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新市清河门区兴舟矿业有限公司
矿井2017年度煤尘风险评估报告
兴舟矿业有限公司
一、评估风险的对象
本评估报告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相关要求,对阜新市清河门区兴舟矿业有限公司矿井生产过程中煤尘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补充措施和建议。本次安全预评估的对象为阜新市清河门区兴舟矿业有限公司矿井井下有煤尘产生的工作场所。
二、评估小组的构成
| 评估组构成 | 姓名 | 职务 | 评估人员签字 |
| 评估小组组长 | 武春田 | 矿长 | |
| 评估小组副组长 | 李晓羽 | 技术负责人 | |
| 评估小组成员 | 王建岐 | 生产副矿长 | |
| 王纯峰 | 机电副矿长 | ||
| 杨彬彬 | 安全副矿长 | ||
| 王福海 | 通风副矿长 | ||
| 钟宝明 | 通风工程师 | ||
| 张玉兴 | 机电工程师 | ||
| 丁义平 | 地测工程师 |
阜新市清河门区兴舟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阜新衡天矿山设备安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阜新组底部层、IV5煤层、IV3煤层依据标准AQ1045-2007《煤尘爆炸性鉴定规范》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阜新组底部层、IV5煤层、IV3煤层有煤尘爆炸性,爆炸指数分别为:阜新组底部煤层39.34%、IV5煤层33.31%、IV3煤层41.93%。
四、识别评估对象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
1.产生煤尘的原因分析
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大量煤尘的场所和主要环节有:
(1)采煤工作面割煤(含放炮)、装煤时产生的煤尘尤为严重;
(2)掘进工作面割煤、装煤;
(3)煤炭运输巷道的转载点、卸载点。
2.煤尘危害的形式
(1)煤尘灾害(危害)的形式主要是作业人员的煤(矽)肺病和工作场所的污染。
(2)作业人员长期吸入大量的煤尘会形成煤肺病等职业病,严重危害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严重时会造成劳动力的丧失和人员的死亡。
(3)井下工作场所中的煤尘可加速机械的磨损,减少精密仪器的使用寿命,降低工作场所的能见度,使工伤事故增多。
(4)煤尘爆炸。
因此煤尘列为该矿井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3.岩尘的危害
岩尘的危害性极大,其危害是多方面。岩尘的危害性大小与岩尘的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岩尘物质组成有关。一般随着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增加、含硫量的增加,岩尘的危害增大。在不同粒径的岩尘中,呼吸性岩尘对人的危害最大。其主要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
(1)污染工作场所,危害人体健康,导致矽肺病和皮肤病。
长期吸入大量的矿尘会形成尘肺病、煤肺病和煤矽肺病等许多职业病。矽肺病是长期大量吸入微细矿尘而引起的一种慢性职业病,是煤矿目前危害最大的一种职业病,一旦患病很难治愈,而且发病缓慢,病程较长,常不被人们所重视。实际上矽肺病引起的致残和死亡人数,在国内外都十分惊人。据我国某矿务局统计,尘肺病的死亡人数为工伤事故死亡人数的6倍。
① 降低工作场所的可见度,使工伤事故增多;
② 加速机械的磨损,缩短精密仪器的使用时间
4.岩尘产生的原因
(1)掘进工作面割煤、装岩、喷浆;
(2)风速过高使积尘飞扬。
根据矿井提供的相关资料分析:各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开采中应采取防范措施。
本矿井在将来的采掘、运输等过程中,如果不采取有效的综合防尘措施,就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岩尘、煤尘),引发职业病和引起煤尘爆炸。
五、煤尘风险至灾因素的分析
井下煤尘在一定条件下,能产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破坏设备和矿井,从而能造成严重的灾害。作业地点煤尘浓度过高,会影响视线,不利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从而也增加机械人身事故的机会。
阜新市清河门区兴舟矿业有限公司经过有关部门对煤层的煤尘爆炸性试验,均具有爆炸危险性,所以各个煤层必须按照具有爆炸危险性进行管理。
1.煤尘危害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估
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煤尘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评估,分析主要危险源位置4项。
| 序号 | 主要危险源位置 | 事故故 障类别 | 触发条件 | 危险 等级 | 主要对策措施 |
