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工程名称 | 北江特大桥 | 分部工程 | ||||||
| 施工队 | 分项工程 | |||||||
| 交底内容: 为了确保栈桥及水上施工平台施工的施工安全,保证施工质量,加快施工进度,特交底如下: 1、施工总体安排: 由于主桥21#~29#共10个墩位于水中,采用搭设水上施工平台进行钻孔桩施工,水上施工平台与栈桥相连。栈桥采用φ630×8 mm的钢管桩基础,水上施工平台采用φ800×8 mm的钢管桩基础。钢管桩利用浮吊、振动锤打桩,施打时设立导向架,采用ZD90型振动锤振动下沉。钢管桩按摩擦桩设计,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及实际打桩过程中的施打情况而采取相应的变动措施。钢管桩施工要考虑施工荷载及水流的影响。沉入钢管桩时用全站仪跟踪测量,随时指导沉桩的位置。 2、栈桥及施工平台结构: (1)、栈桥 栈桥采用两排钢管桩基础,在钢管桩顶面焊接钢板及安设[25槽钢垫梁,在垫梁顶面纵桥向搭设贝雷梁,贝雷梁上面分布Ⅰ36工字钢,顶面铺设δ6mm钢板,两根桩之间(横桥向)通过焊接型钢形成剪刀撑,以保证栈桥的整体稳定。 (2)、水上作业平台 平台沉入钢管桩时用全站仪跟踪测量,随时指导沉桩的位置。平台钢管桩下放完毕后,抄平钢管桩,在钢管桩顶面通过焊接钢板及安设[25槽钢垫梁,在垫梁顶面纵桥向搭设贝雷梁,贝雷梁上面分布Ⅰ36工字钢,各桩之间通过焊接型钢形成横拉及剪刀撑,以保证平台的整体稳定。 栈桥与平台四周用L5×5角钢和钢筋焊接1m高的栏杆,外侧设置防撞设施和悬挂警示灯(牌)。 | ||||||||
| 安全负责人 | 交底人 | 接受人 | ||||||
年 月 日 保存期:五年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 工程名称 | 北江特大桥 | 分部工程 | ||||||
| 施工队 | 分项工程 | 栈桥、水中施工平台施工 | ||||||
| 3、施工技术要求 (1)、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 (2)、钢管桩施工时采用两种方法控制:第一不能少于根据地质勘察报告提供的建议摩阻力计算沉入桩长,第二采用DZ90型振动锤,贯入度小于5cm/10锤。 (3)、钢管桩倾斜率控制在1%以内,平面位置偏差在10cm以内。 (4)、钢管桩打设到位后,按设计标高将多余部分割除,表面加焊10mm钢板,钢板与钢管之间必须满焊。两根工字钢翼板之间必须加焊,且焊缝总长不少于40cm。工字钢尽量摆在钢管中心,偏位不大于10cm。 (5)、贝雷梁安装到位后,用10号槽钢焊接U型卡将其固定。 4、施工安全要求 (1)、水上施工安全措施 ①.开工之初,必须向海事、航道部门了解航道情况、通航要求,细化施工方案。临时封锁航道前必须提前到航道部门办理有关的手续,施工现场严格按要求设好防护措施,并设防护艇在上下游疏导交通。 ②.临时码头、栈桥、水上平台的搭设,严格遵照航道部门的规定,不得破坏河堤、侵入航道。 ③.同航道部门协商,划出专门的施工水域,布设航标,引导船只安全通过水域。施工用的船舶、机械严禁侵入航道。 ④.积极配合航道部门、港监的例行检查和指导。水上作业的浮吊、船只必须性能良好,符合航务部门的有关规定。 ⑤.水上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救生衣。 | ||||||||
| 安全负责人 | 交底人 | 接受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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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 | 北江特大桥 | 分部工程 | ||||||
| 施工队 | 分项工程 | 栈桥、水中施工平台施工 | ||||||
| ⑥.水上施工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用对讲机、口哨及指挥旗等指挥。 ⑦.随时注意来往船只,保证既不影响航道通行,又不耽误正常的施工作业。施工区域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开警示灯。 (2)、起重吊装安全作业措施 ①.吊装作业派专人指挥,参加吊装的人员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一切人员都不准在起吊和运行的吊机下站立,吊装作业区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②.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③.各种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④.钢丝绳安全系数须大于1.2,断丝超过15%者必须更换,钢丝绳及卡子要勤检查、勤保养。凡发现钢丝绳有扭结、变形、断丝、磨损、腐蚀等现象达到破损限度时,必须及时更换。 (3)、电气焊工 严格按照电气焊工操作规程及安全交底施工。 (4)、安全用电措施 ①.电力干线采用非裸体电线架设,统一布置电力线路,不准私接乱拉电线。 ②.电器设备的安全措施:对电器设备的外壳要进行防护性的接地,防护性接零或绝缘,严禁带电移动电焊机等用电设备;派专人负责电器的安全工作;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定期检修电器设备。 ③.通过水中的电线要套在橡胶管内,保证良好的防水性。 (5)、现场安全管理 ①.凡进入现场的人员,服从值班员指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水上施工人员还需穿救生衣,未戴安全帽 | ||||||||
| 安全负责人 | 交底人 | 接受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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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 工程名称 | 北江特大桥 | 分部工程 | ||||||
| 施工队 | 分项工程 | 栈桥、水中施工平台施工 | ||||||
| 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进入施工现场。 ②.夜间施工作业时必须具有足够的照明强度,危险区要悬挂警告标志,作业人员上岗前应经工班长或安全员教育和检查后才能入岗,任何人员未经安全员批准,不得擅自进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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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负责人 | 交底人 | 接受人 | ||||||
年 月 日 保存期: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