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举行2012年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 
|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教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学会: 为了提高我市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推动新课程改革实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举行2012年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凡我市中学(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科研员均可参加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 (二)凡2012年4月以前撰写的且未在市级及以上单位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均可参评。 (三)每位教师限送一篇论文参评。 二、论文要求 (一)论文必须是作者自己实践和研究的成果;要求突出主题,具有鲜明的观点,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能从理论、事实等方面论证自己的观点,坚持科学态度,运用科学方法,结论真实、可信;具有较强的实践基础,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推广价值;具有一定的新意;表述明确,表达流畅,资料翔实,论据充分,思路清晰,论证严密,结构严谨,格式规范。 (二)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以不超过5000字为宜。超过7000字,或以课题结题报告、教育教学案例等形式撰写的,不予评奖。 (三)评比的主题为“深化课程改革,转变育人模式”。各学段论文主题:幼儿教育为“主题课程的实施与评价”;义务教育阶段为“以学定教的课堂教学改革”;高中阶段为“课程开发与实施”;其它类论文以相关教育实践有效性为基本主题 (四)选送论文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评审表(附件1),并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请参照下文表格)。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宋体,A4纸张,每页字数30×35。 (五)没有填写《温州市教研系统论文评比承诺书》(见附件1第二页)的,不予评奖。引用别人原始资料的信息、观点、句子等应做标注,严禁抄袭,文责自负。若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两年内不准参加论文评选,并通报给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及学校。 三、评选组织 (一)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和温州市教育学会成立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评审、奖励等工作。评委会由各学科专家组成,成员由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和温州市教育学会聘任。 (三)各县(市、区)的论文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或教科室按《各类各学科论文各县(市、区)申报额分配表》(附件2)规定数推荐,并根据论文质量做好学科(专业)论文的排序工作。 (四)教育学会的论文推荐由各县(市、区)教育学会负责。 (五)温州市教研院对市直属学校选送的论文先组织市直论文评比,再择优推荐参加全市论文评比。 (六)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教科室、教育学会将推荐的论文一式5份,于2012年4月25日前,送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同时将参评推荐论文电子稿及汇总清单电子稿(附件2)以文件夹(以县为文件名,如:鹿城区)压缩包发至:158693660@qq.com。文件夹内的论文电子稿文件名统一为“论文类别编号-作者-论文题目”样式(如“1-张三-论课堂观察有效性”);汇总清单将用于论文评审,请各县(市、区)认真核对填写,不得有误。 送交论文程序:论文参评情况表(附件3)一份、汇总清单(附件2)一份及推荐论文一式5份,于2012年4月25日前将论文参评情况表和汇总清单及论文纸质稿一并送交温州市教研院阅览室(109室)林美群老师处审核,再凭已审核的论文参评情况表到图书室(106室)黄纯洁老师处缴费。 (七)相关附件请至市教科研网(www.wzjky.net)教研文件栏目中下载。 四、参评者按有关部门审定标准收取评审培训费。 附件: 1.论文评审表 2.各类各学科论文各县(市、区)申报额分配 3.2012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推荐清单 4. 2012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参评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中小学 教师 论文评选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温州市教育学会 2012年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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