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规、法令,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一致,签订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称:小区道路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 承包范围:由甲方提供的“”小区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图及附件一规定的内容。报建所发生的费用由甲、乙方按部门的收费文件规定各自承担其费用。
(四)承包方式:1、本工程采用总造价包干结算方式,包工、包料、包植物存活养护、包文明安全施工、包工期、包报建报批手续。 2、本工程采用清单报价方式,依据现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条例、工程预结算等文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等有关计价文件。3、包干价不含项目内容为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设计变更可作增减造价外,其它因素只作技术处理,不作计价依据。4、包干价中的单价为全费用费价格。总价中应包括文明安全施工措施、临时设施费及报建所需费用等。
(五)承包总价:工程总价为人民币19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元)。
(六)工期
乙方按甲方正式通知进场进行施工。工期15日历天,自2008年6月30日至2008年6月14日止。开工前3天,在具备施工条件下,甲方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每个单项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经甲方审核后安排组织施工。在履行过程中,根据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方签证认可后调整顺延,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对顺延的竣工日期,甲方应予以认可。
(七)工程质量标准保修期
1、符合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合格标准。
2、保修期自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壹年。植物以一年成活的实际数量结算。
(八)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1.签订本协议5天内支付乙方备料款50%,即95000元,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结算后5天内支付乙方47%,即300元,余款3%待1年保修期满后结清。2、乙方每月月底报批当月形象进度和完成的工作量,甲方审核后的形象进度和完成的工作量作为计算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3、乙方原报价清单为本工程增减工程量结算的依据,单价的确定按乙方原报价总价与合同总价上下浮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九) 材料设备及植物供应
1、为保证质量,使用的主要材料及植物,乙方在材料采购前,对主要材料的品牌、树种、质量、价格应征询甲方的意见,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2、对于现有植物,甲方要求保留、移植、替换设计树种等应视为设计变更,乙方应予执行;3、在施工中,如果是由于乙方不按图施工,造成采购的材料、设备、植物不适用的,均由乙方负责。
(十)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1、甲方提供报建相关资料委托乙方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用水用电等报批手续,提供本工程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开工前10天完成“三通一平”的工作,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4份,及有关资料1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2套)。2、开工前7天完成由甲、乙方及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纸会审。3、审核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4、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问题和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3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作为调整合同造价的依据。5、委派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办理竣工结算。7、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用水用电等报批手续和竣工验收及协调部门等工作。2、乙方收图后,在开工前3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5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3、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4、乙方各司其责委派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5、乙方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末25号向甲方报送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7、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植物、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8、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植物问题乙方负责免费返修及重新栽种。9、乙方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的余泥及其他堆积物,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并将地面等清扫干净。10、工程完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应在 5 天内撤离施工现场。11、甲方提供本工程设计图纸,有关部门批文给乙方,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保证文明施工、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及工程达标。如达不到要求造成停工、被罚款以及安全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12、在养护期(一年)内如有坏死的植物,乙方应即时补栽。
(十一) 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由丙方填写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甲、乙方签字后方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甲方不按时验收,乙方可单方验收,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以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和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5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 收,并在竣工后10天内验收完毕。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的,甲、乙方签字盖章,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图纸资料等竣工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完成后再进行验收,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经验收后,如验收合格,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返修的,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工期。
4、工程竣工后,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及编制竣工资料 2 份交甲方。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图纸,由乙方在竣工图纸上签注。需重新绘制竣工图及所需份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不按时交齐竣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时,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及拨付工程尾款。
6、乙方按承包总金额承担的税费并开出正式向甲方收款。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逾期组织验收。
2、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拖欠数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或质量问题返工而逾期完工的,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向甲方偿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在甲方不违反本合同付款约定的情况下,如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施工造成停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停工后5日内撤场。合同终止后的善后事宜,双方本着等价有偿、自愿公平、不扩大损失的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期间不得影响与甲方签约的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十三) 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应协调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自然终止。
(十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改造园林装饰工程预算表
甲方:
签约代表:
乙方: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