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编制目的
1.1 土石方工程施工作业面广,工程投入设备、机械、人员多,施工场所条件多变,危险源和不安全因素多,环境一般比较恶劣,为保证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1.2 为了规范处所属范围内所有土石方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2、适应范围:本规程适应于处所属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及在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爆破作业。
3、土石方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3.1 所有进入施工生产现场人员,必须经过专门(业)的安全教育。对于进入施工生产现场的工程单位与个人,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资质审查。审查不合格的队伍或个人,严禁录用。
3.2 对进入施工生产现场的工程单位或个人,必须进行认真的安全教育。加强队伍的安全管理与监督,严禁以罚代管、以包代管。落实区域负责制,严格履行安全监护制度,加强队伍安全是管理的核心问题。
3.3 土石方工程作为基础施工生产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了解、掌握施工生产场所、周边环境、施工生产条件、危险源与环境因素等具体情况,确保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网络、措施、设施、设备、人员“五到位”,作到组织、技术、安全“三落实”。
3.3应了解并根据工程水文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制订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施工措施,开工前,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4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要有危险源、环境因素,并编写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制订预控措施。对交底不清或措施不力的施工生产,职工有权拒绝施工生产。无安全技术交底、危险作业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等,一律按违章论处。
3.5 所有进入施工生产现场的机械,应按规定组织验收,并有合格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作到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应在其周围设置围拦及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围拦距离作业边缘不得小于0.8m。
3.6 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在作业现场,应采取严密的组织、技术与安全措施。施工方法不正确、开挖程序不对、超标高挖土、解冻等,是造成坍塌、滑坡的主要原因或危险源,要有可行的控制措施(计划)。
3.7 施工生产现场应进行总体规划,合理调整机械、设备与人员,确保施工生产道路规范与畅通,并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各种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卸车辆严禁在车厢起升状态下行使。任何情况下施工人员绝对禁止酒后和疲劳作业。
3.8 挖掘土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的挖法。要根据挖土深度、土质情况、环境情况、地下物等情况,作好放坡坡比工作。
3.9 雨季施工时要注意作业面周围的排水,以防积水冲垮边坡。在有靠近建筑物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必须加固。采取有效的防坍塌措施。
3.10 机械开挖
3.10.1在机械开挖时,主要危险源是违规作业,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设备事故。因此,在采用大型机械作业时,应对机械停放、行走、运土(料)方法制定出具体施工方案。
3.10.2 挖掘机行走或工作时,严禁任何人在伸臂或挖斗下面通过或逗留;严禁人员进入斗内,不得利用挖斗递送物件(人)。严禁在挖掘机的回转半径内进行其他各种作业。挖掘机暂停作业时,应将挖斗放到地面上,不得使其悬空。机械装卸石块时,不得超重,严禁在石块未放稳前松开钢丝绳、用力拖拉或转换方向。
3.11. 爆破作业
3.11.1在土方施工中的爆破作业,主要危险源是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管理不善、违章作业等,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是人身伤害、火药产品流失。因此,在爆破作业时,要编制严格的项目爆破施工方案,办理安全作业票,进行全员技术交底与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
3.11.2 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参加爆破作业,爆破工应经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放炮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放炮时必须专人指挥,设立警戒范围及信号标志,规定警戒时间,并派出警戒人员。
3.11.3 装药人员严禁穿带有钉子及铁掌的鞋,必须用木棒或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或用金属物捣实。露天爆破的警戒半径:深眼法不得小于400m;浅眼法不得小于200m。在爆破作业时,人员、机械、设备要撤到警戒半径以外;否则,要采取牢固、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11.4 炸药库内严禁吸烟或带入火种,并应与施工场所、职工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库房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鼠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炸药、雷管出入库要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作到帐、物、卡相符。
3.11.5 遇暴风雨、雷闪、大雾等天气或黑夜,严禁进行爆破施工。爆破材料应根据使用条件选用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在有效期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