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次修订于12月8日教代会表决通过)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高酬的分配原则,根据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和《府谷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第三次修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量化考核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高酬”,从而调动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动我学区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全学区在职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从2011至2012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修订后的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三、组织机构
绩效工资的分配涉及到全体教师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和谐发展的大局。学校首先民主推选教师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由校委成员,和教师民主推选的教师代表组成。
四、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
全体考核对象绩效工资中30%部分(即工作津贴)和教育基金会专项考核金。不超支,也不结余。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建设放在绩效考核的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促使教师专业成长的同时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要力求科学全面,程序要合理规范、简便易行。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有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整个考核分配过程要公开透明。所分配的考核金既不超支也不透支。
(4)、严格按照《府谷县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严格执行“优(15%)、良(30%)、中(40%)、差(15%)四档次,年平均档差为2000元(学期平均档差为1000元)”的规定,以档次以考评分计算考核金,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高酬、不劳不得。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六、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对教师的绩效考核,以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的职责,以及完成学校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全面考核教师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教师的师德、出勤、工作量和工作实绩等方面。
1、师德考核(5分)。
师德考核主要从政治信念、遵纪守法、敬业奉献、职业道德四方面进行考核,采用全体教师互相无记名评分的办法进行赋分。
2、出勤分(15分)。
(1)病事假每天扣除0.5分,以后每增加一天,扣分累加0.05分。
(2)请假1节,或例会、校本培训、教研活动、午签等缺1次扣除0.05分。第12周以后晨练请假1次扣除0.2分,例会请假1次扣除0.4分。
(2)迟到或早退1次扣除0.03分。
(3)旷工1天扣除1.5分,旷课1节或旷会1次(包括例会、校本培训、教研活动等)扣除0.5分。
3、工作量分(35分)。
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量。为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特设工作量分,即课程分值和管理岗位分值(见附表),以表中分值算出教师个人工作量分值,得分最高者赋35分,其他教师按比例赋分。
4、教学工作实绩(45分)。此部分的考核包括教学成绩和教学常规工作。
(1)教学成绩(35分)。该部分分为名次分和成绩差距分两部分。
①名次分(10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与古城、麻镇、清水、墙头、哈镇、大岔、赵五湾相比较,一至八名分别赋10分、9.5分、9分、8.5分、6.5分、6分、5.5分、5分。两科以上者取其平均赋分,其他科目教师赋5分,成技校、后勤等工作人员赋分不超过5分。
②进步分(5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与前述七校相比较,前四名保持位次者赋5分,后四名保持位次者赋3分, 每进一个位次多赋0.5分,退一个位次少赋0.5分。其他人员赋分不超过3分。
