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缆线路)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1总则
1.0.1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1.0.3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4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5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0.7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1.0.8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1.0.9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电缆[本体]cable
指电缆线路中除去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
注:有时电缆也泛指电缆线路,即由电缆本体和安装好的附件所组成的电缆系统。
2.0.2金属套metallic sheath
均匀连续密封的金属管状包覆层。
2.0.3铠装层armour
由金属带或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的机械力作用。
注:金属带起径向加强保护作用,金属丝起纵向加强保护作用。
2.0.4[电缆]终端termination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
2.0.5[电缆]接头joint
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蔽层和保护层,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
2.0.6电缆分接(分支)箱cable dividing box,cable feeding pillar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
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网供电和(或)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和(或)终端供电。一般直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在户内。电缆终端是电缆分接箱内必需的主要部件.通常采用可分离式终端(也称为可分离连接器)或户内终端。
2.0.7[电缆]附件cable accessories
终端、接头、[充油电缆]压力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电缆线路的组成部件的统称。
2.O.8电缆支架cable bearer
电缆敷设就位后,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装置的统称,包括普通支架和桥架。
2.0.9电缆桥架cable tray
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介构成,用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
2.0.10电缆导管cableducts,cableconduits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3.0.1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应避免强烈的震动、倾倒、受潮、腐蚀,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部件。
3.0.2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3.0.3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应固定,不得损伤。压力油箱应牢固,压力指示应符合要求。
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3.0.4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2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应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3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4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要求且完好无损。
3.0.5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
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应坚实,当受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2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3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4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5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
3.0.6电缆及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为一年及以内。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3.0.7电缆在保管期间,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标志应齐全,封端应严密。当有缺陷时,应及时处理。
充油电缆应经常检查油压,并作记录,油压不得降至最低值。当油压降至零或出现真空时,应及时处理。
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4.1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4.1.1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硬质塑料管不得用在温度过高或过低的场所。
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
4.1.2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2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3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或涂沥青,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4.1.3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其内径尚不宜小于100
