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品 名 | 纯化水 | 编 号 | |
| 送 检 人 | 接 收 人 | ||
| 收样日期 | 年 月 日 | 报告日期 | 年 月 日 |
| 检验依据 | 《纯化水检验标准操作规程》、《纯化水质量标准》 | ||
1.性状
1.1.操作:取供试品 ml于小烧杯中观察其颜色并嗅其味。
1.2.判定标准:无色、无臭、无味、澄明液体,判为符合规定,反之判为不符合规定。
1.3.检测结果:
| 取 样 点 | ||||||
| 结果判定 |
检测人: 日期: 年 月 日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2. 酸碱度
2.1.试剂:
——甲基红指示液 批号:
——溴麝香草酚蓝指示液 批号:
2.2.操作:
用量筒分别取供试品 ml分别置于两个比色皿中,一个里面加甲基红指示液 滴,另一个加溴麝香草酚蓝指示液 滴,分别振摇均匀。
2.3.判定标准:
加甲基红指示液的烧杯当中,不得显红色。加溴麝香草酚蓝指示液的烧杯当中,不得显蓝色。
2.4.检测结果:
| 取 样 点 | ||||||
| 甲 基 红 | ||||||
| 溴麝香草酚蓝 | ||||||
| 结果判定 |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3.氨
3.1.试剂:
——碱性碘化汞钾试液 批号:
纯化水检验记录
——氯化铵溶液 批号:
3.2.操作:
取供试品 ml于比色管中,加碱性碘化汞钾试液 ml,放置15分钟。取氯化铵溶液
ml于比色管中,加无氨水 ml,加碱性碘化汞钾试液 ml,制成对照管,放置15分钟。以上两管应同时操作,到时间以后,将两管同置白色背景自上向下观察。
3.3.判定标准:
供试品液管颜色不得深于对照液管(氨的含量不超过0.00003%)判为符合规定,反之,判为不符合规定。
3.4.检测结果:
| 取 样 点 | ||||||
| 结果判定 |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4.盐
4.1.仪器:
——恒温水浴锅 型号: 设备编号:
4.2.试剂:
——标准盐溶液 批号:
——10%氯化钾溶液 批号:
——0.1%二苯胺硫酸溶液 批号:
——硫酸 批号:
4.3.操作:
取供试品 ml于比色管中。取标准盐溶液 ml,加无盐的水 ml于比色管中。将以上两管,同置于冰浴中,均加10%氯化钾溶液 ml与0.1%二苯胺硫酸溶液 ml摇匀,缓缓滴加硫酸 ml,摇匀,将两管放于 ℃水浴中放置15分钟。
4.4.判定标准:
供试品液管产生的颜色不得深于标准液管者判为符合规定(0.000006%),反之,判为不符合规定。
4.5.检测结果:
| 取 样 点 | ||||||
| 结果判定 |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5.亚盐
纯化水检验记录
5.1.试剂:
——标准亚盐溶液 批号:
——对氨基苯磺酰胺的稀盐酸溶液 批号:
——盐酸萘乙二胺溶液 批号:
5.2.操作:
取供试品 ml于比色管中。取标准亚盐溶液 ml加无亚盐水 ml于比色管中。将以上两管,均加对氨基苯磺酰胺的稀盐酸溶液 ml,及盐酸萘乙二胺溶液 ml。
5.3.判定标准:
供试品液管产生的颜色小于标准液管者判为符合规定(0.000002%),反之,判为不符合规定。
5.4.检测结果:
| 取 样 点 | ||||||
| 结果判定 |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6.总有机碳
6.1.仪器:
——TOC检测仪 型号: 设备编号:
6.2.操作:
取供试品 ml于锥形瓶中进样测定,记录仪器的总有机碳值。
6.3.判定标准:
供试品的总有机碳值应不大于0.50mg/L为符合规定,反之,判为不符合规定。
6.4.检测结果:
| 取 样 点 | ||||||
| 总有机碳值(ppb) | ||||||
| 结果判定 |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7.不挥发物
7.1.仪器:
——数显三用恒温水箱 型号: 设备编号:
——理化干燥箱 型号: 设备编号:
纯化水检验记录
——电子天平 型号: 设备编号:
7.2.操作:
取供试品 ml,置于已在105℃干燥恒重的蒸发皿中(已称重W1),在水浴上蒸干后置105℃干烤箱中干燥至恒重,一般为3-4小时,取出,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在电子天平上称重(W2)。
7.3.计算:
不挥发物W= W2—W1
W1为干燥恒重后蒸发皿 W2为恒重后(样品+蒸发皿) W为不挥发物
7.4.判定标准
不挥发物不超过1mg,判为符合规定,反之,判为不符合规定。
7.5.检测结果:
| 取 样 点 | ||||||
| W1(g) | ||||||
| W2(g) | ||||||
| W(mg) | ||||||
| 结果判定 |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8.重金属
8.1.仪器:
——数显三用恒温水箱 型号: 设备编号:
8.2.试剂:
——标准铅溶液 批号:
——醋酸盐缓冲液(pH 3.5) 批号:
——硫代乙酰胺试液 批号:
——硫代乙酰胺混合液 批号:
8.3.操作:
量取供试品 ml于蒸发皿中,加水 ml,置水浴中蒸发至 ml,放冷后置比色管中。取标准铅溶液 ml与水 ml于比色管中。将以上两管中,均加入 ml醋酸盐缓冲液(pH3.5)与水适量使成 ml,加硫代乙酰胺试液 ml,摇匀,放置2分钟后,同置白色背景上,自上向下透视比较供试液管与对照液管的颜色。
8.4.判定标准:
供试液管浅于对照液管颜色为符合规定(0.00001%),反之,判为不符合规定。
8.5.检测结果:
纯化水检验记录
| 取 样 点 | ||||||
| 结果判定 |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9.电导率
9.1.仪器:
——电导率仪 型号: 设备编号:
9.2.操作:
取供试品 ml于烧杯中,测定电导率。
9.3.判定标准:
电导率值在25℃时小于5.1μS/cm判为符合规定;否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9.4.检测结果:
| 取 样 点 | ||||||
| 电导率值(μS/cm) | ||||||
| 结果判定 |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10.微生物限度检查
10.1.器具:
——滤膜 孔径0.45μm,直径约为60mm
——滤器 直径50mm
10.2.试剂:
——R2A琼脂培养基 批号:
10.3.操作:
取纯化水 ml,完全通过滤膜。取出滤膜,菌面朝上贴于R2A琼脂培养基平板上。
10.3.培养和计数:
虚氧菌培养温度为30~35℃,培养时间为5天的菌落数报告;
10.4.判定标准:
虚氧菌数总和为每1ml不得过100cfu。判符合规定,反之判为不符合规定。
10.5.检测结果:
纯化水检验记录
| 取 样 点 | ||||||
| 虚氧菌数 | ||||||
| 结果判定 |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