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场施工环境综合整治及扬尘污染治理
承诺书
陕西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西安市《关于做好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西安市关于控制扬尘污染的实施方案》,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公司对所辖范围内的实际情况调查进行查看后,就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扬尘无言治理工作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我公司自进场施工之日起,将在施工现场积极开展以“整顿、整理、清扫、清洁和素养”为主题的“5S”活动:积极行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同行道路及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扬尘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完善和加强各项清洁、保洁及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二、对施工场地的大门、临时围墙等进行清洁、加固并采取相应的美化措施,做到整洁美观。按照建筑工地门前及责任区“三保”的要求,清扫和保持工地现场、道路及责任区卫生。硬化工地出入口道路,建立并完善车辆冲洗设施。
三、全面及时清理工地内的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合理、整齐的摆放各类建筑材料和设备: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杜绝场内积水和废水横流的现象发生。
四、加强各类车辆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及责任区前对车轮、车厢侧帮进行清扫冲洗除尘,严密封闭拉运渣土的车辆,各类运输车辆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五、对产生扬尘污染的渣土、煤堆、沙堆、灰土、粉煤灰等易飞颗粒物料,我们将用高效防尘网进行覆盖并安排专人看管,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土、尘等的飞扬。
六、对行车行人道路、施工现场及责任区进行定时清扫、洒水,清除地面浮土避免二次扬尘。
七、我们将对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和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常抓不懈;自觉接受贵方及贵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检查管理,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中标单位接通知后,双方按我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签订承发包合同,并办理审查鉴证手续。
2、凭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到质量管理部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
3、未办理上述手续,不得进行工程施工。
4、本工程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5、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须在岗履职,发现擅离职守,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
| 招标人意见 | 印鉴 年 月 日 |
| 招标代理机构意见 | 印鉴 年 月 日 |
|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意见 | 印鉴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