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
| 基坑深度 | ( ) 米 | 开挖日期 | ||||||
| 基坑坡度 | 1;0.2 | 支护日期 | ||||||
| 序号 | 验收项目 | 技 术 要 求 | 检查结果 | 整改意见 | ||||
| 1 | 施工组织设计 | 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方案内容全面,有指导性。 | ||||||
| 并经专家论证具有论证意见书 | ||||||||
| 专项方案是否经总监批准后执行。 | ||||||||
| 2 | 施工组织管理 | 有开挖/支护/防护实施管理方案 | ||||||
| 3 | 安全技术较低 | 有安全技术交底,并有签字记录 | ||||||
| 4 | 测量定位放线 | 测量仪器;经纬仪、水准仪、测尺效验。 | ||||||
| 放线布置图及坐标点定位。 | ||||||||
| 放线坐标点围护,引线桩复测、护桩 | ||||||||
| 5 | 排水措施 | 降水水位测试。 | ||||||
| 基杭施工应按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 ||||||||
| 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 | ||||||||
| 6 | 土方开挖 | 应收集地下不明构筑物、给排水、电力电缆、通讯电缆埋设技术资料。 | ||||||
| 对已知的构筑物、给排水、电力电缆、通讯电缆做防护做标示。 | ||||||||
| 开挖前的坑口标示、降排水管标示防护。 | ||||||||
| 降水井电缆防护及标示。 | ||||||||
| 车行道路标示。 | ||||||||
| 有防止临近建筑物沉降的措施 | ||||||||
| 开挖前应设置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并有观测记录。 | ||||||||
| 开挖前应对坑口做做沉降观测点,并有观测记录。 | ||||||||
| 开挖方式、开挖放坡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 ||||||||
| 序号 | 验收项目 | 技 术 要 求 | 验收结果 | 整改意见 | ||||
| 7 | 坑口防护 | 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必须采用栏杆防护,下部设档脚板,间距500mm设横杆。2米设立杆。 | ||||||
| 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 ||||||||
| 坑口应高出自然地面0.5米设置挡土墙并设排水沟。 | ||||||||
| 现场检查坑口挡土墙是否贯通。 现场检查自然地面排水是否流向基坑。 | ||||||||
| 基坑防护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牌 | ||||||||
| 8 | 坑边荷载 | 坑边堆土,是否为坑深1;1的安全距离。 | ||||||
| 材料堆放,是否为坑深1;1的安全距离。 | ||||||||
| 机具安置点,是否为坑深1;1的安全距离。 | ||||||||
| 塔吊安装点,是否为坑深1;1的安全距离。 | ||||||||
| 9 | 上下通道 | 深基坑设置专用人行通道。 | ||||||
| 通道设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 ||||||||
| 通道是否有安全警示标示。 | ||||||||
| 10 | 现场照明 | 是否设置三级配电箱。 | ||||||
| 配电箱漏电开关是否符合要求。 | ||||||||
| 灯具电缆是否为三芯橡胶电缆,(护套线)、(花线)、(音频线)、(单芯线)。 | ||||||||
| 灯具线缆防护有无标示,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 ||||||||
| 灯具为;碘钨灯,外壳是否接保护零线。 | ||||||||
| 灯具为;探照灯,外壳是否接保护零线。 | ||||||||
| 灯具为;金典灯,外壳是否接保护零线。 | ||||||||
| 11 |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 基坑支护结构应按方案进行变形监测;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应进行沉降观测,并有记录. | ||||||
| 结论: | ||||||||
| 签
字 栏 | 施工单位; 项目安全员;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 安全监理;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 工程主管;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