运行的提升机。
c《规范》不包括使用脚手钢管和扣件做材料,在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井架,而是指采用型钢材料,预制成标准件或标准节,到施工现场按照设计图纸进行组装的架体。
②若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应有有关部门鉴定材料和市级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
⑶井字架限位保险装置检查内容
①吊篮停靠装置
物料提升机是只准运送物料不准载入的提升设备,但是当装载物料的吊篮运行到位时,仍需作业人员进入到吊监内将物料运出。此时由于作业人员的进入,需有一种安全装置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进行保护,即当吊篮的钢丝绳突然断开时,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致受到伤害。
a安全停靠装置
当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能将吊篮定位,并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荷载及吊篮内作业人员和运送物料时的工作荷载。此时荷载全部由停靠装置承担,提升钢丝绳只起保险作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b断绳保护装置
是安全停靠的另一种型式,即当吊篮运行到位作业人员进入吊篮内作业,或当吊篮上下运行中,若发生断绳时,此装置迅速将吊篮可靠地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确保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受伤害。但是许多事故案例说明,此种装置可靠性差,必须在装有断绳保护装置的同时,还要求有安全停靠装置。
②安全装置应定型化
或称上级限限位器,主要作用是限定吊篮的上升高度,(吊篮上升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不应小于3m),此距离是考虑到意外情况下,电源不能断开时,吊篮仍将继续上升,可能造成事故,而此越程可使司机采用紧急断电开关切断电源,防止吊篮与天梁碰撞。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a当动力采用可逆式卷扬机时,超高限位可采取切断提升电源方式,电机自行制动停车,再开动时电机反转使吊篮下降。
b当动力采用摩擦式卷扬机时,超高限位不准采用切断提升电源方式,否则会发生因提升电源被切断,吊篮突然滑落的事故。应采用到位报警(响铃)方式,以提示司机立即分离离合器,并用手刹制动,然后慢慢松开制动使吊篮滑落。
③高架提升机的安全装置
《规范》规定,高架(30m)以上提升机,除具备低架提升机的安全装置外,还应具有以下装置:
a下极限限位器
当吊篮下降运行至碰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即能动作,当吊篮达到最低限定位置时,限位器自动切断电源,吊篮停止下降。安全检查时应经动作试验验证。
b缓冲器
在架体的最下部底坑内设置缓冲器,当吊篮以额定荷载和规定的速度作用到缓冲器上时,应能承受相应的冲击力。缓冲器的型式可采用弹簧或橡胶等。
c超载器
主要考虑当使用高架提升机时,由于上下运行距离长所用时间多,运料人员往往尽量多装物料以减少运行次数而造成超载。此装置可在达到额定荷载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提示司机,荷载达到和超过额定荷载时,切断起升电源。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⑷井字架安装检查内容
①《规范》规定:“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交底,确定指挥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物料提升机的事故大多发生在安装和拆除过程中,其主要原因是安装、拆除没有一个合理的程序,作业队伍素质不高,又没有可遵照执行的作业方案,作业条件变化大,工作中不能预见危险,导致事故发生。
②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应按图纸要求施工。高架提升机的基础进行设计计算;低架提升机在设计要求时,可按素土夯实后,浇C20混凝土,厚300mm。
③物料提升机架体安装后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重新安装时,其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④架体与吊篮的间隙,即吊篮导靴与导轨的间隙,应控制在5~10mm以内。
⑤为防止落物打击,在架体外侧沿全高用立网(不要求用密目网)防护。立网防护后不应遮挡司机视线。
⑥在提升机架体上安装摇臂扒杆时,必须按原设计要求进行,并应加装保险绳,确保扒杆的作业安全。作业时,吊篮与扒杆不能同时使用。
⑦《规范》规定:“井架式提升机的架体,在与各楼层通道相接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因吊篮到位后,作业人员需运送物料,架体结构的原缀条可能会被拆除,为不使架的断面形成局部减弱,应有临时加强措施。
⑸井字架验收检查内容
①《规范》规定物料提升机在重新安装后使用之前,必须进行整机试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投入运行。
②试验方法及内容
a试验前编制试验方案,并对提升机和试验场地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要求。
b空载试验
在空载情况下按照提升机正常工作时需作的各种动作,包括上升、下降、变速、制动等,在全程范围内以各种工作速度反复试验,不少于3次。并同时试验各安全装置的灵敏度。
c额定荷载试验
吊篮内按设计规定的荷载,按偏心位置1/6处加入,然后按空载试验动作反复进行,不少于3次。试验中检查动作和安全装置的可靠性,有无异常现象,金属结构不得出现永久变形、可见裂纹、油漆脱落、节点松动以及振颤、过热等现象。
d将组装后检验的结果和试验过程中检验的情况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记录,最后由参加试验的人员签字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⑹井字架架体稳定检查内容
