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2)*********************工作井高压电缆悬吊保护图。
二、管线基本情况
电力隧道呈东西走向,工作井所处位置均有电缆布置,分布有110千伏3根,10千伏11根,所有电缆均跨于基坑正上方。
三 、工作井设计概况
围护结构采用ф32、t=3.5mm,L=2.5m和4.5m,环纵间距0.5m*0.8m,梅花形布置,钢架内外双层ф8钢筋网150*150四肢格栅钢架,间距500m,主筋ф25,C25P6早强喷射混凝土ф22间距200纵向连接筋。
四、管线保护方案
4.1、电力管线悬吊保护总体方案
现场调查7#、8#工作井共有3条110千伏电缆3根、10千伏电缆11根,所有电缆均东西横跨工作井。为减少施工时对电力管线的影响,把110千伏、10千伏管线分别集中至一处用贝雷梁悬吊保护,管线束外侧采用绝缘胶套管包裹。管线位置处先现浇围护结构顶部锁口圈梁,将贝雷梁安坐在之上,贝雷梁下设20mm厚钢垫板与围护结构钢拱架连接筋焊接,贝雷梁上每隔1m焊接一节1.5m长I20a工字钢作为横梁,担放电缆束。为保证施工旋喷桩时管线束的安全,在管线束边两侧各距离20cm位置确定旋喷桩边。在管线束与旋喷桩交接空处,在之前设置参数下再放慢钻机旋转提升速度,加大喷射压力,使接空处旋喷桩咬合。开挖施工时管线下方采用人工开挖,严禁使用机械。
4.2、贝雷梁保护验算
贝雷梁由组合式贝雷架(单排单层)、工字钢横梁组成,每榀贝雷梁由4片贝雷片组成,贝雷片断面尺寸为176mm*1500mm,标准节长度为3115mm,节段间采用螺栓连接。贝雷梁柱式支架结构主要由锁口圈梁混凝土、贝雷片纵梁、横梁(工字钢)。支架结构传力途径为: 横梁(工字钢)- 贝雷片纵梁 – 锁口圈梁 – 喷锚围护结构 – 地基。
电缆线重量计算:
现场110千伏电缆3根,每米重20.452Kg;10千伏电缆11根,每米重4.496Kg,按照最大基坑跨度12.5米:
电缆总重量3*20.452*13+11*4.496*13=1440.56 Kg
A、计算简图
贝雷片每节结构形式相同, 两端按简支节点进行验算,计算简图见图1。
图1 贝雷片受力验算简图
荷载主要由贝雷片自重、悬吊电缆自重、施工荷载构成。
贝雷片每片每延米q=146.45*10-4*7850*9.8=1.127 kN/m
贝雷片每片每延米取1.5kN/m (包括支撑架等附属物) ,贝雷片按1排8组布置, 则均布荷载=1.5*8*1.5*4=72kN/m。
B、 可承受最大荷载计算
先计算贝雷梁最大可承受荷载。按照一跨连续梁在均匀荷载作用下的内力系数进行计算:
a、强度核算
查相关资料得:每片片贝雷梁容许弯矩:[M] = 788.2 kN•m
容许剪力:[Q]= 245.2 kN
整体贝雷梁的安全系数取2.0,设置8片梁不均匀系数取0.85,得:
贝雷梁整体能承受的最大弯矩 [M] = 788.2*8*0.85/2 =2679.88kN•m ,
最大剪力[Q]= 245.2*8*0.85/2=833.68kN。
最大弯距 M max =ql2/8=q*12.5*12.5/8=2679.88kN•m , 位于跨中位置;
得q=137.21 kN/m
最大剪力Q max=ql/2=q*12.5/2=833.68kN,位于支座附近。
得q=133.39 kN/m
b、刚度核算(管线允许最下沉降值为3cm)。
最大挠度为:f=5*ql4/(384EI)<=[f]=30mm
其中E=210*109,I=396.6cm4
得q=292kN/m
c、可承受荷载计算
根据以上检算,取q=92.62kN/m
可承受管线荷载q2=92.62-6-4=81.62kN/m
管线重力=1440.56*9.8=14.117KN/m
电力管线荷载小于81.62kN/m,可保证管线安全。由此得出能够满足本方案能够满足电力管线保护的要求。
4.3、主要施工顺序
根据对既有电力管线形式、现场施工条件的分析,拟先集中至一处采用绝缘胶套管包裹保护,再将套管保护好的高压电缆放置在贝雷梁上悬吊保护。施工顺序如图2所示。
图2 施工顺序图
图3 电力管线工作井贝雷梁悬吊保护平面布置示意图
图4 电力管线悬吊保护剖面图
4.4、主要施工方法
1、破除电缆管廊
根据地下管线图测量定位出电缆管廊位置,开挖破除管廊,开挖过程中为避免损伤电缆严禁使用大型机械。
2、套管保护电缆
将开挖出的电缆分别集中至一处采用绝缘胶套管包裹保护,套管包裹时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3、施作贝雷梁安放平台
测量定位出锁口圈梁的位置后绑扎钢筋,在圈梁与电缆交接处留出一个0.6米宽、1.8米长缺口放置贝雷梁的平台,平台面设置20mm厚钢垫板用ф22螺纹钢筋与圈梁钢筋焊接。见悬吊保护剖面图所示。
4、贝雷梁拼装
贝雷梁采用单排单层贝雷架和工字钢横梁拼装,单片高度为1.5m,拼装完成后在贝雷梁底部采用I20a的工字钢连接,工字钢与贝雷梁桁架之间用焊接方式连接,拼装形式及连接方式详见图3、图4所示。
贝雷梁施工主要流程:
施工准备、悬吊位置确定→贝雷梁吊装就位、与支座板焊接→侧板及吊栏安装→监测点布设→基坑开挖、结构施工、土方回填恢复电缆管廊
①贝雷片安装
A、贝雷梁现场拼装、吊车吊装就位
B、基座混凝土达到不低于70%强度后,可进行贝雷梁安装。先将支座钢板就位预埋钢板螺栓上并拧紧螺帽固定,注意滑动支座端螺杆必须位于条形螺栓孔中间位置。利用吊车将贝雷梁分片吊放于支座钢板上准确就位。
C、贝雷梁拼装完成后,进行吊栏焊接。吊栏完成后,在工字钢吊栏横担两侧用钢筋沿纵向将每条横担焊接固定。
②监测点布设
贝雷梁安装完成后,立即在贝雷梁下部适当位置设监测点,测定初始值,主要观测贝雷梁下沉变化情况,每组贝雷梁分别在两端支座及中部各布设3个测点。
4、土方开挖
基坑土方利用长臂挖机开挖,每开挖50cm即架设钢拱架、喷射混凝土。基坑底30cm厚土层采用人工开挖修整。长臂挖机直接进行装碴,自卸汽车运至指定土场,剩余土体基坑内用挖掘机装碴配合吊机进行垂直运输。其中贝雷梁下部贴近管线束位置的土方开挖,为保护管线的安全需要利用人工开挖。贝雷梁悬吊范围内,为保护管线的安全,无法直接使用长臂挖机进行土方开挖,需采用PC30小型挖机在贝雷梁悬吊下部范围内进行土方转移,转移到贝雷梁悬吊下方外再利用长臂挖机进行装碴,自卸汽车外运。
6、结构施工
结构支架采用钢管搭设,模板采用木模板支模,现场绑扎钢筋,商品混凝土运至现场灌注,插入式捣固器振捣密实。
五、应急预案
⑴建立项目部管线应急抢险组织机构,明确成员职责及分工
①、应急抢险组织机构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门、各作业队负责人参加的应急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组员:工程部、安质部、物机部、作业队抢险人员。
②、职责与分工
组长(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整个应急抢险工作,及时组织小组成员在最短的时间内投入应急抢险工作之中,最终确定应急抢险方案。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重点负责应急抢险的后勤保障和对外联系工作以及现场应急抢险的指挥与调度。
安质部:协助项目副经理进行现场指挥,重点负责抢险过程中安全工作。
工程部:协助总工程师,联系管线产权单位、设计院、监理单位、项目部,在最短的时间内制定出可行的、合理的处理方案;
物机部:负责备用抢险物资的发放,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制定的抢险处理方案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抢险物资到现场;
