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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校园环境评估细则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4 08:45:10
文档

教育信息化校园环境评估细则

关于印发《昌吉州教育信息化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现将《昌吉州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检查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23455062342990附件1.昌吉州昌吉州教育信息化工作检查方案2.昌吉州教育信息化工作县市教育局评估细则及说明3.昌吉州中小学校园信息化环境评估细则及说明附件1:昌吉州教育信息化工作检查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州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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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吉州教育信息化工作检查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

现将《昌吉州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检查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2345506 2342990

附件 

1. 昌吉州昌吉州教育信息化工作检查方案

2. 昌吉州教育信息化工作县市教育局评估细则及说明

3. 昌吉州中小学校园信息化环境评估细则及说明

附件1:

昌吉州教育信息化工作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州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于我州所有中心学校以上(含乡中心校)的普通中小学校。

二、教育信息化工作检查要在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行政推动、遵循标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自治州教育局负责对各县市教育局进行检查评估,指导全州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检查评估,并实施监督检查。各县市负责对所辖学校进行检查评估。

五、县市教育局要成立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组成的教育信息化检查评估小组,具体实施教育信息化的检查评估工作。

六、各县市和学校要针对检查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县市要对整改情况定期进行跟踪复查。

七、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评估工作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推门听课、现场观摩等方法进行,在检查中除文件、规定、规划等正式文件需有纸介质外,其它材料均可提供电子档案(以网站的形式呈现)。

八、检查评估采取百分制量化评估,县市教育局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为合格,学校评估普通高中和城镇初中得分在85分以上为合格,城镇小学和农村初中(含九年制学校)得分在工作75分以上为合格,农村小学或教学点得分在60分以上为合格。学校得分高于合格分数10分的学校,可以获得评选“昌吉州中小学校园信息化环境建设示范学校”的资格。

九、此办法由昌吉州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

昌吉州教育信息化工作检查细则(县市教育局适用)

                     县(市)                 学校总数      所

检查指标

评估内容分值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A1

组织机构

10分

B1组织领导 

1、成立县(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2、制定与《昌吉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相衔接的县市教育信息化五年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3、保证教育信息化的经费投入。

3
B2管理机构

1、有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内设机构(教育信息中心或电教站);2、专职人员3人以上,人员结构合理;3、软硬件设施能满足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4、承担县市教育信息化设备装备工作,建立设备采购、跟踪、评估和报废制度,并有计划逐年更新;5、承担县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管理等职责。 

7
A2

教育信息化管理与应用

20分

B3信息化平台应用

制定管理制度有效应用昌吉州教育局提供的和县市自建的信息化平台,为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4
B4局信息化工作 

1、教育局网络设备与带宽能满足开展网络应用的需要;2、至少有一间视频直播会议室;3、办公用计算机数量能满足办公需要;4、教育局职工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开展业务工作。

8
B5资源建设与管理

1、组织开展网络环境下的学习活动,互动性、自主性、个性化学习效果明显,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2、制定相关规定,保证计算机教室充分向师生开放; 3、形成师生共享、协作的资源建设机制, 注重县市网络课程资源的收集和整理,并及时完成上传资源的审核工作。

8
A3

教师队伍建设

15分

B6教师培训达标

1、组织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每次考核的合格率不得低于85%;2、领导带头学习使用信息技术,并能使用计算机进行办公和查询信息;3、对学校开设信息课程和维护学校网络及硬件设备、远程教育所需专业教师的配备数量、专业水平、课时量等有具体要求。

5
B7应用水平

各校教师能够普遍运用网络和所掌握的信息技术为教育教学服务,探索各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的途径和模式,能够有效利用数字资源与网络平台,有计划地组织各类教育教学活动。10
A4

学校信息化 50分

B8学校信息化

信息化校园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学校信息化建设达到《昌吉州中小学校园信息化环境建设评估细则》的合格条件。

50
A5

创新应用

5分

B9创新应用

营造了教育信息化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思路明确,成效显著,形成区域推进教育信息化的鲜明特色,在州、区产生一定影响,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5
昌吉州教育信息化工作检查细则指标说明(县市教育局适用)

B1组织领导   3分

1、指标说明

(1)建立以县(市)教育局为组长的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把信息化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并能按工作要点组织实施;(2)制定与《昌吉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相衔接的县市教育信息化五年发展规划,并有落实的措施;(3)能保证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经费投入。