5.2.7直埋电缆回填土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3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敷设
5.3.1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或加装保护罩:
1电缆进入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及墙壁处。
2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一段。
3可能有载重设备已经电缆上面的区段;
4其他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5.3.2管道内部应无积水,且无杂物堵塞。穿电缆时,不得损伤护层,可采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
5.3.3电缆排管在敷设电缆前,应进行疏通,清除杂物。
5.3.4穿入管中电缆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5.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5.4.1电缆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应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2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一般情况宜由上而下配置;但在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引入柜盘时,为满足弯曲半径要求,可由下而上配置。
5.4.2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4.3电缆在支架上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控制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1层;桥架上不宜超过3层。
2交流三芯电力电缆,在普通支吊架上不宜超过1层;桥架上不宜超过2层。
3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并加以固定。当按紧贴的正三角形排列时,应每隔一定的距离用绑带扎牢,以免松散。
5.4.4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应不小于1m,交叉时应不小于0.5m,当受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看火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5.4.5明敷在室内及电缆沟、隧道、竖井内带有麻护层的电缆,应剥除麻护层,并对其铠装加以防腐。
5.4.6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必要时,尚应将盖板缝隙密封。
5.5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5.5.1木桥上的电缆应穿管敷设。在其它结构的桥上敷设的电缆,应在人行道下设电缆沟或穿入由耐火材料制成的管道中。在人不易接触处,电缆可在桥上裸露敷设,但应采取避免太阳直接照射的措施。
5.5.2悬吊架设的电缆与桥梁架构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5.5.3在经常受到震动的桥梁上敷设的电缆,应有防震措施。桥墩两端和伸缩缝处的电缆,应留有松弛部分。
5.6水底电缆的敷设
5.6.1水底电缆应是整根的。当整根电缆超过制造厂的制造能力时,可采用软接头连接。
电气性能试验,并应符合标准。
2附件规格应与电缆一致;零部件应齐全无损伤;绝缘材料不得受潮;密封材料不得失效。壳体结构附件应预先组装,清洁内壁;试验密封,结构尺寸符合要求。
3施工用机具齐全,便于操作,状况清洁,消耗材料齐备,清洁塑料绝缘表面的溶剂宜遵循工艺导则准备。
4必要时应进行试装配。
6.1.9电力电缆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表6.1.9的规定。110kV及以上电缆的截面面积应符合设计规定。
表6.1.9电缆终端接地线截面
电缆截面(mm2)接地线截面(mm2)
120及以下16
150及以上25
6.1.10电缆终端与电气装置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的有关规定。
6.2安装要求
6.2.1制作电缆终端与接头,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完成,缩短绝缘暴露时间。剥切电缆时不应损伤线芯和保留的绝缘层。
6.2.2充油电缆线路有接头时,应先制作接头;两端有位差时,应先制作低位终端头。
6.2.3电缆终端和接头应采取加强绝缘、密封防潮、机械保护等措施。6kV及以上电力电缆的终端和接头,尚应有改善电缆屏蔽端部电场集中的有效措施,并应确保外绝缘相间和对地距离。
6.2.4 66kV及以上交联电缆终端和接头制作前,电缆应按要求加热矫直。安装工艺应符合安装说明书和安装图纸的要求。
6.2.5三芯油纸绝缘电缆应保留统包绝缘25mm,不得损伤。剥除屏蔽碳墨纸,端部应平整。弯曲线芯时应均匀用力,不应损伤绝缘纸;线芯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直径的10倍。包缠或灌注、填充绝缘材料时,应消除线芯分支处的气隙。
6.2.6充油电缆终端和接头包绕附加绝缘时,不得完全关闭压力箱。制作中和真空处理时,从电缆中渗出的油应及时排出,不得积存在瓷套或壳体内。
6.2.7电缆线芯连接时,应除去线芯和连接管内壁油污及氧化层。压接模具与金具应配合恰当。压缩比应符合要求。压接后应将端子或连接管上的凸痕修理光滑,不得残留毛刺。采用锡焊连接铜芯,应使用中性焊锡膏,不得烧伤绝缘。
6.2.8三芯电力电缆接头两侧电缆的金属屏蔽层(或金属套)、铠装层应分别连接良好,不得中断,跨接线的截面不应小于本规范表6.1.9接地线截面的规定。直埋电缆接头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金属护层应做防腐处理。
6.2.9三芯电力电缆终端处的金属护层必须接地良好;塑料电缆每相铜屏蔽和钢铠应锡焊接地线。电缆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电缆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下时,接地线应直接接地;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上时,接地线应穿过互感器接地。单芯电力电缆金属护层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6.2.10单芯电力电缆的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电缆附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6.2.11装配、组合电缆终端和接头时,各部件间的配合或搭接处必须采取堵漏、防潮和密封措施。铅包电缆铅封时应擦去表面氧化物;搪铅时间不宜过长,铅封必须密实无气孔。充油电缆的铅封应分两次进行,一次封堵油,二次成形和加强,高位差铅封应用环氧树脂加固。