③差距分(20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与前述七校相比较,第一名赋20分,与第一名相比差距在5分之内(含5分),每差1分,赋分减0.5分,与第一名相比差距在5分之外,每差1分,赋分减1分,以此方法算出分数。两科以上者取其平均赋分,其他工作人员赋分小于语数英教师的平均分。
(2)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得分(10分)。
此部分包括教案、作业、作文、大小练习册以及教师个人撰写的论文、教学设计、说课稿、评课稿、学习笔记、计划、总结、质量分析等项目的检查得分。
①教案得分。满分5分,由检查组根据教师的备课数量、质量、教学环节完整程度、教后反思等综合评价,并进行合理赋分。
②作业、作文、大小练习册得分。满分3分,由检查组根据教师批改质量进行合理赋分。
③论文、教学设计、说课稿、评课稿、学习笔记、听课笔记、现代教育技术笔记、教学计划、总结、质量分析等项目检查与赋分。每一项目分甲、乙、丙、丁四类,分别占总数的10%、40%、40%、10%,并且分别赋0.2分、0.15分、0.1分、0.05分。该项满分2分,累计得满为止。
5、附加分(3分)。(该加分项满分3分,累计得满为止。)
教研论文、教育叙事、教学成果等在国、省、市、县获奖或发表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个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的按下面标准加分,校、县、市、省各为0.5、1、1.5、2分。
6、班主任工作考核。此部分由值周分、板报分、卫生检查分、教室布置分、操行评语分、班务工作记录、少先队活动分、班内人数、住校生数以及其他专项检查分构成。(用班主任津贴专项考核)
7、个人考核得分=师德得分+出勤得分+工作量得分+工作实绩得分+附加分
七、其他有关规定
1、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1月以上不予发放专项考核金,绩效工资的30%另行考核。
2、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3月以上不予发放绩效工资的30%和专项考核金。
3、产假、婚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生父、生母、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去世,需请假,以丧假对待。
5、经教育局批准的脱产进修人员,只发给本人绩效工资中的生活津贴,即绩效工资的70%,绩效工作津贴不予发放;因教学工作需要,教育局派出短期进修学习的人员,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6、经组织同意的系统外借调人员,只发给本人的绩效生活津贴, 即绩效工资的70%。
7、有下列情形者之一,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1)违反国家法规,受过开除留用处分者;
(2)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失或影响恶劣者;
(3)无理取闹,拒绝接受组织分配,屡犯校规校纪,严重干扰学校工作者。
八、未尽事宜,由教师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黄甫学校
2011年12月
| 黄甫学校各科课程分值和工作岗位分值表 | |||||||
| 科目或职务 | 课堂教学 | 教 案 | 周赋分值 | 批改作业 | 批改练习册 | 批改 学习与评价 | 备 注 |
| 1—2年级语文 | 1 | 1 | 18 | 0.14 | 0.13 | 0.13 | |
| 3—6年级语文 | 1 | 1 | 14 | 0.14 | 0.13 | 0.13 | |
| 数学 | 1 | 1 | 11.5 | 0.14 | 0.13 | 0.13 | 周赋分中已含中自习 |
| 英语 | 1 | 1 | 6 | 0.14 | 0.13 | 0.13 | |
| 3—4年级科学 | 0.8 | 0.6 | 2.8 | 0.1 | 0.1 | ||
| 5—6年级科学 | 0.8 | 0.6 | 4.2 | 0.1 | 0.1 | ||
| 品社 | 0.8 | 0.6 | 2.8 | 0.1 | |||
| 品生 | 0.7 | 0.6 | 2.6 | 0.1 | |||
| 信息技术 | 0.7 | 0.6 | 1.3 | ||||
| 1—2年级体育 | 0.6 | 0.7 | 5.2 | ||||
| 3—6年级体育 | 0.6 | 0.7 | 3.9 | ||||
| 音乐 | 0.7 | 0.7 | 2.8 | ||||
| 1—4年级美术 | 0.6 | 0.7 | 2.6 | 0.1 | |||
| 5—6年级美术 | 0.6 | 0.7 | 1.3 | 0.1 | |||
| 校本 | 0.7 | 0.6 | 1.3 | ||||
| 综合 | 0.6 | 0.6 | 1.2 | ||||
| 早读 | 0.3 | ||||||
| 辅导或自习 | 0.3 | ||||||
| 校 长 | 15 | ||||||
| 总务主任 | 14 | ||||||
| 会计兼出纳 | 14 | ||||||
| 教导主任 | 5 | ||||||
| 教研组长 | 2 | ||||||
| 少队辅导员 | 1 | ||||||
| 电教员 | 1 | ||||||
| 部室管理员 | 1 | 管理多媒体教室加0.5分 管理实验仪器室加0.2分 | |||||
| 伙食管理员 | 12 | ||||||
| 烧锅炉人员 | 11 | ||||||
| 门卫人员 | 11 | ||||||
| 扫院人员 | 11 | ||||||
| 勤杂人员 | 11 | ||||||
| 备 注 | 批改作业、练习册、学习与评价所赋分值乘学生数作为周赋分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