2、检查方式

查看相关文件、过程性资料等。

3、评分办法

    依据检查细则,落实程度定等评分

B2管理机构   7分

1、指标说明

(1)教育局有信息中心或电教站等内设机构负责县市教育信息化工作;(2)专职人员3人以上,人员的专业、年龄、学历等结构合理;(3)内设机构至少人手一台办公用计算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扫描仪、一台打印机、一个DVD刻录机、一个数码相机等软硬件设施,能满足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4)内设机构承担县市教育信息化设备装备工作,建立设备采购、跟踪、评估和报损制度,掌握全县中小学校信息设备的配置、数量和使用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更新计划,并有落实的措施和记载;(5)承担县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管理等职责。

2、检查方式:

实地查看,查阅相关文件、评估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机构职责的履行情况。

3、评分办法

    依据检查细则,落实程度定等评分

B3信息化平台应用   4分

1、指标说明

(1)有信息化应用的相关管理制度;(2)所有教育局干部均能使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办公,知道如何访问期刊资源库、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视频直播平台、远程培训平台、教学资源库,并了解其内容和功能,与之相关的科室干部能熟练使用;(3)县市教育局和90%以上的学校有网站主页,将网站建设成政务、校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文件、通知、教育工作动态等信息;展示本县市、本学校教师开发研制的各种教育资源,链接州教育局提供的资源库和管理平台,便于资源交流及发布。

2、检查方式:

查阅相关文件;评估各项规定、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个别访谈和上机操作;登录网站和信息平台,核实相关数据。

3、评分办法

    依据检查细则,落实程度定等评分

B4 局信息化工作  8分

1、指标说明

(1)教育局网络设备至少配备可管理的交换机和路由器(或防火墙),能进行访问控制和安全管理,光纤接入,带宽在2M以上;(2)至少有一间视频直播会议室,能召开和收看视频会议,配备有投影、计算机、摄像机、音视频连接等设备;(3)教育局职工人手一台办公用计算机。(4)教育局职工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开展业务工作。

2、检查方法

实地查看,查阅相关文件或资源;进行上机操作。

3、评分办法

依据检查细则,落实程度定等评分

B5资源建设与管理  8分

1、指标说明

(1)有计划、有目的组织开展网络环境下的学习、培训活动,指导学校开展网络环境下的教师校本培训和学生网络学习活动,每年评出不少于两个优秀网络课程;(2)制定相关规定,保证计算机网络教室充分向师生开放,计算机网络教室每天使用不少于5课时;(3)形成师生共享、协作的资源建设机制, 注重县市网络课程资源的收集和整理,按州教育局资源上传分配方法,将网络课程资源的收集和整理,并及时完成上传资源的审核工作;能按《关于认真做好基础教育期刊资源库建设的通知》(昌州教办发〔2010〕17号)文件要求,做好期刊资源库的管理和缴费工作。

2、检查方法:查阅相关文件、使用记录等;评估各项规定、措施的落实情况;登录州教育教学资源库、学校主页、网络课程,核实相关数据。

3、评分办法

依据检查细则,落实程度定等评分

B6教师培训达标  5分

1、指标说明

(1)组织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培训和考核,认真组织初中教师参加教育技术、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国培计划等远程网络培训,每次报名参加自治区计算机等级水平、教育技术考核、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等考核的教师及格率不得低于85%;(2)领导带头学习使用信息技术,并能使用计算机进行办公和查询信息,能收发电子邮件、电子文档编辑、网页浏览、网络资源检索等;(3)对学校开设信息课程和维护学校网络及硬件设备、远程教育所需专业教师的配备数量、专业水平、课时量等有具体要求。

2、检查方法:

查阅相关文件;评估各项规定、措施的落实情况;上机操作;核实相关数据。

3、评分办法

    依据检查细则,落实程度定等评分

B7应用水平  10分

1、指标说明

(1)探索各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教育整合的途径和模式,每学年有计划地组织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教育整合的教研活动;(2)依托视频直播平台,进行网络听课、互动评课、远程协作等教学活动,有计划地培养并形成一批有影响的学科网络教研团队;(3)建立基于网络的城乡校际间结对帮扶计划,组织城乡学校进行网络结队,促进信息技术在城乡校际间的同步应用,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推进区域教育均衡、优质发展;(4)广泛宣传 “昌吉州期刊资源库”和“昌吉州教育教学资源库”为师生提供丰富多彩网上优质资源。(5)有一定数量的信息化应用论文发表和交流,逐步形成本县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专著汇编。