提升机架体稳定的措施一般有两种,当建筑主体未建造时,采用缆用绳与地锚方法;当建筑物主体已形成时,可采用连墙杆与建筑结构连接的方法来保障架体的稳定。
①采用缆用绳与地锚
a《规范》规定,提升机架体在确保本身强度的条件下,为保证整体稳定采用缆风绳时,高度在20m以下可设一组(不少于4根),高度在30m以下不少于两组,超过30m时不应采用缆风绳方法,应采用连墙杆等刚性措施。
b提升机的缆风绳应根据受力情况经计算确定其材料规格,一般情况选用钢丝绳直径不不于9.3mm。
c按照缆风绳的受力工况,必须采用钢丝绳(安全系数K=3.5),不允许采用钢筋、多股铅丝等其他材料替代。
d缆风绳应与地面成45°~60°夹角,与地锚拴牢,不得拴在树木、电杆、堆放的构件上。
e地锚的设置应视受力情况,一般应采用水平地锚进行埋设,露出地面的索扣必须采用钢丝绳,不得采用钢筋或多股铅丝。当提升机低于20m和坚硬的土质情况下,也可采用脚手钢管等型材料打入地下1.5~1.7m,并排两根,间距0.5~1m,顶部用横杆及扣件固定,使两根钢管同时受力,同步工作。
②与建筑结构连接
a连墙杆选用的材料应与提升机架体材料相适应,连接点坚固合理,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处应在施工方案中有预埋(预留)措施。
b连墙杆与建筑结构相连接形成稳定结构架,其竖向间隔不得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架体顶部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c在任何情况下,连墙杆都不准与脚手架相连接。
⑺井字架钢丝绳检查内容
①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节距中超过10%、钢丝绳锈蚀或表面磨损达40%以及有死弯、结构变形绳芯挤出等情况时,应报废停止使用。断丝或磨损小于报废标准的应按比例折减承载能力。
②钢丝绳用绳卡连接时,钢丝绳直径为 7~16mm时,绳卡不少3个;钢丝绳直径19~27mm时,绳卡不少于4个。绳卡间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8倍。绳卡紧固应将鞍座放在承受拉力的长绳一边,U形卡环放在返回的短绳一边,不得一倒一正排列。
③当钢丝绳穿越道路时,为避免碾压损伤应有过路保护。钢丝绳使用中不应拖地,减少磨损和污梁。
⑻井字架吊篮检查内容
①吊篮的进料口处应设置安全门,待吊篮降落地面时打开,便于进出物料;吊篮起升时关闭,防止吊篮运行中物料滚落。当吊篮运行到位时,安全门又可作为临边防护,防止进入吊篮内作业人员发生坠落事故。吊篮的安全门应定型华丽,构造简单,安全可靠。
②高架提升机应采用吊笼运送物料,吊笼的顶板可采用5cm厚木板,主要为防止作业人员进入吊笼内作业时的落物打击。
③物料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许人员乘吊篮、吊笼上下。
④禁止吊篮使用单根钢丝绳提升。
⑻井字架传动系统检查内容
①固定卷扬机时不得利用树木、电杆,必须采用地锚,卷扬机前方应打入两根立桩防止卷扬机受力后转动。
②卷筒上钢丝绳应顺序排列,不能产生乱绳。钢丝绳在卷筒上不顺序排列时,绳间容易相互挤压,破坏绳的结构,绳芯挤出不能继续使用。实践证明,钢丝绳不按顺序排列造成的损坏,远大于正常使用的钢丝绳的磨损。
③卷扬机稳装位置按照要求应该满足“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的要求。以上规定的主要目的是满足钢丝绳可以自动在卷筒上按顺序排列,不致造成错叠和脱离卷筒。
④《规范》规定:“滑轮应选用滚动轴承支承。滑轮组与架体(或吊篮)应采用刚性连接,严禁采用钢丝绳、铅丝等柔性连接和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物料提升机是属于固定式起重机械,不是现场临时组成的起重扒杆,其制造设计都按正式图纸制作有工艺要求。有些单位的提升机没有经正式设计,传动机构的滑轮也是临时使用拉板式用钢丝绳捆绑在架体上,滑轮工作可靠性差,由于采用绑扎连接造成磨损和不稳定,导向滑轮不稳定造成钢丝绳运行的振颤很不安全。应该使用轴承滑轮用螺栓与架固定,不但钢丝绳运行可靠同时也便于保养。滑轮应经常检查,发现翼缘磨偏应及时整修,翼缘破损及时更换。
⑤当卷扬机设置位置不能保障钢丝绳在卷筒上顺排时,应装设排绳装置和防止钢丝绳超越卷筒两端凸缘的保险装置。
⑥《规范》规定:“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例:低架提升机不应小于25;高架提升机不应小于30。”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是按照机构的工作级别而规定的,工作级别越高其比值就越大。由于钢丝绳工作时受拉伸、弯曲和挤压,受力情况比较复杂,而钢丝绳的弯曲直接与所采用的滑轮直径有关,滑轮直径小,钢丝绳的弯曲就大,产生的弯曲应力也就大,相反,滑轮与绳径比值越大,弯曲应力也就越小,当滑轮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足够时,就可以不考虑弯曲的影响,只按受拉计算。考虑到高架提升机天梁位置较高,不便日常的维护保养,故比值较低架提升机加大,则滑轮工作平稳,保养周期可以更长一些。
⑼井字架楼层卸料平台防护检查内容
①在建工程各层与提升机连接处可搭设卸料通道,通道两侧应按临边防护规定设置防护拦杆有档脚板。通道脚手板要铺平绑牢,保证运输作业安全进行。
②各层通道口处都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或防护拦杆),只有当吊篮进行到位时,楼层防护门方可开启。只有当各层防护门全部关闭时,吊篮方可上下运行。在防护门全部关闭之前,吊篮应处理停止状态。防护门应定型确认可行。
③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防止物体打击事故。防护棚材质应能对落物有一定防御能力和强度(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防护棚的尺寸应视架体的宽度和高度而定(可按“坠落半径”确定),防护棚两侧应挂立网,防止人员从侧面进入。
⑽井字架联络信号检查内容
①低架提升机使用时,司机可以清楚地看到各层通道及吊篮内作业情况下,可以由各层作业人员直接与司机联系。
②低架提升机使用时,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各层作业情况,或交叉作业施工各层同时使用提升机的,此时应设置专门的信号指挥人员,以确保不发生误操作。
