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村级免疫规划职责
(一)摸底上报
收集所在村人口资料,及时发现、准确掌握新出生儿童和流入、流出儿童情况,按要求上报乡卫生院。
(二)预防接种
1、村医负责按要求定期开展冷链运转。
2、及时对适龄儿童建卡、建证和查漏补卡、补证、补种工作。
3、负责宣传发动和具体的免疫接种工作。
4、保证每次冷链运转时必须按要求接种疫苗;运转结束,清理剩余疫苗并及时将冷藏包、冰排等材料上交乡卫生院。
(三)资料上报和疫情报告
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如:疫苗接种报表、新出生儿童数、发热病人血片送检单等等;一旦发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传染病,应立即上报当地乡级卫生院。
二、村级免疫规划基本内容
(一)免疫规划的宣传与培训
1、利用每年4月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及其它有利时机,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计划免疫科学知识。
2、凡参加接种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免疫规划专业培训,能正确掌握接种对象、疫苗性质、接种部位、剂量、方法和禁忌症、接种反应的判断及处理方法、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实行培训合格后上岗的制度。
(二)疫苗的使用及管理
1、疫苗的存储与运输:疫苗在运输和储存时均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储存、运输,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存储和运输要求见下表,其他疫苗的存储和运输温度要求按照药典和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储存和运输
| 疫苗名称 | 温 度 | |
| 贮 存 | 运 输 | |
| 卡介苗(BCG) | 2~8℃储存于普通冰箱冷藏室内 | 2~8℃冷藏箱或冷藏包 |
| 百白破混合制剂(DPT) | 同上 | 同上 |
| 乙肝疫苗(HepB) | 同上 | 同上 |
| 白破疫苗(DT) | 同上 | 同上 |
| A群流脑疫苗(MenA) | 同上 | 同上 |
| A+C流脑疫苗(MenAC) | 同上 | 同上 |
| 麻腮风疫苗(MMR) | 同上 | 同上 |
| 麻风疫苗(MR) | 同上 | 同上 |
| 乙脑减毒活疫苗(JE-1) | -20~8℃避光保存 | -20℃或2~8℃冷藏箱或冷藏包 |
| 脊灰疫苗(OPV) | 同上 | 同上 |
| 麻疹疫苗(MV) | 同上 | 同上 |
| 甲肝疫苗(HePA) | 同上 | 同上 |
2、免疫程序
云南省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 疫 苗 | 接 种 剂 次 | 月(年)龄 | |||||||||||||||
| 出 生 时 | 1 月 | 2 月 | 3 月 | 4 月 | 5 月 | 6 月 | 7 月 | 8 月 | 9 月 | 1 岁 | 1 岁 半 | 2 岁 | 3 岁 | 4 岁 | 6 岁 | ||
| 卡介苗 | 1 | ★ | |||||||||||||||
| 乙肝疫苗 | 3 | ★ | ★ | ★ | |||||||||||||
| 脊灰疫苗 | 4 | ★ | ★ | ★ | ★ | ||||||||||||
| 百白破疫苗 | 4 | ★ | ★ | ★ | ★ | ||||||||||||
| 白破疫苗 | 1 | ★ | |||||||||||||||
| 麻疹(麻风)疫苗 | 1 | ★ | |||||||||||||||
| 麻腮风疫苗 | 1 | ★ | |||||||||||||||
| 乙脑减毒活疫苗 | 2 | ★ | ★ | ||||||||||||||
| A群流脑疫苗 | 2 | ★★2剂次间隔3个月 | |||||||||||||||
| A+C群流脑疫苗 | 2 | ★ | ★ | ||||||||||||||
| 甲肝疫苗 | 1 | ★ | |||||||||||||||
云南省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剂量、部位及方法
| 疫苗名称 | 接 种 对 象 月(年)龄 | 接种剂次 | 接 种 部 位 | 接种途径 | 接 种 剂 量 /剂次 | 备 注 |
| 乙肝疫苗 | 0、1、6月龄 | 3 | 上臂三角肌 | 肌内注射 | 酵母苗5μg/0.5ml, CHO苗10μg/1ml、20μg/1ml | 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剂次,第1、2剂次间隔≥28天 |