2、检查方法:查阅相关文件和过程性资料;评估各项计划、措施的落实情况

3、评分办法

    依据检查细则,落实程度定等评分

B8学校信息化  50分

1、指标说明

依据《昌吉州中小学校园信息化环境建设评估细则》,抽取3所学校进行评估。

2、检查方法:根据《昌吉州中小学校园信息化环境建设评估细则》要求进行检查

3、评分办法

    依据评估评估细则,以三所学校的合格分值为标准,定等评分

B9创新应用  5分

1、指标说明

(1)营造了教育信息化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思路明确,成效显著,形成区域推进教育信息化的鲜明特色,教育信息化应用有一批示范典型,并能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得到社会的认可;(2)支持并指导教师开展教育信息化与学科整合研究,成果受区、州级以上表彰,或在专业报刊杂志发表论文。

2、检查方法:查看表现县市教育信息化影响力的报道、专访、表彰等。

3、评分办法

依据检查细则,落实程度定等评分

附件3:      

昌吉州中小学校园信息化环境建设评估细则

      县(市)                          学校

 评估指标

评 估 内 容

分值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A1:

学校管理(10分)

B1:管理水平

1、领导的信息化意识 ;2、领导掌握信息技术的水平;3、管理文件与规章制度;4、信息技术在学校管理中的应用水平5、信息技术教育机构与专职人员(中小学校要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或兼职的远程教育管理员)6、信息技术课的开设情况

5

B2:经费投入

学校对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投入不得少于生均公用经费5%

5
A2:

信息化软、硬件环境建设(40分)

B3:校园主干网络部分的设计和安装规范性

1、与internet的接入方式与带宽; 2、校园主干网的传输带宽;3、校园网建筑布局与传输介质; 4、联网计算机总数、信息点的分布情况; 5、网络设备满足学校上网需要; 6、综合布线的规范; 7、服务器的数量与用途;8、网络安全措施 

10

B4:计算机网络教室

1、计算机网络教室的数量;2、计算机网络教室的其它用途

4
B5:教师用机

师机比3
B6:教室教学环境

多媒体教室的数量5
B7:卫星IP接收系统 

1、卫星教育节目接收系统的硬件可用性;2、当年资源的接收情况;3、接收资源的使用方式

3
B8:数字教学资源

1、备课用资源的来源与使用情况;2、数字图书馆或数字图书资料类型和使用情况;3、学校提供数字资源情况;4、学校教师自主开发的教学课件5、存储和共享学校内部优质资源的办法和措施

15

A3:

信息技术应用与研究35分

A3:

信息技术应用与研究35分

B9:教育管理

充分利用网络,进行文件传输、校务公开、人事管理、学籍管理、教学质量监控、资产管理、图书管理服务等应用,促进学校管理的信息化、民主化。7
B10: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

1、学校对老师电子备课有要求,教师积极参与网络教研,并富有成效;2、教师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和多媒体网络资源开展教学,信息技术应用的学科覆盖率100%,电子教案率 不低于60%,课时覆盖率不低于30%;3、积极组织参加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评比活动,有一定比例的教师在区、州组织的评比活动中获奖。

12
B11:课题研究

1、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的校本实践研究,在诸如学科教学、教学评价、学生创新实践、家校互动、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实践研究富有成效;2、积极参与州级以上教育技术课题及优秀成果推广项目。

8
B12: 资源建设

1、学校门户网站特色鲜明,信息更新维护及时,能按《要求在网站上及时公开学校信息;2、积极参与州教学资源库的共建共享;3、学校师生均能通过网络阅读期刊库提供的教育刊物。

8
A4

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

10分

B13:教师教育技术能力

1、认真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任务,确保参加培训教师的合格率不低于90%;2、参加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的教师及格率不低于85%;3、校领导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培训。

7
B14: 信息技术专业教师

1、学校注重引进和培养信息技术专业教师;2、每学年参加至少一次州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专业培训;3、辅导学生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

3
A5

创新应用

5分

B15:创新应用

学校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教育管理信息化、校本课程资源建设、家校沟通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有较好的实践,得到师生的认可,在州、区产生一定影响。5
昌吉州中小学校园信息化环境建设等级检查细则指标说明

B1:管理水平   5分

1、指标说明:

