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5月21日,《白酒工业术语》及《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两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2022年6月1日,这两项新的酒类国家标准(GB/T15109-2021、GB/T17204-2021)(新国标)进入正式实施,2022年6月15日《调香白酒》团体标准(T/CBJ2111—2022)开始实施。下面,对白酒新国标的变化情况进行解读。
一、白酒定义的变化
新标准将白酒定义为: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酶制剂及酵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陈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对于固态法白酒,强调用曲为大曲、小曲、麸曲等糖化发酵剂。而旧国标(GB/T 15109-2008)将白酒定义为:以粮谷为主要原料,用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而制成的饮料酒。
这样变化的意义在于,让分类定义和消费者对白酒的认知度高度契合,并形成一个共识,白酒是用纯传统工艺酿造的蒸馏酒。
二、调香白酒不是白酒
根据GB/T15109-2021《白酒工业术语》对调香白酒的定义,调香白酒是以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添加食品添加剂调配而成,具有白酒风格的配制酒。这也是标准里面最大的变化,调香白酒被划入配制酒的分类中,以后都不算白酒了。
这样变化的意义在于,白酒不允许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和呈色这些物质,老百姓可以放心喝酒。
三、白酒需以粮谷为原料
新标准GB/T 15109-2021《白酒工业术语》,明确了白酒必须要以粮谷为主要原料,而且对于粮谷也有了明确的定义,指的是谷物和豆类的原粮和成品粮,谷物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大麦、青稞等,其中并没有包含薯类粮食。
新国标中,液态法白酒基酒原料从“含淀粉、糖类的物质”修改为“粮谷”,这意味着红薯等薯类及甘蔗、糖蜜将不再作为白酒原料。
新国标要求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不得使用非谷物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简单地说,以后只要是使用了非谷物食用酒精(如木薯酒精)和食用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的,就都不再是白酒了,属于配置型酒。
食用酒精虽然可在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中继续使用,但范围已缩小至谷物酿造的食用酒精,木薯等非谷物类原料制成的酒精禁用。
四、固液法白酒的固态白酒比例
对于固液法白酒,不再规定固态法白酒在其中所占的最低比例。
五、辅料重新定义
“原辅料”改为“主要原辅料”。其中高粱、小麦、玉米、大米、豌豆的描述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去掉非主要原辅料甘薯、马铃薯的描述。
六、“糖化发酵剂”名称修订
“糖化发酵剂”章节改为“制曲”。将帘子曲和通风曲放入麸曲中描述,去掉液体曲、机械制曲坯、酒母、产酯酵母的描述。
七、“酿酒”章节新增内容
“酿酒”章节增加了固态发酵法、液态发酵法、半固态发酵法、糙沙、粮糟、上甑、跑汽、串甑、摊晾、下曲、发酵周期、跌窖、吹口、窖帽、清窖、窖泥、窖皮泥、原窖法、跑窖法、双轮底、开窖鉴定、量质摘酒等的描述。
八、“成品及半成品”章节新增内容
“成品及半成品”章节增加了混合曲酒、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豉香型白酒、芝麻香型白酒、特香型白酒、浓酱兼香型白酒、老白干香型白酒、组合酒、调味酒等的描述;去掉了微机勾兑、调香和调味、空杯留香的描述。
九、白酒分类更加准确。
我们常说的“大曲酒”、“小曲酒”以及各种香型的白酒,在新国标中也给出了一目了然的分类体系。
十、露酒单独划分出来
新国标不仅对白酒的术语定义和分类做了更新,还对饮料酒整体的一级分类做了修订。根据《饮料酒术语和分类》(GB/T17204-2021),露酒从配制酒行列摘出来,作为继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后的第四大一级分类。
总之,新国标实施后,市场上的酒只要瓶身或者商标上标明了“白酒”二字,就一定是粮谷酿造、无添加的白酒,肯定是符合新国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