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 工程项目项目二部
乙方:
甲方根据有关要求,将承建的 工程项目的水电等安装部分的 分项工程交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房工程项目 。
2、工程地点: 。
3、工程内容:_ 1#班组 水电等安装部分等分项工作。
4、承包楼栋: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总体承包范围为:本项目包括全部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要求、图纸会审、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规范(标准)内容或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需的水电施工所反映的所有外包单位承包内容以外的水电部分的预留、预埋、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后期维修等均在本次承包范围内;自高低压系统低压柜出线端起到各系统主电源包括主电箱部分的所有水电部分的预留、预埋、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后期维修等均在承包范围内;除专业分包工程如消防系统,空调暖通系统,智能化弱电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电梯系统和高低压等系统的主系统外;其他与之相关联的水电安装,包含废污水主系统外到室外第一个管井的全部安装工程和配合各系统之间的调试,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均在承包范围内。作为简单的描述,承包范围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给水部分:距室外墙皮1.5m处至管井水表组的生活给水立管、横干管、支管(支管末端用堵头封住进行给水试压)安装、地下室顶板以上的给水工程预埋、安装系列工作,包括管道支架安装、管道刷油或颜色漆、阀门、水龙头及堵头安装、图纸范围内的套管预留预埋、洞口预留,封堵及防火材料封堵工作。管道安装完毕进行试压、冲洗及消毒并保证合格(包括配合成形后的整个管道系统试压、冲洗、消毒),调试、竣工验收和后期维修均在承包范围内。
2、排水部分:污水、废水、雨水系统的预埋、立管、横干管安装,污水、雨水、废水立管至地漏的支管、废水立管至套管位置的支管安装,潜污泵排水管道(包括阀门、水泵)安装,卫生间内排水支管在立管处预留三通,用堵头封住,出室外排水管施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或雨水蓖。管道安装包括挖、填土、支架安装、管道刷油、地漏、雨水斗、透气帽、伸缩节、阻火圈安装等整体工作以及图纸范围内的套管预留预埋、洞口预留,封堵及防火材料封堵。管道安装完后进行管道通水、灌水试验及主、立管通球试验以及压力排水的试压工作。调试、竣工验收和后期维修均在承包范围内。
3、电气部分: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配电柜至动力配电箱、双电源箱的常备用电源进线(包括配电箱、控制箱安装及调试),发电机房配电柜至各低压配电柜控制线,动力配电箱、双电源箱至控制箱、照明配电箱进线,电表箱至分项主电箱进线,照明配电箱、太阳能设备配电箱进线、分项主电箱及潜污泵控制箱出线,包括进、出线相关的预埋、穿管、金属线槽或桥架安装、线缆敷设、箱内配线等工作。所有照明工程的埋管、及第一次线槽修补,穿线、开关、灯具、插座安装。保证电气系统调试及供电范围内相关设备调试合格。调试、竣工验收和后期维修均在承包范围内。
4、弱电部分:除专业分包工程如消防系统,空调暖通系统,智能化弱电系统,电梯系统,废污水泵系统和高低压等系统的主系统外,其他与之相关联的所有弱电有关的预埋、穿管、金属线槽或桥架安装、线缆敷设、箱内配线等工作,包括配合各系统之间的调试,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均在承包范围内。
5、接地工作:基础防雷焊接、屋面避雷网带及引下线的焊接、电井接地扁钢敷设、图纸要求的配电箱、等电位连接端子箱、重复接地安装、规范及相关部门要求的金属线管、桥架、支架等接地工作;包括各系统外包范围以外的基础接地预留预埋、调试、竣工验收和后期维修均在承包范围内。
6、分项内容不清楚的按总体承包范围解释。
公共项
A、建筑材料及机具在该小区施工范围内的运输(包括水平运输、二次运输);
B、因工序搭接和夜间施工造成的工效损失,各种因素造成的停工、窝工;
C、施工承包范围内所有室内外管与检查井接驳、施工图所有供水、排水及天沟排水、供电的穿梁、穿板空洞预留及套管的制作安装,若未能在结构装修施工前完成相应工作,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管道封堵由土建完成。
D、本属乙方工作范围若乙方因故不能施工或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导致甲方安排他人完成时,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E、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如由其它班组完成则扣除相应费用);
F、所有水电预埋及安装工程包括未施工前甲方对部分施工内容提出的变更;
G、施工完成后协助甲方填写各种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初始竣工图等;
H、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或修改的工程内容,产生的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乙方不得拒绝,且必须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完工的期限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增加修改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亦由分包人承担;
I、开槽安装管后,先固定,再用砂浆补好;如打坏已砌的砖墙,由乙方自行补好。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清工加辅助设备及辅助材料。包铁钉、铁丝、胶布、焊条、扎带、胶水;电焊机、切割机、手电钻、弯管钳、热熔机、喷灯、电工工具等机具设备及其电源线和施工照明灯具。项目部配电箱到施工场区、加工棚,出线部分由乙方负责并指派一名电工负责本工种用电设备接线及用电安全。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按施工要求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和器具进场施工,以确保工期。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合同模式:本合同为综合固定单价合同。
2、本工程综合单价不含地下室部分为28元/㎡,地下室部分为45元/㎡(上下工程都包含3元/㎡文明施工费,如未按项目部要求清理、堆放、工完场清、卫生打扫按此单价2倍扣除)。
3、工程量计算方式:按建筑面积综合单价计价法,图纸有设计变更的,按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仅对引起返工造成损失部分进行增减)
第五条 工程款的结算方式和支付
1、由甲方的施工员与乙方计量核对工作量,再由甲方工程核算人员核定工程量以及财务复核,并经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后,双方才能进行财务结算。
2、在2014年1月15日前支付已经完成工程量80%的进度款;其后完成工程量按一下节点支付:
主体预埋及防雷接地完成(包含花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暂定合同总价的20%;
墙体二次预埋、穿铁丝工程完成(提升口除外)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暂定合同总价的15%;排水、给水管道安装工程完成(提升口除外)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暂定合同总价的15%;桥架、电箱安装完成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暂定合同总价的15%;
穿线缆、通电、通水工程完成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暂定合同总价的15%;
