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起 草 人 | 年 月 日 | 颁发部门 | 质量技术部 | ||
| 审 核 人 | 年 月 日 | 生效日期 | 年 月 日 | ||
| 批 准 人 | 年 月 日 | 实施部门 | 销售部、生产部,质量技术部,采购部 | ||
| 文件编号 | JSB-14-2013 | ||||
将存在食品安全危害的产品及时从市场中召回,防止给食用者造成损害,使产品召回工作规范化。
二、范围
适用于发现存在食品安全危害且已流向市场的产品。
三、职责
1、销售科负责外部相关信息的收集,是召回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通知相关方并及时反馈质检部;
2、诚信小组负责召回信息的评估,召回范围的确定;制定召回计划;
3、质量技术部是负责组织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制定和实施的部门。
4、生产部负责纠正措施的实施。
5、各部门实施电子信息快速沟通,确认事发源头及原因,启动召回制度,并对过程情况实施电子信息记录。
四、内容
1.召回的分类:
1)严重损害消费者健康;
2)一般性损害消费者健康;
3)不损害消费者健康。
2.召回信息收集渠道:
A.内部信息:由各相关部门提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种信息,如:工厂自测或自查结果等。
B.各部门负责外部信息收集:
——官方通知:明示或法律法规变化;
——客户通知:顾客的需求及反馈;
——新闻媒体:报纸、电视、电台等;
——有关组织:如消费者协会等;
——同行的信息。
3.产品安全危害调查
(1)是否符合产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2)是否含有非产品用原辅料、添加非产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产品当做产品;
(3)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产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4.产品安全危害评估
(1)该产品引发的产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
(2)不安全产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
(3)危害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
(4)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5.召回方案的确定
根据内、外部的信息来源,由质检科对信息进行评估,根据其危害消费者健康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召回以及召回的范围,制定召回方法。
6、产品的召回程序
A.追溯:对市场反馈或自主发起的食品问题,质量负责人组织各部门按照产品批号→流通领域→订单或出厂报告→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原料的逆向流程进行追溯,评估原因。
B.根据评估结果,确需召回时,由综合办公室通知相关方(如:立法和监管部门、顾客和(或)消费者),由质检主任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产品召回通知单,经质量负责人审核,并由诚信小组评估,总经理批准后,由质量负责人负责召回工作,召回通知单同时送交成品库、采购物流科,库房停止该批产品出库,采购物流立即停止该批产品的销售。
C.质量负责人立即调阅销售记录及库存情况,制定召回计划,召回计划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召回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或传真)、联系人、召回产品数量、召回方式、时限、召回原因等,召回计划经质检经理批准后交至营销部。
D.市场部人员按召回计划要求,立即实施召回工作,并填写产品召回记录,及时向负责召回人员报告召回工作情况,统计召回差额及未召回品去向。
E.当召回品和已明确去向的未召回品数量总和等于待召回数量时,召回工作可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结束。
F.召回产品进成品库时,暂存不合格品区,经质检科检验确认不合格后,按不合格品处理。
G.质量技术科组织对召回的原因分析,确定预防和纠正措施,以避免再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