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础阶段重大危险源识别名目和重点控制清单(1)
| 序号 | 危险源 | 不安全状态或行为 | 可能导致的事故 | 控 制 要 点 | 控制人 |
| 1 |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 | 土方开挖施工影响 | 坍塌 | 1、编制开挖及支护方案,并经公司审批确认,深基坑支护需报请建委论证; 1、支撑必须及时,边开挖边支撑; 3、吊放钢支撑等构件,应按吊装监控要点进行监控; 4、基坑围护结构、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位移、沿降监测,达到报警值必须采取措施; 5、基坑边不得堆载过中部、过近; 6、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 施工员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
| 坑壁支护不符合要求 | 坍塌 | ||||
| 排水措施缺乏或措施不当 | 坍塌 | ||||
| 坑壁周围堆物超载 | 坍塌 | ||||
| 2 | 施工用电 |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要求 | 触电 | 1、编制符合JGJ46-88及现场实际用电要求的临时施工用电方案,并经公司审批; 2、严格按方案要求布置线路及电箱,并在通电前做好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对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4、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非电工动电; 5、对电气设备及线路定期维修保养。 | 安全员 电工 |
| 配电箱、开关箱配置不符要求 | 触电 | ||||
| 现场照明系统的设置与保护不符要求 | 触电 | ||||
| 配电线路的设置或材质不符要求 | 触电、火灾 | ||||
| 电器装置与变配电装置不符要求 | 触电、火灾 | ||||
| 用电方案缺乏或不符要求 | 触电 |
| 序号 | 危险源 | 不安全状态或行为 | 可能导致的事故 | 控 制 要 点 | 控制人 |
| 1 | 提升机 安拆及作业 | 施工方案缺乏或不符要求 | 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 | 1、装拆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装拆作业资质,装拆专业班组人员配备齐全,并持有效上岗证; 2、必须编制专项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经审批; 3、装拆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装拆方案和安全操作技术的交底; 4、严格按照装拆方案和操作规程中的规定、程序进行装拆作业; 5、装拆作业,必须在统一指挥下进行,并配有现场安全监护人员; 6、应设立装拆警戒区域,派有专人值班; 7、装拆、升级后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批准后,方可使用。 8、应按上班前的例行保养制度进行检查、保养,发现安全装置不灵敏或失效必须整改,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方能作业; | 安全员 机具员 监控员 |
| 安拆人员违章作业 | 高处坠落等 | ||||
| 安拆过程未设置安全警戒线 |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 ||||
| 安拆过程不符要求 | 设备倾覆 | ||||
| 电器装置及安全防护不符要求 | 触电、机械伤害等 | ||||
| 机械伤害 | |||||
| 避雷装置不符要求 | 触电、火灾 | ||||
| 防护棚、防护门等防护措施不符要求 |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
| 序号 | 危险源 | 不安全状态或行为 | 可能导致的事故 | 控 制 要 点 | 控制人 |
| 2 | 脚手架的搭拆 | 施工方案缺乏或不符要求 | 架体倒坍等 | 1、装拆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经公司审批; 2、按要求做好架子基础及验收工作; 3、搭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4、必须向搭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搭拆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6、按要求对架体材料进行验收; 7、搭拆期间设置警戒区域; 8、搭设完后必须进行验收,确认合格挂牌后,方准使用,并定期检查、保养。 |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
| 脚手架基础未按要求设置 | 架体倒坍等 | ||||
| 脚手架材质不符要求 | 架体倒坍等 | ||||
| 脚手架搭拆不按顺序 | 倒坍、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 ||||
| 不按要求设置拉结或拉结材料不符要求 | 架体倒坍等 | ||||
| 不按要求设置防护通道 | 物体打击 | ||||
| 脚手板铺设或材质不符要求 | 高处坠落 | ||||
