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 编号 | [2013] 号 | ||||
| 工程名称 | 交底日期 | 2013年3月28日 | ||||
| 施工单位 | 分项工程名称 | |||||
| 交底摘要 | ||||||
| 交底内容 1、施工工艺及技术交底 隧道衬砌遵循“仰拱超前、拱墙整体衬砌”的原则,初期支护完成后,为有效的控制其变形,尽量提前完成仰拱及二衬施工。仰拱、仰拱填充采用仰拱栈桥平台以解结洞内运输问题,并进行全幅一次性施工。仰拱施作完成后,利用多功能作业平台铺设防水板,绑扎钢筋后,采用液压式衬砌台车进行二次衬砌,采用拱墙一次性整体灌注施工。混凝土在洞外采用拌合站集中拌和,混凝土搅拌车运至地表经下料管下至金钢车后,混凝土输送泵泵送入模(衬砌施工流程图1)。 1.1衬砌模板 模板衬砌台车必须按照隧道内净空尺寸进行设计与制造,钢结构及钢模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模板台车长度为12m。模板台车侧壁作业窗采用分层布设,层高不大于1.5m,每层设置4~5个窗口,其净空不小于45cm*45cm。拱顶部位每隔8~12m左右预留一个Φ20的注浆孔。 模板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接缝严密,不漏浆,模板表面要光滑,模板的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1. 序 号 | 项 目 | 检验方法 | ||||
| 1 | 边墙角 | 尺量 | ||||
| 2 | 台车边模 | 尺量 | ||||
| 3 | 拱顶 | 水准测量 | ||||
| 4 | 模板表面平整度 | 2m靠尺和塞尺 | ||||
| 5 | 相邻两段表面高低差 | 尺量 | ||||
1.2仰拱、仰拱填充施工工艺
施工前于隧道边墙每隔5米施放测量控制点,作为仰拱钢筋及混凝土施工控制点。为不影响机车通行,仰拱、仰拱填充利用栈桥平台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
混凝土由地表经下料管放至金钢车运到洞内进行浇筑。施工工艺流程图见图2。
施工工艺流程图2
1.2.1仰拱、仰拱填充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前必须清除隧道底虚渣和杂物,超挖部分应采用同级混凝土回填;
(2)仰拱混凝土应整体浇筑一次成型,填充混凝土应在仰拱混凝土终凝后浇筑,填充混凝土达到5Mpa后允许行人通过,达到设计强度80%后允许二衬施工;
(3)仰拱、仰拱填充施工前须将上循环混凝土仰拱接头凿毛处理,并按设计要求设置止水带;
(4)仰拱、仰拱填充施工前须将上循环混凝土仰拱接头凿毛,并按设计要求安装止水带;
(5)根据设计要求,施工缝处钢筋应断开,并要注意与拱墙衬砌施工缝处于同一竖直面上;
1.2.2仰拱、仰拱填充质量检验
①仰拱顶面高程和曲率应符合设计要求,高程允许偏差为±15mm。
检验数量:浇筑一段检查一个断面。
检验方法:水准测量,全站仪等。
②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不得有露筋、蜂窝、孔洞、疏松、麻面和缺棱掉角等缺陷。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③仰拱混凝土厚度和表面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浇筑段检查一个断面。
检查方法:水准测量。
④仰拱填充表面坡度符合设计要求,坡面应平顺、排水畅通、不积水。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1.3二次衬砌
1.3.1施工方法
拱墙二次衬砌采用钢模衬砌台车、混凝土罐车运输至地表经下料管下放至金钢车、泵送混凝土灌注,插入式振捣器捣固,挡头模采用木模。混凝土浇筑要左右对称进行,防止钢模台车偏移。
混凝土拌合站拌制的混凝土应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
1.3.2施工工序
二次衬砌施作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初期支护变形基本稳定,无大面积渗漏、裂缝等。
②测量工程师和值班工程师共同进行中线、高程测量放样。
③根据中线和高程调试台车轨距。
④根据测量资料使钢模定位,保证隧道中线与台车中线一致,仰拱摸板成型后固定,测量复核无误。
⑤装设挡头模板,按设计要求装设止水带,并自检防水情况。
⑥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隐蔽检查,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同意后灌注混凝土。
1.3.3注意事项
(1)衬砌不得侵入隧道建筑界限,衬砌施工放样时将设计的冷阔线扩大5cm。
(2)混凝土浇筑前及灌注过程中,应对模板、支架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混凝土振捣时应注意防止破坏防水板。
(4)衬砌施工缝端头必须进行凿毛处理,用高压水冲洗干净。
(5)按设计要求预留沟、槽、管、线及预埋件,并同时施作附属混凝土衬砌。
(6)混凝土衬砌灌注自下而上,对称浇筑。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停电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确保混凝土浇筑连续进行。
(7)混凝土振捣时,不得碰撞模板、预埋件等。
(8)混凝土灌注结束时,应及时清洗管道,禁止将洗管残浆灌入到已浇筑好的混凝土上。
(9)钢筋保护层的厚度必须采用与二衬相同配合比的细石混凝土或砂浆制作垫块。
1.3.4二次衬砌质量检验
①混凝土结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浇筑段检查一个断面。
②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不得有露筋、蜂窝、孔洞、疏松、麻面和缺棱掉角等缺陷。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 序 号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边墙平面位置 | ±10 | 尺量 |
| 2 | 拱部高程 | +30,0 | 水准测量 |
| 3 | 边墙、拱部表面平整度 | 15 | 2m靠尺检查或自动断面仪测量 |
1.4泵送混凝土施工工艺
1.4.1原材料选择及其控制
(1)水泥的使用及保管;