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单项工程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暂定合同总价的5%;
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作量的95%;
余额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保修期后一次付清(不计利息)。
第六条 甲方权责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办公、住宿、食堂、厕浴等生活设施。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于违反规章制度者,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2、甲方负责组织按双方核定的工程施工用料及时供应。
3、甲方负责向乙方主管人员进行施工组织、安全及其他管理规章制度交底,并提供有关图纸和资料。
4、甲方负责现场的总体协调。
5、甲方对乙方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管理。
6、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换不能胜任工作的主管人员及工人,乙方要给予积极配合。
7、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等行为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8、乙方达不到甲方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指标,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损失对乙方做出处罚,并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需指派现场代表,该代表必须精通施工技术并善于管理;乙方应制定合理的组织管理体系书面呈报甲方。
2、乙方现场代表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组织安排计划、质量目标、成本目标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遵守甲方的项目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将甲方的施工组织、技术、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等对各班组进行交底,落实到人。
3、乙方自带设备(含其他配套机械、工具)须报甲方保安队登记备案,出场时要持有甲方项目经理签发的出场证,方能出场。
4、乙方负责组织一支具有专业施工技能的劳务队伍进场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正常施工所需工人数量,进场时将所有施工人员的花名册报送甲方备案。不得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员和童工,不得携带小孩进入工地。劳务人员应按施工地有关规定申办有关劳务手续、暂住证等。切实搞好本工地计划生育工作,严禁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进驻工地。
5、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确保不蛮干行为发生,严禁打架、酗酒、等不良事件发生;否则甲方有权对肇事者及所属班组按有关制度处罚。
6、乙方要严格按甲方的施工部署进行施工,保证流水作业施工顺畅,确保施工按规定工期顺利完成,不得人为地延误工期,否则将按甲方制度处罚。
7、乙方负责按国家施工规范、施工图纸和甲方的交底要求进行施工,要设有足够的专职人员按国家标准进行自检后,再报甲方工长、质量负责人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应无条件返修或返工,造成人、材、机的损失和浪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施工中操作错误引起造成材料浪费的,乙方按损耗量赔偿;若乙方工人故意浪费材料,造成超定额损耗,超定额用料由乙方按规定对超量部分自付。
9、乙方负责看管好自己的机械工具,未经甲方签字不得随意拉出场外,乙方负责机械日常维护及大小修理,发生费用自负。乙方维修机械不得影响正常生产,若影响正常生产,造成后续工作班组误工,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误工损失责任及费用。
10、乙方使用甲方的机械工具,需经项目经理或工地主管签发领用单,使用过程需及时清理、保养,若有损坏按机械工具购价赔偿。
11、乙方负责本分项工程现场半成品、成品的看护工作,并保证不得随意损坏其他工种的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如有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若有材料损失,应据实付费。
12、乙方要求其工人爱惜现场所有物料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挪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应将施工剩余材料如数归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按故意浪费材料对乙方进行两倍的处罚。
13、乙方因施工不当,影响其他工程施工或造成其他工种返工的,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4、乙方合同签字代表人应遵守甲方有关会议方面的制度或要求,按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月度、周生产例会和分项工程或总包工程的生产协调会议时,乙方合同签字代表人必须参加,不参加一次罚款2000元。
15、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促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活动,乙方合同人不在现场,必须指派现场负责人吃、住在施工现场,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如未请假和请假未批准的,外出一次处罚500元。
1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直接接受工程业主方或监理方的指令。
17、如乙方根据进度计划提请供料计划,应提前10天上报计划,特殊材料需提前20天上报计划。所领用材料不能超过3天的存放期,若超期, 按500元起点罚款。所领用材料按定额摊销核定后,对节约部分按材料采购均价5:5分成。
第 工程质量和验收
1、工程质量
本工程需达到现行国家和行业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严格按设计图纸以及甲方的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的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乙方在施工时造成的质量缺陷,需及时报告甲方,并按甲方确认的整改方案要求进行整改修补,甲方将视其情节给予罚款,罚款起点为500元。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每个环节、每个部位的质量合格,否则由此出现的质量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具体质量要求及标准按技术交底执行。
2、本工程以现行的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工程竣工,经质量验收评定,一次性验收未达到合格的,按不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的违约行为处理。
工程完工未移交甲方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合同工期
1、本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按甲方编排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执行分段流水作业施工;未完成施工任务的,需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各专业施工顺利完成。否则视为超过工期,承担违约责任。
2、为确保工程进度,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工作安排,协助其他工种,认真组织本专业施工。