| 卡介苗 | 出生时 | 1 | 上臂三角肌中部略下处 | 皮内注射 | 0.1ml | |
| 脊灰疫苗 | 2、3、4月龄, 4周岁 | 4 | 口服 | 1粒 | 第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天 | |
| 百白破疫苗 | 3、4、5月龄, 18~24月龄 | 4 | 上臂外侧三角肌 | 肌内注射 | 0.5ml | 第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天 |
| 白破疫苗 | 6周岁 | 1 | 上臂三角肌 | 肌内注射 | 0.5ml | |
| 麻风疫苗 (麻疹疫苗) | 8月龄 | 1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0.5ml | |
| 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 | 18~24月龄 | 1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0.5ml | |
| 乙脑(减毒) | 8月龄,2周岁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0.5ml | |
| 流脑A | 6~18月龄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30μg/0.5ml | 第1、2剂次间隔3个月 |
| 流脑A+C | 3周岁,6周岁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100μg/0.5ml | 2剂次间隔≥3年;第1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2剂次间隔≥12个月 |
| 甲肝(减毒) | 18月龄 | 1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1ml | |
| 出血热疫苗(双价) | 16~60周岁 | 3 | 上臂外侧三角肌 | 肌内注射 | 1ml | 接种第1剂次后14天接种第2剂次,第3剂次在第1剂次接种后6个月接种 |
| 炭疽疫苗 | 炭疽疫情发生时,病例或病畜间接接触者及疫点周围高危人群 | 1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 皮上划痕 | 0.05ml(2滴) | 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不能接种 |
| 钩体疫苗 | 流行地区可能接触疫水的7~60岁高危人群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成人第1剂0.5ml, 第2剂1.0ml 7~13岁剂量减半,必要时7岁以下儿童依据年龄、体重酌量注射,不超过成人剂量1/4 | 接种第1剂次后7~10天接种第2剂次 |
| 乙脑灭活疫苗 | 8月龄(2剂次), 2周岁,6周岁 | 4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0.5ml | 第1、2剂次间隔7~10天 |
| 甲肝灭活疫苗 | 18月龄, 24~30月龄 | 2 | 上臂三角肌附着处 | 肌内注射 | 0.5ml | 2剂次间隔≥6个月 |
2.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4、疫苗的使用
(1)接种现场疫苗的使用
①疫苗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接种前应先阅读疫苗使用说明书。
②疫苗应避免受到阳光直接照射,特别是卡介苗严禁阳光直接照射。
③接种前方可将疫苗从冷藏容器内取出,尽量减少开启冷藏容器的次数,开后应及时关严。
④接种疫苗前必须严格核对要接种疫苗的品种,检查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等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⑤冻结过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⑥冷藏容器内的冰排溶化后,应及时更换。
(2)检查疫苗是否冻结的方法
将被检和对照的正常疫苗安瓿同时摇匀后静止竖立,如被检疫苗在5~10分钟内与对照疫苗相比出现分层现象,且上层液体较清,即可判断被检疫苗冻结。
(3)注意事项
①卡介苗要准确注入皮内,严禁皮下或肌肉注射。
②脊灰糖丸不能用热开水送服。
③含有吸附剂的疫苗如百白破、白破、乙肝疫苗使用前必须充分摇匀并采用肌肉注射。
④使用冻干疫苗时,用注射器抽取稀释液,沿安瓿内壁缓慢注入,轻轻摇荡,使疫苗充分溶解,避免出现泡沫。