| 架体防护不符要求 | 高处坠落 | ||||
| 无交底与验收 | 架体倒坍、高处坠落等 |
| 序号 | 危险源 | 不安全状态或行为 | 可能导致的事故 | 控 制 要 点 | 控制人 |
| 3 | 消防管理 | 无消防制度、设施 | 火 灾 | 1、制订消防管理制度; 2、按要求配置足够灭火器材,并合理放置; 3、加强动火作业审批管理。 | 安全员 |
| 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 | |||||
| 动火作业未按要求实施 |
| 序号 | 危险源 | 不安全状态或行为 | 可能导致的事故 | 控 制 要 点 | 控制人 |
| 4 | 施工用电 | 外电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 损坏用电线路、触电 | 1、编制符合JGJ46-88及现场实际用电要求的临时施工用电方案,并经公司审批; 2、严格按方案要求布置线路及电箱,并在通电前做好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对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4、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非电工动电; 5、对电气设备及线路定期维修保养。 | 安全员 电工 |
|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要求 | 触电 | ||||
| 配电箱、开关箱配置不符要求 | 触电 | ||||
| 现场照明系统的设置与保护不符要求 | 触电 | ||||
| 配电线路的设置或材质不符要求 | 触电、火灾 | ||||
| 电器装置与变配电装置不符要求 | 触电、火灾 | ||||
| 用电方案缺乏或不符要求 | 触电 | ||||
| 5 | 电焊作业(动火作业) | 电焊机的安装不符要求 | 触电 | 1、按要求配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2、按要求存放气瓶; 3、配备相适应的灭火设备(灭火器等); 4、配备有效的防火设施(石棉布、接火盘等); 5、办理针对性的动火审批手续; 6、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7、设置动火警戒区域,并派专人监控。 | 监控员 |
| 电焊机的保护或防护装置不符要求 | 触电 | ||||
| 焊接作业人员个人防护不符要求 | 触电、灼伤等 | ||||
| 作业区域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区域 | 火灾 |
| 警戒管理不符要求 | 物体打击 | 1、 | |||
| 6 | 模板安装、拆除 | 施工方案缺乏或不符要求 | 坍塌 | 1、编制搭、拆专项方案,并经公司审批; 2、按要求对支撑基础进行处理及验收; 3、搭、拆过程设置警戒区域、指派专人实施监控,并做好记录; 4、做好对混凝土输送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搭设完毕必须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 6、搭、拆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7、按要求设置防护设施; 8、拆模申请,未经项目部有关人员批准,严禁拆模; | 施工员 监控员 |
| 无针对砼输送的安全措施 | 坍塌、机械伤害、高处坠落 | ||||
| 模板支撑系统不符要求 | 坍塌等 | ||||
| 模板立柱材料、间距、底部垫板无或不符要求 | 坍塌等 | ||||
| 支撑基础不符要求 | 坍塌等 | ||||
| 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或存放不符要求 | 模板倾倒 | ||||
| 模板工程无验收与交底 | 坍塌等 | ||||
| 施工荷载超载 | 坍塌 | ||||
| 支、拆模板作业或管理违章 | 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 ||||
| 砼强度未达规定提前拆模 | 坍塌 | ||||
| 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要求 | 高处坠落等 |
| 序号 | 危险源 | 不安全状态或行为 | 可能导致的事故 | 控 制 要 点 | 控制人 |
| 1 | 提升机拆除及作业 | 施工方案缺乏或不符要求 | 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 | 1、拆除塔机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装拆作业资质,拆除专业班组人员配备齐全,并持有效上岗证; 2、必须编制专项拆除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经审批; 3、拆除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拆除方案和安全操作技术的交底; 4、严格按照拆除方案和操作规程中的规定、程序进行拆除作业; 5、拆除作业,必须在统一指挥下进行,并配有现场安全监护人员; 6、应设立拆除警戒区域,派有专人值班; 7、应按上班前的例行保养制度进行检查、保养,发现安全装置不灵敏或失效必须整改,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方能作业; | 安全员 机具员 监控员 |
| 拆除人员违章作业 | 高处坠落等 | ||||
