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名称: 编号:
|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 施工部位 | ||||||
| 检查依据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3部分:变电站》(DL5009.3-2013) | 检查 日期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工作标准或要求 | 检查结果 | ||||
| 1 | 勘察文件 | 勘察文件中应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 □已说明 □未说明 | ||||
| 2 | 设计 文件 | 设 计 工 作 |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专项设计 | □已提出 □未提出 | |||
| 3 | 专项施工方案 | 编审批手 续 | 1.施工前应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实行专业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总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专项施工方案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 □编、审、批手续齐全且符合要求 □编、审、批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 | |||
| 4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 工 程 规 模 |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 | □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 □不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 | |||
| 论 证 组 织 | 施工单位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 □已组织 □未组织 | |||||
| 论证结果及处置 | 1.专家论证会后,应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2.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报审程序 3.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按照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 1.、专家论证意见为: □通过 □修改后通过 □不通过 2.论证意见为“修改后通过”或“不通过”的后续处置情况: | |||||
| 5 | 现场 管理 | 公告与标识 | 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脚手架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符合 □不符合 | |||
| 交 底 | 1.专项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是 □否已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了交底 □是 □否已向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 | |||||
| 人 员 资 格 | 脚手架搭设、拆除人员应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现场作业人证应相符 | □是 □否取得特殊作业证 □是 □否人证相符 | |||||
管理人 |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施工现场履职 2.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 | □符合 □不符合 | |||||
| 履 职 | 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 ||||||
| 施 工 | 现场施工作业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 □符合 □不符合 | |||||
| 6 | 需要关注的施工过程中主要安全要求 | 材 质 | 脚手架材料的规格和尺寸等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中的要求 | □符合 □不符合 | |||
| 复 试 | 扣件应抽样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应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
| 内外架 | 外脚手架不得与内部支撑架混搭连接,必须分开分别搭设 | □符合 □不符合 | |||||
| 材 料 外 观 | 钢管、扣件等材料外观检查不得存在开裂、严重变形的现象 | □符合 □不符合 | |||||
| 地 基 基 础 | 搭设前应对地基基础与排水进行验收 | □符合 □不符合 | |||||
| 间距与步 距 | 垂直立杆间距与水平横杆的步距等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搭设 | □符合 □不符合 | |||||
| 扫地杆、剪刀撑 | 扫地杆、剪刀撑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进行设置 | □符合 □不符合 | |||||
| 立 杆 对 接 | 1.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不得采用搭接的连接方式 2.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 3.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500mm 4.各接头中心到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 1.□是 □否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2.接头□是 □否错开设置 3.接头错开距离: mm 4.抽测接头中心到主节点的距离: mm, 步距的1/3,□符合 □不符合 | |||||
| 纵 向 水平杆 | 1.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 2.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 3.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距离不应小于500mm 4.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0mm,且采用3个旋转扣件等间距固定 | 1.水平杆位置 □符合 □不符合 2.接头□是 □否错开设置 3.接头错开距离: mm 4.搭接长度及扣件使用 □符合 □不符合 | |||||
| 连墙件 | 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刚性连墙件,连墙件数量、位置应符合专项方案要求 | □符合 □不符合 | |||||
| 脚手板 | 1.作业层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铺实 2.脚手板不得出现未固定的探头板 3.应用双层安全网兜底,施工层以下每隔10m应用安全网封闭 | 1.□是 □否 铺满 2.□是 □否 固定 3.□是 □否 兜底、封闭 | |||||
| 栏 杆 | 1.应在作业层设置栏杆 2.栏杆应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内侧 3.上栏杆高度应为120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 1.□是 □否 设置栏杆 2.栏杆□是 □ 否在内侧 3.抽测栏杆高度: mm,□符合 □不符合 4.□是 □否 设置中栏杆 | |||||
| 挡脚板 | 1.应在作业层设置挡脚板 2.挡脚板应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内侧 3.挡脚板高度应大于180mm | 1.□是 □否 设置挡脚板 2.□是 □否 在立杆内侧 3.抽测挡脚板高度: mm, □符合 □不符合 | |||||
| 安全网 | 1.应沿架体外围采用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全封 2.闭密目式安全网宜设置在脚手架立杆内侧,并应与架体绑扎牢固 | 1.□是 □否 挂设密目安全网 2.□是 □否 与架体绑扎牢固 | |||||
| 螺 栓 | 螺栓拧紧扭力矩应≧4ON·m,且≤65N·m | 抽测扭矩值: N.m | |||||
| 紧 固 | □符合 □不符合 | ||||||
| 杆 件 外 伸 | 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应大于lOOmm | 抽测值: mm □符合 □不符合 | |||||
| 接 地 | 施工现场内的脚手架应进行可靠防雷接地 | □符合 □不符合 | |||||
| 使用前验 收 | 脚手架在搭设完毕投入使用前,应由施工、监理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并在明显位置设置验收合格标识后,方可投入使用 | □已验收,且验收合格 □已验收,但验收不合格 □未验收 | |||||
| 使 用 | 1.作业层上施工荷载不得超载 2.不得将缆风绳、泵管等固定在架体上 3.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4.严禁拆除和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 1.□是 □否 有集中堆载现象 2.□是 □否 有把缆风绳与泵管固定在架体上的现象 3.□是 □否有安装起重吊装设备于架体上的现象 4.□是 □否 有擅自拆除或移动架体或防护栏杆、安全网的现象 | |||||
| 维 保 | 1.脚手架使用中是否对基础、立杆、连墙件、大横杆及扣件等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是否形成检查记录 2.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或停用超过1个月后,必须对脚手架进行检查与验收 | 1.□是 □否 开展日常维保,并形成记录 2.大风、大雨后及复工前,□是 □否 按规定开展检查与验收 | |||||
| 拆 除 | 1.脚手架拆除作业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 2.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4.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扔至地面 | 1.□是 □否 由上到下 2.□是 □否 上下同时拆除3.□是 □否 先拆连墙件后拆架体 4.□是 □否 直接抛至地面 | |||||
| 7 | 施工档案 | 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台账 | □已建立 □未建立 □已建立,但资料有差缺 | ||||
| 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 | |||||||
| 结论: 监理人员(签字): 日 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