| 1 | 回风顺槽工作面 | 粉尘超标 | 断面小、风速大;喷雾洒水除尘不到位 | Ⅱ级 | 设计保证足够的巷道断面;加强巷道维修;加强喷雾降尘工作和采煤工作面防尘工作 |
| 2 | 皮带运输道、转载点 | 粉尘超标 | 巷道清扫不及时;喷头失效;管路三通阀门失效 | Ⅰ级 | 及时清扫巷道,清扫落尘;加强喷雾降尘管理 |
| 3 | 采掘工作面等主要产尘源 | 粉尘超标 | 综合防降尘措施不完善 | Ⅱ级 | 健全综合防降尘措施;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
| 4 | 隔爆水袋、棚设置巷道 | 隔爆设施不起作用 | 隔爆水袋棚设置位置不对;水袋数量和水量不足;水袋漏水;水袋吊挂方法错误 | Ⅰ级 | 按《规程》规定和防尘规范安设隔爆设施,并确实加强管理工作 |
Ⅰ级:安全性的2项,占50.0%。
煤尘危害预先危险性分析结果为:Ⅱ级,属临界性的,不会造成灾难性事故。
2.煤尘危害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估
通过对阜新市清河门区兴舟矿业有限公司煤尘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估法”对矿井发生煤尘危害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
| 序号 | 作业环境与条件 | 危险有害因素 | L | E | C | D | 危险程度 |
| 1 | 采煤工作面 | ||||||
| 1.1 | 采煤机采煤时滚筒和下风位置 | 采煤机无内外喷雾或喷雾装置失效 | 1 | 6 | 40 | 240 | 高度危险 |
| 1.2 | 井下各个运煤转载点 | 无喷雾或喷雾装置失效 | 0.5 | 6 | 15 | 45 | 一般危险 |
| 序号 | 作业环境与条件 | 危险有害因素 | L | E | C | D | 危险程度 |
| 1.3 | 工作面移液压支架 | 冒顶产生大量粉尘 | 1 | 6 | 40 | 240 | 高度危险 |
| 1.4 | 放炮处理工作面的矸石或地质构造 | 打眼、装药或封孔不合格 | 1 | 1 | 40 | 40 | 一般危险 |
| 2 | 掘进工作面 | ||||||
| 2.1 | 掘进机掘进工作面 | 掘进机无内外喷雾或喷雾装置失效 | 1 | 6 | 40 | 240 | 高度危险 |
| 2.2 | 煤巷放炮掘进和装煤地点 | 无喷雾装置或装置失效、违章打眼、放炮,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躲炮 | 1 | 1 | 40 | 40 | 一般危险 |
| 3 | 转载点 | ||||||
| 3.1 | 工作面转载点 | 无喷雾装置或装置失效 | 0.5 | 6 | 15 | 45 | 稍有危险 |
| 3.3 | 煤仓下风口 | 无喷雾装置或装置失效 | 1 | 6 | 15 | 45 | 一般危险 |
| 3.4 | 井下其它产尘点 | 工人未带防尘口罩 | 1 | 6 | 3 | 18 | 一般危险 |
综上,矿井发生煤尘危害的重大风险有三个。
六、风险等级确定
通过对矿井煤尘至灾因素的分析,矿井煤尘为重大风险源
七、煤尘风险辨识清单
| 序号 | 重大风险名称 | 伤害程度 | 管控措施 |
| 1 | 采煤机无内外喷雾或喷雾装置失效 | 多人伤亡 | 无喷雾或效果不好不得作业 |
| 2 | 采煤工作面移架时冒顶 | 多人伤亡 | 加强顶板管理、移架喷雾 |
| 3 | 掘进机无内外喷雾或喷雾装置失效 | 多人伤亡 | 无喷雾或效果不好不得作业 |
在生产过程中,钻眼、爆破、采煤机截割、装载、转载以及运输等都能产生粉尘。按产尘的地点分,以采掘工作面最高;其次是运输系统中的各转载点。
尘源点及巷道中粉尘的综合防尘措施:
1.尘源点及巷道中粉尘的综合防尘措施主要采用通风除尘、湿式作业、净化风流及个体防护等措施。
2.采掘作业地点,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配备足够排尘的风量。
3.湿式作业是矿井防尘的一项重要技术措施,它具有简单易行,费用小,效果好等优点。
4.在煤层中钻孔,全部采用湿式钻孔。
5.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0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无水或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
6.液压支架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7.掘进作业时,采用内外喷雾及通风除尘等综合措施。掘进机无水或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
8.在主要运输巷、所有的带式输送机巷、所有的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严格按要求设置三通和阀门,皮带巷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定期冲刷巷道。
9.采、掘工作面巷道中均设置2~3道水幕。喷雾器的布置应以水雾布满巷道断面为原则,并尽可能靠近尘源,缩小含尘空气的弥漫范围。
10.接触粉尘作业的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