(1)学校有完整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并严格实施;制定支持教师使用信息技术的和规定;(2)学校领导参加过至少一项信息技术培训并能够熟练完成收发电子邮件、电子文档编辑、网页浏览、网络资源检索、多媒体课件使用等操作;(3)制订了至少3项校园信息化管理文件与规章制度;(4)学校专职教师均能使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期刊库、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视频直播平台、教学资源库;(5)学校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或兼职的远程教育管理员;(6)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在对应年级开设信息技术课,小学、初中阶段信息技术课不少于68学时,高中阶段70学时以上,并且上机课时不少于总学时得70%。

2、检查方法:现场测试;查阅课程安排表等相关原始资料等;进行个别访谈,评估各项规定、措施的落实情况;登录综合信息平台,核实相关数据。

3、评分办法

(1)学校领导有较强的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意识,制定信息化发展的规划并实际执行的加1分,有书面规划但是与实际执行有差距的加0.5分;(2)学校领导至少参加过一次信息技术培训的加1分;学校领导能够熟练进行收发电子邮件、电子文档编辑、网页浏览、网络资源检索、多媒体课件制作等操作的加1分;(3)将“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正式计划”、“为教师开发教学软件/课件提供支持和帮助(如经费、时间和技术等)”、“鼓励教师课件开发的资源的”、“设立旨在推广信息技术在教学中应用的技术支持部门”、“鼓励教师使用信息技术工具的专门”的加2分;(4)使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期刊库、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视频直播平台、教学资源库加3分;(5)学校设立专门信息技术教育机构,并至少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或兼职的远程教育管理员的加2分;(6)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在对应年级开设信息技术课,小学、初中阶段信息技术课不少于68学时,高中阶段70学时以上,并且上机课时不少于总学时得70%的加4分。

B2:经费投入      5分

1、指标说明:

学校对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投入不得少于生均公用经费5%

2、检查方法:实地查看,查阅资产明细帐。

3、评分办法

按投入占生均公用经费百分比赋分,达到5%及以上赋满分

B3:校园主干网络部分的设计和安装规范性  10分

1、指标说明:

(1)学校连接Internet,与外部接入端口达到4M;(2)校园主干网的传输带宽达到100M,(3)校园网内部主干线因根据传输距离选择传输介质为光纤或双绞线;(4)联网计算机达到计算机总数的85%,在教学和办公用房均布设有信息接入点;(5)学校能按网络的规模和规划,选择合适的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保障校园网络的安全;(6)综合布线规范,符合强弱电布线施工规范要求;(7)根据学校校园网络规划,有满足应用需要的服务器,数量合理,用途明确;(8)根据学校网络规模,安装网络安全、不良信息过滤的软硬件设备,有专人负责学校网络安全和处理不良信息,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校务公开有审核措施。

检查方式:查看相关网络规划图、设计图、施工图,实地察看。

评分办法:依据评估细则,落实程度定等评分

B4:计算机网络教室   4分

1、指标说明:

(1)小学每15个班、中学每12个班建有一个计算机网络教室;网络教室计算机数量达到上课每生一机要求,配置满足教学要求;(2)有相关规定,保证计算机网络教室充分向师生开放,鼓励除信息技术课以外其它学科教师使用计算机网络教室上课,每天使用不少于5课时。

2、检查方式:实地查看, 查阅相关规定和过程性资料。

3、评分办法:按比例计分。

B5: 教师用机   3分

1、指标说明:专职教师每人一台计算机,师机比为1∶1。 

2、检查方式:实地查看

3、评分办法:按比例计分

B6: 教室教学环境   5分

1、指标说明:多媒体教室小学、初中至少每4个班有1个公用多媒体教室或1套移动多媒体设备,高中每个普通教室均需配备多媒体设备。

多媒体设备包括:计算机、投影机(或47吋以上的大屏幕显示设备)、幕布(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交互电子白板)、实物展台等。

2、检查方式:实地查看

3、评分办法:按比例计分

B7: 卫星IP接收系统  3分

1、指标说明:(1)卫星教育节目接收系统的硬件能保障远程教育资源的正常接收;(2)当年远程教育资源的接收完整;(3)接收资源的使用方式为网站方式访问。

2、检查方式:实地查看

3、评分办法:按实际情况,定等赋分

B8: 数字教学资源   15分

1、指标说明:(1)为教师提供下载、浏览、观看备课、学习所需教学资源的途径和来源,并进行应用培训,90%的教师能熟练使用;(2)按《关于认真做好基础教育期刊资源库建设的通知》(昌州教办发〔2010〕17号)文件要求,做好期刊资源库的应用和缴交费工作;(3)能按县市教育局的要求,按时完成为州教学资源库上传教学资源的工作;(4)至少每年举办一期教师自主开发教学课件的培训班,有数字化的计划、过程、交互、成果积累等,每学年教师自主开发的课件不少于20个;(5)有存储和共享学校教师的优质电子学案、电子教案、自主开发课件的办法和措施,教师均能熟练访问。