①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②水泥采用散装水泥进场后立即入罐,防止受潮。
③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有效期,或发现水泥有受潮结块现象时,应经过鉴定后按情况使用。
(2)粗骨料
粗骨料粒径应控制在0.3~0.4D(D为管径)范围内,D=100mm时最大粒径不能超过25mm;D=125mm时,最大粒径不能超过30mm;D=150mm时,最大粒径不能超过40mm,且应采用连续级配,针片状颗粒不宜大于10%。
(3)细骨料
细骨料宜采用中砂,通过0.315mm筛孔的砂不应少于15%。
(4)外加剂及掺合料的作用
①外加剂:改善混凝土的和易性及抹光性,增加抗渗性,减少泌水,防止离析。
②粉煤灰:提高混凝土和易性,减少泌水及离析,防止混凝土开裂,可节约水泥,利于泵送。
1.4.2混凝土拌制
(1)混凝土各种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配合比设计要求,并根据原材料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配合比。一般情况下每班抽检2次,雨天应随时抽检。
(2)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后,宜先向搅拌机投放细骨料、水泥和矿物掺合料。搅拌均匀后加水并将其搅拌成砂浆,再向搅拌机投入粗骨料,充分搅拌后再投入外加剂,并搅拌均匀。
(3)水泥、砂、石储备要满足混凝土不间断施工需要。
(4)泵送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不小于1.5min。
(5)混凝土拌制完毕后,应将混凝土搅拌装置清洗干净,并排尽积水。
1.4.3混凝土运输
(1)混凝土在运输中应保持其匀值性,做到不分层、不离析、不漏浆。运到灌注点时,要满足坍落度的要求。
(2)混凝土宜在搅拌后60min内泵送完毕,且在2/1初凝时间内入泵,并在初凝前浇筑完毕。
(3)混凝土罐车在装料前必须清理搅拌筒内残留物和积水。当运至现场发现离析现象,应进行二次搅拌,禁止再次加水。
(4)混凝土运输车应保持2~4r/min的慢速转动,当到达浇筑现场时应高速转动20~30s后再将混凝土喂入受料斗。
1.4.4混凝土浇筑及捣固
(1)混凝土自模板窗口灌入,应由下向上,对称分层,倾落自由高度不超过2.0m。注意观察模板、预留孔、支架的情况,发现变形、位移时,应当及时采取加固措施。施工中发现混凝土塌落度不足时,不得擅自加水,应当在技术员的指导下用追加减水剂的方法解结。
(2)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当因故间歇时,其间歇时间应小于前层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或能重塑的时间。当超过允许间歇时间时,按施工缝处理,衬砌混凝土接缝处必须进行凿毛处理。纵、环向施工缝按照设计要求设置中埋式橡胶止水带。
(3)混凝土浇筑分层厚度不得超过60cm,左右混凝土高差不能超过50cm。在新浇筑完成的下层混凝土上再浇筑新混凝土时,应在下层混凝土初凝或重塑前浇筑完成上层混凝土。
(4)认真填写混凝土施工记录,每一振动点时间为20~30s已混凝土不在下沉、不出现气泡、表面呈现浮浆为度,防止过振、漏振。
(5)当振动完毕后,应竖向缓慢拔出,不得在浇筑仓内平拖。泵送下料口应及时移动,不得对下料口堆积的拌合物平拖驱赶。
(6)对于有预埋件、预留孔的部位,应经常观察,慢振,发现混凝土不密实等现象,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1.5拆模及养护
(1)二次衬砌混凝土强度达到8.0MPa以上。
(2)应根据试验及监控量测结果确定拆模时间。
(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的12小时内开始对混凝土进行养护,混凝土养护的最低期限应符合见表3的要求,养护不得中断。混凝土养护期间,混凝土内部温度与表面温度差、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不宜大于20℃,养护用水温度与混凝土表面温度之差不得大于15℃。确保混凝土表面处于湿润状态。
| 混凝土内型 | 水胶比 | 洞内平均气温 | 养护期限(d) |
| 胶凝材料中掺有矿物掺合料 | ≥0.45 | 5≤T<10 | 28 |
| 10≤T<20 | 21 | ||
| T≥20 | 14 | ||
| <0.45 | 5≤T<10 | 21 | |
| 10≤T<20 | 14 | ||
| T≥20 | 10 | ||
| 胶凝材料中掺有矿物掺合料 | ≥0.45 | 5≤T<10 | 21 |
| 10≤T<20 | 14 | ||
| T≥20 | 10 | ||
| <0.45 | 5≤T<10 | 14 | |
| 10≤T<20 | 10 | ||
| <0.45 | T≥20 | 7 |
1.6安全文明施工
(1) 所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施工。特殊工程必须持有操作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各工序施工前均应由施工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
(2)专职安全员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结合安全生产制度和有关规定,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如发现严重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施工现场各种用电器具及有关机械设备,都必须按安全规程要求安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每次使用前,尤其是受潮淋雨后,都必须由电工检查,确认性能可靠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供配电电缆都必须严格按电缆机械性能及供电要求进行,配选电缆规格,同时必须时刻注意好电缆的安全保护工作,严防破损、漏电。
(4)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劳保服、反光背心等。
发 往:调度室、测量组、施工班组
抄 送:副经理、土木总工、机械总工、设物部
| 存 档:工程部(共印 份) | ||||||
| 交底人: | 复核: | |||||
| 接受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