③当利用室内井道做垂直运输或使用高架提升机时,司机与各层站的连系必须加装通讯装置。通讯装置应是一个闭路的双向通讯系统,司机应能听到每一层站的连系,并能向每一层站讲话。
⑾井字架卷扬机操作棚检查内容
①卷扬机和司机若在露天作业应搭设坚固的操作棚。操作棚应防雨不影响视线。当距离作业区较近时,顶棚应具有一定防范物打击的能力。
②操作棚不仅可以保护机械设备的可靠运行,同时也为司机的操作不受干挠有防护作用。
⑿井字架防雷检查内容
临时用电规范规定: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又在地区雷暴日规定的高度之中时,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①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是以接闪器的高度,按60°角向地面划分保护范围的,当在保护范围之内时,设备可不加装防雷装置。
②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年平均雷暴日的天数也不同,雷暴日的天数越多,危险性就大,机械设备安装防雷装置的要求高度也越低,当查阅用电规范达到规定的高度时,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③防雷装置包括:避雷针(接闪器),引下线及接地体。避雷针可采用Φ20钢筋,其长度l=1~2m,置于架体最顶端。引下线不得采用铝线,防止氧化、断开。接地体可与重复接地合用,阻值不大于10Ω。
⒀井字架旁站监理
监理部安排人员对井字架基础施工、井字架安拆、井字架维修保养将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
五、吊篮
1、资质、施工方案、作业人员及现场设备检查内容
⑴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高处作业吊篮专项安装方案》,检查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是否安照专家论证的要求进行修改编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是否违反强制性条文。
⑵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三类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安装拆卸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有效,是否签订高处作业吊篮租赁合同,是否有安装及维护保养协议。
⑶督促施工单位对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作,检查高处作业吊篮安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有效。
⑷对进场的高处作业吊篮及相关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出厂合格证及型式检验报告,检查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零件加工表面不得有锈蚀、磕碰、划伤等缺陷,已加工外露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吊篮可见外表面应平整、美观,按规定涂底漆和面漆;漆层应均匀、平滑、色泽一致,附着力强,不得有皱皮、脱皮、漏漆、流痕、气泡等缺陷;罩壳应平整,不得有直径超过15mm的锤印痕,安装牢固可靠。
2、高处作业吊篮结构安全检查内容
⑴吊篮制动器必须使带有动力试验载荷的悬吊平台,在不大于100mm制动距离内停止运行。
⑵吊篮必须设置上行程限位装置。
⑶吊篮的每个吊点必须设置2根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必须装有安全锁或相同作用的安全装置。在正常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顺利通过安全锁或相同作用的安全装置。
⑷吊篮宜设超载保护装置。
⑸吊篮必须设有在断电时使悬吊平台平稳下降的手动滑降装置。
⑹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篮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倾覆力矩的比值不得小于2。
⑺钢丝绳吊点距悬吊平台端部距离应不大于悬吊平台全长的1/4,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额定载重量集中作用在悬吊平台外伸段中心引起的最大倾覆力矩之比不得小于1.5。
⑻吊篮所有外露传动部分,应装有防护装置。
⑼当吊篮结构件出现以下情况时,不得使用,应予以报废:
①吊篮主要结构件由于腐蚀、磨损等原因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10%时;对无计算条件的当腐蚀深度达到原构件厚度的10%时,则应予以报废;
②主要受力构件产生永久变形而又不能修复时,应予以报废;
③悬挂机构、悬吊平台和提升机架等整体失稳后不得修复,应予以报废;
④当结构件及其焊缝出现裂纹时,应分析原因,根据受力和裂纹情况采取加强措施。当达到原设计要求时,才能继续使用,否则应予以报废。
3、检查高处作业吊篮主要部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⑴悬挂机构
①检查悬挂机构是否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单边悬挂悬吊平台时,应能承受平台自重、额定载重量及钢丝绳的自重。
②悬挂机构施加于建筑物顶面或构筑物上的作用力均应符合建筑结构的承载要求。
③检查配重是否标有质量标记。
④检查配重是否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
⑤本工程悬挂机构由屋顶的花架梁承受,配重由屋面板或屋面梁承受,花架梁和屋面板(梁)承载力须经设计单位确认。
⑵悬吊平台
①检查悬吊平台是否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载重量时,不得出现焊缝裂纹、螺栓铆钉松动和结构件破坏等现象。
②悬吊平台在承受动力试验载荷时,平台底面最大挠度值不得大于平台长度的l/300。