塑料电缆宜采用自粘带、粘胶带、胶粘剂(热熔胶)等方式密封;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应良好。塑料电缆宜采用自粘带、粘胶带、胶粘剂(热熔胶)等方式密封;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应良好。
电缆终端、接头及充油电缆供路均不应有渗漏。
6.2.12充油电缆供油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油系统的金属与电缆终端间应有绝缘接头,其绝缘强度不低于电缆外护层。
2当每相设置多台压力箱时,应并联连接。
3每相电缆线路应装设油压监视或报警装置。
4仪表应安装牢固,室外仪表应有防雨措施,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整定。
5调整压力油箱的油压,使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超过电缆允许的压力范围。
6.2.13电缆终端上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且应与系统的相位一致。
6.2.14控制电缆终端可采用一般包扎,接头应有防潮措施。
7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的施工
7.0.1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回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7.0.2电缆的防火阻燃尚应采取下列措施:
1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
2在重要的电缆沟和隧道中,按要求分段或用软质耐火材料设置阻火墙。
3对重要回路的电缆,可单独敷设于专门的沟道中或耐火封闭槽盒内,或对其施加防火涂料、防火包带。
4在电力电缆接头两侧及相邻电缆2~3m长的区段施加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带。必要时采用高强防爆耐火槽盒进行封闭。
5按设计采用耐火或阻燃型电缆。
6按设计设置报警和灭火装置。
7防火重点部位的出入口,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防火门或防火卷帘;
8改、扩建工程施工中,对于贯穿已运行的电缆孔洞、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7.0.3烽火阻燃材料必须具备下列质量资料;
1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出场质量检测报告;
3产品合格证。
7.0.4防火阻燃材料在使用时,应按设计要求和材料使用工艺提出施工措施,材料质量与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机堵料不氧化、不冒油,软硬适度具有一定的柔韧性;
2无机堵料物结块、无杂质;
3防火隔板平整、厚薄均匀;
4防火包遇水或受潮后不板结;
5防火涂料无板结、能搅拌均匀;
6阻火网网孔尺寸大小均匀,经纬线粗细均匀,附着防火复合膨涨料厚度一致。网弯曲时不变形,不脱落,并易于曲面固定。7.0.5涂料应按一定浓度稀释,搅拌均匀,并应顺电缆长度方向进行涂刷,涂刷厚度或次数、间隔时间应符合材料使用要求。7.0.6包带在绕包时,应拉紧密实,缠绕层数或厚度应符合材料使用要求。绕包完毕后,每隔一定距离应绑扎牢固。
7.0.7在封堵电缆孔洞时,封堵应严实可靠,不应有明显的裂缝和可见的孔隙,孔洞较大者应加耐火衬板后再进行封堵。
7.0.8阻火墙上的防火门应严密,孔洞应封堵;阻火墙两侧电缆应施加防火包带或涂料。
7.0.9阻火包的堆砌应密实牢固,外观整齐,不应透光。
8工程交接验收
8.0.1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电缆规格应符合规定;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应装设齐全、正确、清晰。
2电缆的固定、弯曲半径、有关距离和单芯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的接线、相序排列等应符合要求。
3电缆终端、电缆接头及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应固定牢靠;电缆接线端子与所接设备段子应接触良好;互联接地箱和交叉互联箱的连接点应接触良好可靠;充有绝缘剂的电缆终端、电缆接头及重游电缆的供油系统,不应有渗漏现象;充油电缆的油压及表计整定值应符合要求。
4电缆线路所有应接地的接点应与接地极接触良好;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5电缆终端的相色应正确,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电缆管口应封堵密实。
6电缆沟内应无杂物,盖板齐全;隧道内应无杂物,照明、通风、排水等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7直埋电缆路径标志,应与实际路径相符。路径标志应清晰、牢固。
8水底电缆线路两岸,禁锚区内的标志和夜间照明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9防火措施应符合设计,且施工质量合格。
8.0.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并作好签证。
8.0.3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技术文件:
1电缆线路路径的协议文件。
2设计资料图纸、电缆清册、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和竣工图。
3直埋电缆输电线路的敷设位置图,比例宜为1∶500。地下管线密集的地段不应小于1∶100,在管线稀少、地形简单的地段可为1∶1000;平行敷设的电缆线路,宜合用一张图纸。图上必须标明各线路的相对位置,并有标明地下管线的剖面图。
4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5电缆线路的原始记录:
1)电缆的型号、规格及其实际敷设总长度及分段长度,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型式及安装日期;
2)电缆终端和接头中填充的绝缘材料名称、型号。
6电缆线路的施工记录:
1)隐蔽工程隐蔽前的检查记录或签证。
2)电缆敷设记录;
3)质量检验及评定记录。
七、试验记录。
附录A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A.0.1侧压力P=T/R
式中P——侧压力(N/m);
T——牵引力(N);
R——弯曲半径(m)。
A.0.2水平直线牵引A.0.3倾斜直线牵引
A.0.4
A.0.5垂直弯曲牵引
1凸曲面
2凹曲面
式中T——牵引力(N);
μ——摩擦系数(见附表2.1);
W——电缆每米重量(kg/m);
L——电缆长度(m);
θ1——电缆作直线倾斜牵引时的倾斜角(rad);
θ——弯曲部分的圆心角(rad);
T1——弯曲前牵引力(N);
T2——弯曲后牵引力(N);
R——电缆弯曲时的半径(m)。
附表A.0.5各种牵引件下的摩擦系数
牵引件摩擦系数钢管内0.17~0.19
塑料管内0.4
混凝土管,无润滑剂0.5~0.7
混凝土管,有润滑0.3~0.4
混凝土管,有水0.2~0.4
滚轮上牵引0.1~0.2
砂中牵引 1.5~3.5注:混凝土管包括石棉水泥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