⑤麻苗接种后,不要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⑥安瓿开启后,未吸取用完的疫苗应盖上消毒干棉球;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一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
⑦不同疫苗的预防接种要分部位、分针管进行。严格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⑧二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应至少间隔四周再接种。
⑨接种完毕,接种对象应留在接种现场观察15~30分钟,观察有无副反应;同时还要告诉其家长或监护人接种后可能出现的反应和注意事项,及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5、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基本原则
(1)既往诊断有明确过敏史的儿童,一般不予接种。
(2)免疫缺陷的儿童应视为疫苗接种的绝对禁忌症。
(3)患有严重疾病的儿童,可暂缓接种,待痊愈后补种。
(4)具体如何掌握疫苗的接种禁忌症,应以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6、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要点
(1)皮肤消毒
★确定接种部位,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如果接种部位皮肤不清洁,先进行清洗。
★局部常规用无菌棉签蘸75%酒精,采用螺旋式的由内向外消毒接种部位皮肤,酒精涂擦直径≥5cm,待干后再接种,如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2%碘酊消毒接种部位。
(2)接种技术
各种疫苗接种的技术要点
接种
| 途径 | 疫苗 种类 | 接种 部位 | 技 术 要 点 |
| 皮内 接种 | 卡介苗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 | 皮肤常规消毒;左手绷紧皮肤,右手持注射器,食指固定针柄,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呈10~15度角刺入皮内,左手拇指固定针管,然后注入疫苗,旋转针管45度角后拔出针头。 |
| 皮下 接种 | 麻风、麻疹、麻腮风、 乙脑、流脑疫苗、甲肝疫苗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 | 皮肤常规消毒;左手绷紧皮肤,右手持注射器,食指固定针柄,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呈30~40度角,快速刺入针头的1/3~2/3;放松皮肤,左手固定针管,回抽无回血,注入疫苗,注后快速拔出针头。 |
| 肌肉 注射 | 百白破、白破、 乙肝疫苗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 | 皮肤常规消毒;左手绷紧皮肤,右手呈持毛笔式持注射器,中指固定针管,与皮肤呈90度角,快速进针,刺入针头的2/3;回抽无血,注入疫苗,注入疫苗后快速拔出针头,用消毒干棉签稍加按压针眼部位。 |
| 口服 | 脊灰疫苗 | 脊灰糖丸疫苗:每人一粒。☆月龄稍大的儿童可用消毒小勺将糖丸疫苗直接送入口中;☆月龄较小的儿童将糖丸疫苗用药匙碾碎,用凉开水调成糊状,慢慢送入口中,看其服下,凡吐出者要补服。 |
(1)一般反应
可分为局部反应(包括:局部炎症反应、感染化脓、硬结)和全身反应两类,根据反应的强度又可分为轻、中、重三级。
一般反应分级表
| 强度 | 局部反应 | 全身反应 |
| 轻反应 | 红肿范围≤2.5cm | 体温在37.1~37.5℃ |
| 中反应 | 红肿范围在2.5~5.0cm | 体温在37.6~38.5℃ |
| 重反应 | 红肿范围≥5.1cm,或/和局部淋巴结肿大 | 体温≥38.6℃ |
(2)异常反应
①、非特异性反应:有菌化脓、无菌化脓、淋巴结化脓
★有菌化脓的早期可用热敷或外敷鱼石脂软膏;脓肿形成后可切开排脓;有全身症状者,可使用抗生素或其它对症治疗。
★无菌化脓常见于接种含有吸附剂的疫苗,如百白破、白破、乙肝疫苗等。
可因注射部位选择不当、注射剂量过大或使用前未将疫苗充分摇匀所致。主要表现为注射局部有较大的红晕、浸润,2~3周后出现大小不等的硬结,局部肿胀,但炎症并不剧烈。可持续数周至数月,较重者可形成溃疡。轻者可用热敷促进吸收;若已形成脓肿,未破溃前切忌切开排脓,可用注射器抽脓;若脓肿已破溃或发生潜行性脓肿,须送到医院、有经验的医生处理;需切开排脓;必要时扩创,剔除坏死组织,有继发感染者用抗生素治疗。
★卡介苗引起的淋巴结化脓需请结防部门处理。
②精神性反应:晕厥(俗称晕针)、癔症和群发性癔症