| 拆除过程未设置安全警戒线 |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 ||||
| 拆除过程不符要求 | 设备倾覆 | ||||
| 不按顺序附墙装置 | 设备倾覆 | ||||
| 电器装置及安全防护不符要求 | 触电、机械伤害等 | ||||
| 工、夹、索具不符要求 | 物体打击 | ||||
| 电梯司机违章作业 | 机械伤害 | ||||
| 避雷装置不符要求 | 触电、火灾 | ||||
| 防护棚、防护门等防护措施不符要求 |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 ||||
| 联络信号管理不符要求 | 机械伤害 |
| 序号 | 危险源 | 不安全状态或行为 | 可能导致的事故 | 控 制 要 点 | 控制人 |
| 2 | 脚手架的搭拆 | 施工方案缺乏或不符要求 | 架体倒坍等 | 1、装拆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经公司审批; 2、按要求做好架子基础及验收工作; 3、搭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4、必须向搭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搭拆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6、按要求对架体材料进行验收; 7、搭拆期间设置警戒区域; 8、搭设完后必须进行验收,确认合格挂牌后,方准使用,并定期检查、保养。 |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
| 脚手架基础未按要求设置 | 架体倒坍等 | ||||
| 脚手架材质不符要求 | 架体倒坍等 | ||||
| 脚手架搭拆不按顺序 | 倒坍、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 ||||
| 不按要求设置拉结或拉结材料不符要求 | 架体倒坍等 | ||||
| 不按要求设置防护通道 | 物体打击 | ||||
| 脚手板铺设或材质不符要求 | 高处坠落 | ||||
| 架体防护不符要求 | 高处坠落 | ||||
| 无交底与验收 | 架体倒坍、高处坠落等 | ||||
| 随意拆除架体防护设施 |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 ||||
| 随意拆除架体与墙体的拉结 | 架体倒塌 | ||||
| 工、夹、索具不符要求 | 物体打击、设备倾覆 |
| 序号 | 危险源 | 不安全状态或行为 | 可能导致的事故 | 控 制 要 点 | 控制人 |
| 3 | 施工用电 | 外电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 损坏用电线路、触电 | 1、编制符合JGJ46-88及现场实际用电要求的临时施工用电方案,并经公司审批; 2、严格按方案要求布置线路及电箱,并在通电前做好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对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4、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非电工动电; 5、对电气设备及线路定期维修保养。 | 安全员 电工 |
|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要求 | 触电 | ||||
| 配电箱、开关箱配置不符要求 | 触电 | ||||
| 现场照明系统的设置与保护不符要求 | 触电 | ||||
| 配电线路的设置或材质不符要求 | 触电、火灾 | ||||
| 电器装置与变配电装置不符要求 | 触电、火灾 | ||||
| 用电方案缺乏或不符要求 | 触电 | ||||
| 洞口、临边防护设施搭设或材质不符要求 |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 ||||
| 洞口、临边防护设施未经验收 |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 ||||
| 洞口、临边防护设施随意拆除 |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 ||||
| 4 | 消防管理 | 无消防制度、设施 | 火 灾 | 1、制订消防管理制度; 2、按要求配置足够灭火器材,并合理放置; 3、加强动火作业审批管理。 | 安全员 |
| 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 | |||||
| 动火作业未按要求实施 | |||||
| 临房设施不符要求 | 倒塌等 | ||||
| 生活用电设置不符要求 | 触电、火灾 | ||||
|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 |||||
| 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设施 | 机械伤害 | ||||
| 未经许可擅自动用机械 | |||||
| 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装置 | |||||
| 使用不安全设备 | |||||
| 攀爬登高设施 | |||||
| 不正确带安全带 | 高处坠落 | ||||
| 高空抛物 | 物体打击 | ||||
| 不正确带安全帽 | |||||
| 违反防火规定 | 火灾 |
达福鑫集团公租房工程项目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