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单位:福建省永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生产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安全工程师,各施工队及各施工班组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本标段工程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安全管理机构如下图示: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2)项目副经理: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督促、安排各项安全工作,并按规定组织检查、做好记录。
(3)项目总工程师: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部工程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
(4)安全工程师: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部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5)机电负责人:保证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的安全使用,监督机械操作人员保证遵章操作,并对用电机械进行安全检查。
(6) 施工工长(专业工程师):负责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制定分项工程的安全方案,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安全学习。
(7)其他部门:技术部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逸结合;公司财务部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上的经费;后勤、行政部门保证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保证工人健康;物资采购部门应采购合格的用于安全生产及劳防的产品和材料。
3、 安全管理制度
(1) 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除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生产有原则要求外,凡重大分项工程的施工分别由施工队、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施工队编制的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编制的措施由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2) 安全技术交底制
施工员向班组、土建负责人向施工员、项目总工程师向土建负责人及施工队层层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日期。
(3) 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4) 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半月、施工队每十天定期作安全检查,平时作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5) 安全验收制度
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或投入使用。
(6) 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项目经理与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与分公司签定“安全生产合同”、操作工人与劳务队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并订立“安全生产誓约”;用“合同”和“誓约”来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7)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