★晕厥,是指在准备接种时、接种时和接种后不长时间内,由于精神过度紧张和恐惧心理,而造成暂时性脑缺血引起的短时间失去知觉和活动能力的现象。其特点是发病突然,持续时间短,恢复完全。在空腹、过度疲劳气候闷热等情况下,容易发生。多发生于年轻体弱的妇女和小学生。须与过敏性休克鉴别。
晕厥与过敏性休克的鉴别
| 晕厥 | 过敏性休克 | ||
| 发病原因 | 血管迷走神经性反应 | 抗原抗体免疫反应 | |
| 临床各系统的表现 | 皮肤 | 苍白、出汗、冰冷、湿粘 | 潮红、发痒、皮疹、眼面浮肿 |
| 呼吸 | 正常至深呼吸 | 因气道阻塞而发生有声的呼吸 | |
| 心血管 | 心动过缓,一过性低血压 | 心动过速,低血压 | |
| 胃肠道 | 恶心、呕吐 | 腹部疼痛性痉挛 | |
| 神经 | 头晕,可一过性意识丧失 | 意识丧失,平卧无应答 | |
| 处理原则 | 静卧、保温、输氧,严重时皮下注射肾上腺素 | 肾上腺素为首选急救药 | |
癔症主要临床表现
| 反应类型 | 主要临床表现 |
| 自主神经系统紊乱 | 头痛、头晕、面色苍白或潮红、出冷汗、肢冷、阵发性腹痛等 |
| 运动障碍 | 阵发性抽搐、下肢活动不便、四肢强直等 |
| 感觉障碍 | 肢麻、肢痛、喉头异物感 |
| 视觉障碍 | 视觉模糊、一过性复视 |
| 精神障碍 | 翻滚、号叫、哭闹 |
| 其他 | 嗜睡(阵发性) |
★群发性癔症为预防接种后多人同时或先后发生的,多数表现相同或相似的癔症。
防治对策及措施:宣传教育,预防为主;排除干扰,疏散病人;疏导为主,暗示治疗;仔细观察,处理适度。
③变态反应:过敏性皮疹、过敏性休克等
过敏性皮疹应以口服抗过敏药物为主;过敏性休克应立即肌注1:1000肾上腺素,一次剂量不可过大,以0.5~1.0ml为宜,如症状不缓解,过10分钟后可再次肌注,但一次剂量不超过1.0ml,否则可能会因心跳过速而导致心率紊乱,产生不可逆转的副作用。与此同时可肌注异丙嗪,给予氢化可的松静滴。呼吸衰竭者可肌注呼吸兴奋剂如尼可刹米250mg或山梗菜碱3~10mg,同时吸入氧气。有喉头水肿,必要时可行气管切开。
(3)偶合病例
偶合疾病病例与免疫接种无关而纯属巧合,即使不接种疫苗也会发病。
(4)免疫接种事故
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由于疫苗本身质量,或由于责任心不强、接种技术操作不熟练(如用错疫苗、剂量、接种途径错误等),使受种者发生病理反应,甚至死亡。
8、免疫接种副反应的报告和调查
①报告:发生一般反应应给予及时处理,做好儿童家长解释和说服工作,不必进行报告。发生异常反应和接种事故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②调查:协助上级有关单位开展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工作。
(三)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
各幼儿园、小学教师、校医在培训后,必须在每年秋季学期儿童入学、入托时开展查验接种证。
云南省查验接种证补种的对象是: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每年秋季经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未完成免疫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和托幼机构新入托、入园的儿童。目前,云南省查验接种证补种的疫苗包括麻疹疫苗、脊灰疫苗、百白
破疫苗、白破疫苗和乙肝疫苗。其中乙肝疫苗不作为入学查验的硬性要求,只作推荐补种。
儿童入学、入托时完成免疫接种的标准
入托:百白破≥3剂次,脊灰疫苗≥3剂次,麻疹疫苗≥2剂次,乙肝疫苗=3剂次。
入学:百白破≥3剂次,脊灰疫苗≥4剂次,麻疹疫苗≥2剂次,乙肝疫苗=3剂次,白破疫苗≥1剂次。
儿童入学入托时预防接种证上登记的接种信息符合以上标准的不用补种。未
达到上述标准则应补足以上标准要求的针(剂)次,两针(剂)次间隔≥28天。但5岁以上儿童(含5岁),不补种百白破,只补种白破二联;凡入学时百白破不足3针的均要补种3针百白破;入学时百白破满3针但未种白破的只补种1针白破。
(四)安全注射管理
1、预防接种不安全注射的危害:传播血源性疾病、导致化脓性感染、不正确注射技术导致的伤害、注射物质不合格造成的伤害。
2、安全注射的“三安全”:对接受注射者安全,使用安全的注射器材;对实施注射者安全,操作过程中避免刺伤;注射后的物品(废物)对环境安全,准确处理使用过的注射器材。
(五)资料的收集与管理
1、人口资料:总人口数、各月的出生人数、死亡人数,建证、建卡人数、流动人口情况。
2、疫情资料:免疫规划针对性传染病的发病人数、死亡人数。
3、免疫接种资料:应种人数、实种人数、接种率、疫苗供应及使用情况。
村级资料每年整理一次,制订成册,在村级卫生室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