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编制目的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降低企业财产的损失,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 编制依据
第二条 依据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铁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2〕245号文件规定。
第三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党工委、安全总监、总工、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作业队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策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不断改进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和企业财产的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监督和的收集统计工作。
第五章 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 安质部:负责规范、指导、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安排,合理制定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计划,并监控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负责监督和审核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
第六条 工程部:在编制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第七条 工经部:核算提取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比例,提供项目施工生产产值。
第 物机部:在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及其办理相关支付时,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情况。根据物资和设备的性质和用途,明确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内使用的物资、设备和机件,安全生产资金单独开票。
第九条 财务部:负责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规范会计核算,正确归集、及时上报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
第六章 安全生产费提取标准
第十条 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造价款的2.0%作为安全施工专项资金,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按照“项目提取,业主监管、确保需要、使用规范”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资金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 项目开工前,应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由分管领导审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根据施工进度及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由项目按计划进行支配。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由项目相关部门申请,经安质签字,经理审批后实施,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正确使用。
第七章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范围
第十三条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一、“洞口”、“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
二、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
三、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四、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五、地质灾害监控防护设备设施。
六、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七、机械设备(起重机械、提升设备、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等)上的各种保护、保险装置及安全防护措施。
八、公路、村镇、邻近营业线安全防护(隔离围挡等设施)。
九、防治边帮滑坡设备。
十、高处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带、棚、护栏等防护设施。
十一、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十二、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十三、其他临时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第十四条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一、应急电源、照明、通风、抽水、提升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
二、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
三、急救药箱及器材。
四、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
五、救生衣、圈、船等,船只靠帮设备。
六、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七、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
八、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第十五条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含邻近营业线或建(构)筑物施工所产生的影响等)
一、超前地质预报(不含极高风险隧道),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费用。
二、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
三、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开挖、深基坑开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
四、邻近营业线或建(构)筑物施工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支出。
六、应急预案措施投入。
七、自然灾害预警费用。
八、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
九、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
十、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一、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
二、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费用。
第十七条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一、配备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
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一、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
二、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活动室、教育室等。
三、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
四、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等。
五、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等。
六、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七、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第二十条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一、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查费。
二、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
第二十一条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一、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
二、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
三、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
四、其他。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项目应当规范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质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台账,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
第二十三条 项目财务部、安质部负责对项目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