③悬吊平台在承受试验偏载荷时,在模拟工作钢丝绳断开,安全锁锁住钢丝绳状态下,其危险断面处应力值不应大于材料的许用应力。
④检查悬吊平台四周是否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护栏,护栏是否设有腹杆,工作面的护栏高度不应低于 0.8m,其余部位则不应低于1.1 m,护栏应能承受1000 N的水平集中载荷。
⑤悬吊平台内工作宽度不应小于0.4m,并应设置防滑底板,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0.25 m2/人,底板排水孔直径最大为10 mm。
⑥检查悬吊平台底部四周是否设有高度不小于150 mm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大于5 mm。
⑦悬吊平台在工作中的纵向倾斜角度不应大于8°。
⑧检查悬吊平台上是否醒目地注明额定载重量及注意事项。
⑨检查悬吊平台上是否设有操纵用按钮开关,操纵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⑩检查悬吊平台是否设有靠墙轮或导向装置或缓冲装置。
⑶提升机
①提升机传动系统在绳轮之前禁止采用离合器和摩擦传动。
②提升机绳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值不应小于20。
③提升机必须设有制动器;其制动力矩应大于额定提升力矩的1.5倍。制动器必须设有手动释放装置,动作应灵敏可靠。
④提升机应能承受125%额定提升力,电动机堵转转矩不低于180%额定转矩。
⑤手动提升机必须设有闭锁装置。当提升机变换方向时,应动作准确,安全可靠。
⑥手动提升机施加于手柄端的操作力不应大于250 N。
⑦提升机应具有良好的穿绳性能,不得卡绳和堵绳。
⑧提升机与悬吊平台应连接可靠,其连接强度不应小于2倍允许冲击力。
⑨当提升机变换运行方向时,制动器应起作用。
⑩卷扬式提升机:卷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卷筒应设置挡绕盘,当提升机高度达到最大行程时,挡绕盘高处卷筒上的最后一层钢丝绳的高度应为钢丝绳直径的2倍,工作时,不应明显振动,工作钢丝绳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工作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在距地面15~20mm处应安装坠铁,在建筑物的适当处应安装保险绳。
⑷安全锁
①安全锁或具有相同作用的安全装置的功能应满足:对离心触发式安全锁,悬吊平台运行速度达到安全锁锁绳速度时,即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 对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悬吊平台工作时纵向倾斜角度不大于8°时,能自动锁住并停止运行。
②安全锁或具有相同作用的安全装置,在锁绳状态下应不能自动复位。
③安全锁承受静力试验载荷时,静置10 min,不得有任何滑移现象。
④离心触发式安全锁锁绳速度不大于25 m/min。
⑤安全锁与悬吊平台应连接可靠,其连接强度不应小于2倍的允许冲击力。
⑥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大于一年。
⑸钢丝绳
①吊篮宜选用高强度、镀锌、柔度好的钢丝绳,其性能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②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应小于9。
③钢丝绳绳端的检查及固定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④工作钢丝绳最小直径不应小于6mm。
⑤安全钢丝绳宜选用与工作钢丝绳相同的型号、规格,在正常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处于悬垂状态。
⑥安全钢丝绳必须于工作钢丝绳另行悬挂。
⑦检查安全生命绳与建筑物固定端是否有防磨损措施,措施是否有效。
⑹电气控制系统
①电气控制系统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线应采用黄绿相间线。
②吊篮的电气系统应可靠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在接地装置处应有接地标志。电气控制部分应有防水、防震、防尘措施。其元件应排列整齐,连接牢固,绝缘可靠。电控柜门应装锁。
③控制用按钮开关动作应准确可靠,其外露部分由绝缘材料制成,应能承受50 Hz正弦波形、1250V电压为时1 min的耐压试验。
④带电零件与机体间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2 MΩ。
⑤电气系统必须设置过热、短路、漏电保护等装置。
⑥悬吊平台上必须设置紧急状态下切断主电源控制回路的急停按钮,该电路于各控制电路,急停按钮为红色,并有明显的“急停”标记,不能自动复位。
⑦电气控制箱按钮应动作可靠,标识清晰、准确。
⑧应采取防止随行电缆碰撞建筑物、过度拉紧或其他可能导致损坏的措施。
⑺吊篮装配
①检查吊篮上的各润滑点均是否加注润滑剂。
②检查减速器是否漏油,渗油不得超过一处(渗油量在10min内超过一滴为漏油,不足一滴为渗油)。
③检查吊篮进行空载、额定载重量和超载运行是否安全可靠,运行中应升降平稳,起、制动正常,限位装置、安全锁等应灵敏、安全可靠。
④检查手柄操作方向是否有明显箭头指示。
3、高处作业吊篮检查日常操作和维护检查内容
⑴吊篮应经专业人员安装调试,并进行空载运行试验。操作系统、上限位装置、提升机、手动滑降装置、安全锁动作等均应灵活、安全可靠,经过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且经相关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⑵吊篮投入运行后,检查是否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⑶检查吊篮日常操作是否规范安全
①检查吊篮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后并取得有效的证明方可进行操作。
②有架空输电线场所,吊篮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 m。如果条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架设。