2、检查方式:进行个别访谈和上机操作, 查阅相关规定和过程性资料,实地查看。

3、评分办法:按实际情况,定等赋分

B9:教育管理  7分

1、指标说明:(1)充分利用网络,应用州教育综合信息平台和网站,进行文件传输、校务公开、人事管理、学籍管理、教学质量监控、资产管理等应用;(2)应用州中小学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和查询;(3)应用州视频直播平台进行网络教研和开展城乡校际网络结队活动。

2、检查方式:进行个别访谈和上机操作, 查阅相关规定和过程性资料,实地查看,登录系统或平台,核实相关数据。

3、评分办法:按实际情况,定等赋分

B10: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  12分

1、指标说明:(1)学校应鼓励老师电子备课,并制定电子备课教案的要求和管理规定,认真合理地处理好纸质教案和电子教案的关系;组织教师积极参与网络教研,并富有成效;(2)教师能够熟练完成电子文档编辑、网页浏览、网络资源检索和下载、多媒体课件制作等操作,登陆信息平台完成教学和管理工作;能使用多媒体设备,学校信息技术应用的学科覆盖率100%,电子教案率不低于60%,课时覆盖率不低于30%;(3)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评比的各项活动,有一定比例的教师在区、州组织应用评比的活动中获奖。

2、检查方式:查看教师用计算机、评估各项计划、措施的落实情况,实际操作,查看获奖证书。

3、评分办法:按实际情况,依据教师电子备课、抽测教师合格人数、应用率等按比例,定等赋分;区级及以上活动获一等奖计2分,区级及以上活动获二等奖和州级一等奖计1分,不重复计分。

B11:课题研究  8分

1、指标说明:(1)有开展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的校本实践研究,在诸如学科教学、教学评价、学生创新实践、家校互动、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实践小课题研究有成效;(2)积极参与州级以上教育技术课题及优秀成果推广项目。

2、检查方式:查阅课题研究过程性资料,评估课题计划、措施的落实情况。

3、评分办法:按实际情况,定等赋分。

B12: 资源建设  8分

1、指标说明:(1)学校门户网站特色鲜明,资源丰富、实用,信息更新维护及时,能按《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1〕15号)的要求在网站上及时公开学校信息;(2)积极参与州教学资源库的共建共享,完成县市教育局电教信息部门安排的资源上传任务;(3)学校对州基础教育期刊库能广泛宣传,并对师生进行应用培训,师生均能通过网络阅读期刊库提供的教育刊物。

2、检查方式:上网核实相关数据,抽部分教师和学习上机操作。

3、评分办法:按完成或合格的比例,定等赋分。

B13:教师教育技术能力  7分

1、指标说明:(1)认真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远程培训”、“Intel未来教育学科教师培训”、“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等针对教师提高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任务,确保参加培训教师的合格率不低于90%;(2)参加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的教师及格率不低于85%;(3)校领导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培训。

2、检查方式:核实相关数据。

3、评分办法:按完成或合格的比例,定等赋分。

B14: 信息技术专业教师  3分

1、指标说明:(1)学校注重引进和培养信息技术专业教师队伍,信息技术专业教师有合理规划和布局校园网络的能力,有维护网络和学校信息技术软硬件设施正常运行的能力,能承担学校信息技术校本培训;(2)每学年参加至少一次州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专业培训;(3)辅导学生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并获奖。

2、检查方式:个别访谈,查阅过程性资料,上机操作,查看获奖证书。

3、评分办法:按教师专业水平,定等赋分。

B15:创新应用  5分

1、指标说明:学校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教育管理信息化、校本课程资源建设、家校沟通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有较好的实践,得到师生的认可,在州、区产生一定影响。

2、检查方式:查看表现学校创新应用的过程性记载,评估应用效果;查看各类表彰。

3、评分办法:按应用效果,定等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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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校园环境评估细则

关于印发《昌吉州教育信息化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现将《昌吉州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检查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23455062342990附件1.昌吉州昌吉州教育信息化工作检查方案2.昌吉州教育信息化工作县市教育局评估细则及说明3.昌吉州中小学校园信息化环境评估细则及说明附件1:昌吉州教育信息化工作检查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州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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