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双氧水的性质、危险性
性质:双氧水属第5.1类氧化剂,又名过氧化氢,分子式为H2O2,分子量34.02,熔点-0.4℃,沸点为150.2℃,相对于水的密度为1.46。双氧水系无色透明液体,有微弱的特殊气味。溶于水、乙醇、乙醚,不溶于苯、石油醚,是爆炸性强的氧化剂。
危险性:燃爆危险。本品不燃,但能与可燃物反应放出大量的热量和氧气而引起着火爆炸。具有助燃性。在空间中加热有爆炸危险。过氧化氢在PH值3.5—4.5时最稳定,在碱性溶液中极易分解,在遇强光,特别是短波射线照射时也能发生分解。当加热到1000C以上时,开始急剧分解。它与许多有机物如糖、淀粉、醇类、石油产品等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撞击、受热或电火花作用下能发生爆炸。过氧化氢与许多无机化合物或杂质接触后会迅速分解而导致爆炸,放出大量的热量、氧和水蒸气。大多数重金属(如铁、铜、银、铅、汞、锌、钴、镍、铬、锰等)及其氧化物和盐类都是活性催化剂,尘土、香烟灰、碳粉、铁锈等也能加速分解。浓度超过74%的过氧化氢,在具有适当的点火源或温度的密闭容器中,能产生气相爆炸。
健康危害:吸入本品蒸汽或雾对呼吸道有强烈刺激性,一次大量吸入可引起肺炎或肺水肿。眼直接接触液体可致不可逆损伤甚至失明。口服中毒出现腹痛、胸口痛、呼吸困难、呕吐、一时性运动和感觉障碍、体温升高等。个别病例出现视力障碍、癫痫样痉挛、轻瘫。长期接触本品可致接触性皮炎。
环境危害:无资料。
二、双氧水的装卸操作规程
(1)在装卸前,由生产组织部门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内的危险品进行初步分类,根据其种类、性质在开班前落实装卸安全措施、急救方案,注意事项等方可下达作业指令。
(2)每班开班前会时,船舶装卸指导员(船舶作业)或理货员(后场作业)必须对本班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宣读本班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急救方案。
(3)操作人员必须穿防毒工作服,戴口罩、防护眼镜、氯丁橡胶手套等劳保用品,班前会时由船舶装卸指导员或理货员检查工人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有违反规定的不准参与作业。
(4)管道输送双氧水,装卸作业前调度值班员必须检查管道、管道封口、包装封口等有无渗漏,严禁破漏状态下作业。
(5)桶装双氧水,搬运时应轻装轻放,防止撞击,装卸工具不得沾有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堆装操作应按箭头朝上的标志,桶口、瓶口朝上,堆码要整齐牢固,靠紧,不得装在其它货物上面;
(6)装货前舱(库)内应打扫干净,不得留有氧化剂、活性金属粉末。
(7)装卸双氧水现场应备有干砂、干土、清水等以应急救,包括运输车辆都要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8)远离易燃和可燃物。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如木材、纸张、油品)等混装混运。严禁火种接近现场。
(9)现场指导员、安全管理员在作业中应当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作业人员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10)由装卸指导员监督指挥安全装卸,必要时通知安全部协助监督。
(11)装卸船作业时,要挂好足够大的安全网(布),严格控制防止危险品掉进水中污染水源。
(12)装卸运输危险货物车辆不得客货混装,无关人员不得搭乘危险货物运输工具。
(13)凡在装卸运输过程中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人人有责制止或反映,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不安全的操作或指挥,安全部及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停止违章作业。
(14)凡在本港内装卸运输双氧水的必须指定专人沿途负责加强安全护运。
(15)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16)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三、双氧水的储存规程
(1)设置的危险货物专用库场。
(2)与易燃、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远离火源。
(3)由经过危险品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4)双氧水仓库(场),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晒等安全设施,库温不超过300C,相对湿度不超过80%。
(5)储区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6)双氧水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首先要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和牢固性,有否玷污性质相抵的物质。在检查中如果发现化学品不符合质量及安全要求,要严禁入库储藏;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并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库入库登记制度,管理人员发现自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如发现包装容器发生锈蚀、破裂、孔洞、溶化淌水等现象时,应立即更换包装或及早发货使用,容器破损可用锡焊修补。
(7)离开仓库前应进行防火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8)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因事入库人员应履行登记手续,交出火种,仓库内不准住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