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水工安全技术交底 | 编 号 | SQHY-AQ—00 | ||
| 工程名称 | 交底日期 | 年 月 日 | ||
| 施工单位 | 分项工程名称 | 地下室防水工程 | ||
| 交底提要 | 防止高空坠物,防止烧伤,防止爆炸,造成污染 | 部位 | ||
| 交底内容: 一、施工安全基本要求 1.班前检查工作周围环境“三查、三交”; 2.班中检查违章及隐患; 3.班后检查工完、料尽、场地清;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 5.自觉维护现场安全设施; 6.严格执行安全纪律和规定; 7.非特殊工种人员不准操作特种作业; 8.工种中做到“三不伤害”,时时注意不安全行为; 9.生产进度必须服从安全; 10.实行安全监护制度,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 二、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3。上下沟槽、构筑物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 4.高处作业时必须支搭平台. 5。使用喷灯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有带电体的场所使用喷灯时,喷灯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lOkV及以下电压不得小于1。5m,10KV以上电压不得小于3m。 (2)喷灯内油面不得高于容器的高度的3/4.加油孔的螺栓应拧紧。喷灯不得有漏油现象。 (3)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使用喷灯. (4)喷灯加油、放油及拆卸喷嘴和其他零件作业,必须熄灭火烙并待冷却后进行.喷灯用完后应卸压。 (5)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严禁加人汽油. 6。在构筑物内部作业时应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7。临边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的措施。 8。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使用可燃性材料时必须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9.运输和储存燃气罐瓶时应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运时不得碰撞。使用时必须先点火后开气。 10。加热熔化沥青材料的地点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Om,并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加热设备应有烟尘处理装置,沥青锅盖,应用锅盖应用钢质材料。 11.运送热沥青时,应使用带盖的提桶,桶盖必须严密,装油量不得超过橘容积的3/4。两人抬运热沥青时,应协调一致。 12.沥青刷手柄长度不宜小于50cm。 13。作业前应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固可靠。脚手架是否搭设牢固。应将工具放置稳妥,严禁抛掷工具及废料. 14.材料堆放必须远离火源,有毒性物品必须封存,并配备消防器材。 15.所用须调配材料,应先在地面调好后,在送至使用地点,材料用后要及时封存好剩余材料. 16.运送材料时,当心坠落伤人.在运送,存放煤气罐、卷材等易燃易爆材料时必须远离火源,配备灭火器材. 17。涂刷冷底子油,应分批分桶进行投刷,不得一次打开过多。并严禁烟火. 18。SBS热熔卷材施工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19.作业前施工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工部位配备灭火器材、专人进行监护.方可进行作业. 20。煤气罐必须安装减压阀和防回火装置.煤气罐严禁平放,严禁暴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检查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21。煤气罐、减压阀和防回火装置、焊严禁沾污油脂。 22。煤气罐的购、运、储存和领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3.点火时,焊口不许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不得放在卷材或地面上。带有气体时不准放在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24。操作人员作业时,如有头痛、恶心等不适现象,应停止作业。患有材料刺激过敏人员参与相应的工作。 25.作业中戴好安全帽、防毒口罩及其它防毒用具,扎紧袖口、裤,手不得直接与有毒、油性材料接触。 26。作业结束,应将气瓶阀门关好,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作火危险。做到工完场清,方可离开。 三、安全用电: 1、在操作时需要用电的地方,必须通知电工,由电工拉接电源线,严禁私拉乱接任何电源线。 2、在电源出现故障时,应通知电工,由电工处理故障,不得自行处理. 3、在用电时,必须严格遵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临时用电规范。 4、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M以外)。 5、严禁将电线在水中浸泡,防止触电.照明灯具必须固定牢固后方可使用。 6、发生触电事故,应及时通知,断开电源,以免二次事故。 7、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措施,严禁私拉乱接电灯电线. 8、施工时,不得碰撞电线,在夜间施工需要使用移动式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36伏。 9、一切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 ||||
| 交底人 | ||||
| 接受交底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