③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检登记,并在现场做好公示牌。
④每天工作前应经过安全检查员核实配重和检查悬挂机构。
⑤每天工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行,以确认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⑥吊篮上的操作人员应配置于悬吊平台的安全绳及安全带或其他安全装置,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⑦吊篮严禁超载或带故障使用。
⑧吊篮在正常使用时,严禁使用安全锁制动。
⑨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
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XXXXX监理部
年月日
增加安全监理职责
增加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增加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 GZ/QP/2.0/38 |
| No. |
工程名称:长丰地区拆迁安置居住2#(一期)地块
业 主:宁波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承 包 商:宁波市鄞州建筑有限公司
编 制 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部: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丰项目部
2012 年 5 月
起重机械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长丰地区拆迁安置居住—2#(一期)地块
工程地址:宁波鄞州长丰,钟公庙街道
建设单位:宁波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宁波市鄞州建筑设计院
施工单位:宁波市鄞州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耐火等级:二级
合理使用年限:50年
总建筑面积:931平方米
主要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
抗震设防烈度:6度。
建筑层数:1~2#楼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物高度:58.4米。
3~6#楼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物高度:57.4米。
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本工程共4台塔吊,其中
1#塔吊规格型号:QTZ80(TC5810);
2#塔吊规格型号:QTZ80(ZJ5710);
3#塔吊规格型号:QTZ63C;
4#塔吊规格型号:QTZ80
二、编制依据
为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及保证工程做到安全有序施工,特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
1、 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的《监理规划》;
2、 由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
3、《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令第393号);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令第373号、根据令第549号修订);
6、 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7、 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部令第166号);
8、《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号)
9、《浙江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办法》的通知
10、《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11、《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使用规程》;
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1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三、安全监理职责
(一)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5、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二)总监的职责
1、按项目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2、按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批准;
3、对建筑起重机械按规定组织验收;
4、对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
5、按规定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含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6、要求安全监理资料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相符合;
7、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8、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9、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出的停工整改通知书高度重视,且跟踪落实;
