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商部项目招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第一条 绩效管理工作的目的
为了提高招商人员的工作业绩,及时改进和提升工作品质,激励成绩突出的员工,全面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原则
(一)以绩效为导向,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奖金总额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的原则
(三)个人奖金与绩效相匹配的原则
(四)年度考核和项目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鹤壁银兴国际广场招商部招商人员,招商部负责人的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第四条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招商部项目招商人员薪酬组成
(二)年度绩效考核流程、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参照鹤壁银兴置业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
(三)项目招商人员奖金额度标准及分配标准:
| 开业率: | 项目绩效奖金总额 |
| 开业率>85% | 年租金收入*5%+额外奖励 |
| 75%≥开业率≥85% | 年租金收入*5% |
| 开业率<75% | 年租金收入*5%*50% |
2、开业率是指招商部负责的招商区域的开业率。
3、年租金收入是指招商部负责的招商区域面积的年租金收入。
4、项目绩效奖金的50%,作为团队人均奖励;另50%额度,作为个人业绩奖励,按照个人招商 面积所占整体招商面积的比例分配。具体见计算公式:
个人项目绩效奖金=奖金总额*50%/招商人员个数+奖金总额*50%*(个人已招商铺年租金收入/招商部区域已招商面积年租金总收入)
5、招商人员个人招商面积完成所负责区域50%以上者,才能参与项目绩效奖金的分配。
6、项目绩效考核周期为鹤壁银兴国际广场项目正式开业至运营一周年。
第五条 绩效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是发放年度绩效工资、项目绩效奖金分配的依据。
(二)日常年度考核中有两次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作转岗或辞退处理。
第六条 附 则
(一)本办法由总公司人事部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