3、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重大设计变更和甲方原因;
(2)业主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不可抗力事件;
若非上述原因未按甲方计划工期(包括规定顺延的工期)完工,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按以下标准进行延误工期罚款。正常施工延误,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则按5000元/天进行罚款;造成建设单位所规定的节点工期延误的,则按20000元/天进行罚款。
第十条 安全施工
1、施工中乙方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并同项目经理签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接受甲方有关工程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认真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并指定一名兼职安全员 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无条件地参与本项目安全、文明检查及整改,对乙方人员违规操作或违反安全规程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自身队伍的管理,履行乙方职责。
3、乙方对因己方指挥不当或因工人违章操作所造成一切安全问题、经济损失自行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如有甲方人员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4、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以及乙方造成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和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善后处理,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对甲方所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要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又在甲方多次发出指令乙方却拒不执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由此则发生的一切经济、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直接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并将乙方清理出场,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6、乙方人员上外架作业前须有专人检查,发现有危险处,需要求甲方工长安排人员处理好,方可作业。
7、乙方人员进入工地时必须对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三鞋”,严禁私自拆除安全围护及安全标记,否则视危害程度每次处300—1000元罚款。
8、现场杜 绝“三炉”,按规定用电、用火,违者除没收设备外,每次处300元罚款等。
9、乙方所有人员,严禁穿拖鞋,光背不穿上衣上工地(住生活区除外),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一经发现核实进行2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教育。
第十一条 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所有的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除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外,还将视乙方违反程度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乙方在正常施工时间外的任何工作时间在工地范围内都要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
3、乙方应针对本分项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
4、乙方应严格要求工人对其施工产生的垃圾不得随意乱倒,一定要按甲方要求随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做到工完场清;工完后要报甲方代表(工长)进行工作面验收与移交,否则甲方有权认为乙方未清理,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5、做好工完场清工作,每天对标化场区清扫整理,对连续作业施工区,本工序完工,即将余料、垃圾清扫干净,交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将派工清扫整理,费用从本分项工程款中按文明施工项目费两倍进行处罚。
6、除甲方提供的厨房外,乙方不得在现场另私搭厨房,不得在宿舍内私隔小间,不准在宿舍内煮饭、炒菜、烧开水等;必须保证使用的生活设施和住宿区整洁、卫生。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罚款200元,直到整改好为止。
7、甲方派专人负责生活区(饭堂、卫生间、公共走道等)的卫生清理,乙方需每月支付100元的清洁工工资。
第十二条 退场
在该分项工程完工后20天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乙方退场过程当中应保证甲方及其他分项方的财产及已完工程免于遭受任何损失。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如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属于违约行为,每超过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甲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特约条款
1、本工地为安排好工人休息在室内安装空调,使用空调免费,但是空调用电费用自负(甲方安装专线电表),用电按每度 1.2 元收费。
2、厨房电饭煲煮饭用电按每度 1.2 元收费,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
半费用。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宿舍安排和管理。每一间宿舍均为上下铺床位张,乙方需按甲方安排住满一间宿舍后,才能使用下一间宿舍,如宿舍有空位,则甲方向乙方按 100 元/月.床位收取费用。
4、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 5 万元保证金,乙方交完保证金后合同方生效。结构完成到主体3层返还50%。
5、乙方自愿出具承诺书,承诺书与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6、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甲方施工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施工任务,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甲方除要求乙方对给本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外,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将乙方清理出场,另选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7、如乙方因违约被甲方中途清退出场,其所完成的工程量按80%结付,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乙方交完保证金后起生效,在工程结清尾款后,本合同即自行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失效。签属地点:工地办公区项目经理办公室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