10、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11、对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明确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2、按规定及时实施阶段安全评价;
13、建筑起重机械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整改后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反馈整改情况;
14、对变更后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批准;
15、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16、按规定使用《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17、按时提交监理周报(月报),如实反映工地现场情况。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按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
准进行审查和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按规定监督施工企业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能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运行使用进行旁站、巡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5、按规定核查建筑起重机械的验收手续;
6、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和标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对存在问题作出处理;
7、按规定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标志和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8、及时参加阶段安全评价。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
1、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的范围: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2、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的范围: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吊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大型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告知核查要点
安装单位在安装告知时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合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和注明哪个工地使用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应对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安装告知时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1、《宁波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告知表》;
2、安装单位提供经(安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与拆除方案,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合同;
3、安装单位提供经(安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的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安装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安装单位信用手册复印件;
7、安装单位负责起重机械安装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8、安装单位负责起重机械安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书复印件;
9、安装单位安装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安装单位合法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参保凭证原件;
10、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证原件;
11、安装单位与使用或租赁单位的合同原件(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2、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原件;
13、总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书复印件。
(三)安全监理旁站制度
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特殊工程必须要进行旁站监理:
1、按照旁站要求进行旁站,如实填报旁站记录表,包括旁站部位、旁站内容、旁站日期、装拆人员等,做好相应的安全监理日志;
2、发现安全隐患或实际施工与已审批的方案施工,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要求进行处理。
(四)大型起重机械旁站过程中核查要点:
1、使用单位及安装单位的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岗监督。
2、核查安装单位、安装人员是否人证一致。
3、监督施工单位、安装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在安装阶段,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五)大型起重机械(塔吊、施工电梯)施工单位、维修保养单位定期安全检查要点
1、塔身标准节、工作臂、平衡臂焊缝表面有无裂纹脱焊,焊缝有无明显缺陷,钢结构有无严重变形;
2、钢丝绳断丝是否超过标准或明显机变、扭结、严重断股现象;
3、吊钩防脱保险是否完好、有效;
4、力矩限位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5、幅度限位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6、起升高度限位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7、起重量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8、各控制电器有无零位保护,各线路是否整齐、损伤、老化现象;
9、垂直度是否符合标准≤3‰,附墙搭设必须安全合理、可靠;
10、起升机构制动器调整的是否恰当灵敏、可靠;
11、标准节螺栓、地脚螺栓是否有松动、变形现象;
12、塔吊基础是否有积水、地脚螺栓有无被土掩埋现象。
(六)塔吊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塔吊基础施工:
(1)塔吊基础几何尺寸必须符合塔吊图纸要求;
(2)塔吊基础砼强度必须符合塔吊图纸要求;
(3)塔吊基础下地耐力必须复核,符合塔吊图纸要求;
(4)塔吊基础下不得有软地基,垃圾回填,并检查地质勘探报告,基础下不得有流砂或暗河;
(5)基础预埋螺栓必须符合塔吊设计图纸要求。
2、塔吊安装拆除控制:
(1)首先审查安装单位、拆除单位分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岗位证书,不得超越资质施工;
(2)审查安装拆除方案,包括应急救援预案等;
(3)审查塔吊使用年限、型号,不得使用过期或淘汰产品。审查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4)检查塔吊外观,做常规性检查,观察其外观焊接,油漆防护情况,如外观较差,是不是需要补焊或焊接探伤试验,是否需重新刷漆;
(5)要求施工单位向安监部门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安监部门检查资料,签署意见后可以进行安装(塔吊拆除同样要向安监部门办理告知手续);
(6)安装、拆除中总监派监理员进行旁站:
①检查汽车吊合格证和司机操作证。
②检查管理人员是否在现场组织指挥,检查操作工人是否具有操作证,人证相符。
③检查总、分包单位的配合情况以及作业现场警戒防护等安全隔离措施。
④检查高强螺栓等配件合格证是否符合要求,安装拆除程序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⑤监理根据以上内容,写好旁站记录。
3、塔吊检测:
(1)要求施工单位通知建筑起重机械检测中心对安装后塔吊进行检测。检查检测结果,需要整改的内容整改完毕后总包单位领取检测合格证;
(2)未领到检测合格证,不得同意使用,施工单位使用则发暂停令;
(3)检测合格证领取后,要求施工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时间不超规定时间;
4、使用及维修保养:
(1)塔吊升节及附墙由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作好记录,旁站内容同安装要求;
(2)要求塔吊司机班前对各种限位进行检查,没有问题后才能使用;
(3)塔吊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
(4)多台塔吊同时使用必须由施工单位制定防塔吊碰撞措施报监理审查;
(5)坚持塔吊定期进行一次检查、维修保养,由安装单位负责,维修保养检查记录报监理组备查;
(6)平时监理组注意检查基坑内不得有积水,塔吊指挥是否跟班指挥,塔吊起吊重量是否在许可范围内;
(7)塔吊臂长范围内,临时工棚及道路应有双层安全防护棚;
(8)塔吊应使用专用开关箱,塔吊应有可靠防雷接地,并经测试合格;
5、塔吊拆卸控制:
(1)拆卸前检查安装队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人员上岗证。安装前安装单位应进行技术交底。
(2)拆卸过程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作业区应设警戒线,并设安全警示标志,拆卸工程应在白天进行;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行事前控制;严格监督检查,热情帮促的原则,仔细核查承包单位所上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中有关涉及安全的事项,并依据此细则及有关规定、规程直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1、监理工作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内业及外业督促检查
内业:专业监理工程师仔细核查施工企业上报的各项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安全事项措施,能否有效指导现场施工作业并保证安全有序施工。
外业:现场监理人员勤于检查发现并提出问题所在,督促施工方依照安全操作要求作业。
2、监理工作措施
监理工作的措施主要有:
(1)口头通知要求施工方整改;
(2)通过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限期整改;
(3)下发工程暂停令。
六、监理工作流程
建筑起重机械监理工作流程见下图:
不符合要求
符合规范要求
否
情况严重的
是
拒不整改
不停止施工
否
是
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长丰地区拆迁安置居住-2#(一期)地块项目监理部
编制人:杨树桢 2012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