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知识的不断提高,增强员工环境保护观念,明确环境保护责任,确保环保培训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环境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1.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系统的环境保护培训、环境保护宣传和环保活动等工作。
1.2.2本制度适用于新入厂员工,实习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在职工作人员的环保教育。各车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年底向安环部提交下一年危险废物管理相关培训需求,并与办公室协调安排年度培训计划。
2 环保教育工作程序
2.1 新入厂员工、试用人员、实习人员在接收受公司、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同时接受环境环保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2 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要建立培训档案。
2.3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入公司前应经过安全环保部的培训,培训合格后在我公司专人陪同下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4 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由安环部进入场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场证。
3环保教育规定内容
3.5班组级环境保护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培训并建立档案,内容为
3.6班组级环境保护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培训并建立档案,环境保护内容为
3.7培训具体时间由安环部根据公司总体培训计划统一安排,具体人员由各部门提交,安环部审核。具体培训内容由安环部负责保留记录。安环部对各单位的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各单位在培训、考试时必须提前通知安环部,安环部将对培训、考试的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培训过程由安环部跟进,并负责保留培训教材、签到、考核等培训相关记录。车间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向安环部申请提取培训相关记录安环部对相关各单位的培训效果实行随机抽考制。抽考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准无故部参加。无辜不参加培训考试的每人次考核50元,并参加补考。
3.8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项目投运前,由相关单位编制新的环保技术操作规程,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操作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9各单位要妥善保存相关环境保护资料和环境保护文件,并逐级建立传达落实记录。
3.10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所属区域的板报作为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宣传的前沿阵地。
4培训教育及试卷评分奖罚
4.3对考试不及格者,按照低于及格线一分考核参考人员5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4.4对各车间考试成绩将给与通报,并做为车间月度及年度安全考评的依据。
5监考安排和监考职责
5.1监考人员由安环部安排和指定。
5.2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负责,不徇私情。
5.3监考人员违反考场纪律,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对当事人月度绩效考评分进行考核。
6 附则
6.1本规定由瑞科化工有限公司安环部负责解释、补充修订。
6.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表12-1:人员培训记录表
| 培训组织部门 | 培训时间 | ||||||
| 培训教师 | 培训地点 | ||||||
| 培训目的 | |||||||
| 培 训 主 要 内 容 | |||||||
| 培训人员名单 (签名) | 姓 名 | 部 门 | 姓 名 | 部 门 | |||
| 演练组织部门 | 演练时间 | ||||||||
| 演练的地点 | |||||||||
| 演练目的 | |||||||||
| 演 练 主 要 内 容 | |||||||||
| 演练人员 名单 (签名) | 姓 名 | 部 门 | 姓 名 | 部 门 | 姓 名 | 部 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