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创伤救治中心工作制度及流程,提高疾病诊疗救治水平和持续改进工作质量,定期对阶段运行状况进行总结,现制定以下创伤中心联合例会制度。
1、会议时间:创伤中心联合例会每季度进行一次(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会议地点:急诊5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创伤救治中心委员会领导和成员、相关协作科室代表和外科相关医护人员、急救中心领导或主要成员、协作医院领导或主要成员(具体参加人员根据会议主要议题通知)。
4、每次会议应有主要议题。
秘书于会议前一天对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总结并上交行政和技术总监,由行政和技术总监商讨决定本次会议议题,同时将商讨议题发至各委员微信群。
主要议题如:总结本阶段创伤病例就诊和治疗情况转归; 工作流程存在的问题; 各科室协作间存在的问题;工作质量改进;相关流程优化和更改;创伤救治中心培训情况; 典型病例分析等.
5、每次联合例会应有完备的会议纪要,相关资料应由医务科完好保存。
6、特殊事件随时召开紧急会议讨论。
江都人民医院创伤救治中心
2018-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