各作业队:按要求配备抢险人员、物资和设备,抢险物资不得挪作它用。一旦险情发生,迅速组织抢险队员到场进行抢险;
⑵抢险指挥调度体系和处理程序
①一旦出现管线破坏事件,各项目施工队必须立即停工,并向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经理汇报。报告的同时,会同现场工程技术人员采取必要的临时应急处理,防止破坏程度进一步扩大。若造成人员伤亡,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抢救,立即向广州市急救中心电话求援。
②项目经理部在接到问题或事故报告后,一方面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如实汇报,同时由总工程师会同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分析,如果确定为一般性问题,则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处理方案,在确定处理方案后立即组织实施,直至处理项目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如果经过分析,确定为事故,立即向有关管线产权单位报告,并严格填写《安全事故报告书》。
③接到事故报告后,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必须在5分钟之内组织应急抢险小组作好现场封闭保护,尽快查处事故原因,为尽快完成抢修争取时间。同时,由项目经理会同机电部组织调配抢险机械设备、抢险物资及人员,以配合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④管线产权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尽快组织专业队伍(技术科、工程科、生产科、抢修工程队)在30分钟内到达出事现场进行原因分析,组织抢修工作。
⑤在进行现场抢修的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六、应急处理技术措施
成立以项目安全总监为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的管线保护小组,熟悉管线所处位置、管材及联结方式,学习管线保护的基本知识。
根据管线的重要程度,建立距离不等的安全区域,挂牌明确标识并严禁施工机械设备碰撞。
对各类管线都应结合现场环境及工程施工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取得相应管理单位的认可。
七、强制性条文标准
| 序 号 | 强制性条文规定 | 涉及范围 | 备 注 |
| 一、《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 8-2007 | |||
| 1 | 3.0.1 下列建筑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应进行变形测量: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 2 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 3 加层、扩建建筑; 4 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 5 需要积累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建筑。 | 测量工程 | |
| 2 | 3.0.11 当建筑变形观测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告委托方,同时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或调整变形测量方案: 1 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 2 变形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 3 周边或开挖面出现塌陷、滑坡; 4 建筑本身、周边建筑及地表出现异常; 5 由于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变形异常情况。 | 测量工程 | |
| 二、《工程测量规范》 GB 50026-2007 | |||
| 1 | 7.1.7 地下管线的开挖、调查,应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电缆和燃气管道的开挖,必须有专业人员的配合。下井调查,必须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且应采取防护措施。 | 测量工程 | |
| 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02 | |||
| 1 | 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 地基与基础 | |
| 四、《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 | |||
| 1 |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1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2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 混凝土结构工程 | |
| 2 |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 混凝土结构工程 | |
| 3 |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 等的规定。 1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3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4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 混凝土结构工程 | |
| 4 | 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6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 混凝土结构工程 | |
| 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T 50300-2013 | |||
| 1 | 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 ||
| 2 | 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 ||
| 3 | 5.0.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 ||
| 4 | 6.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 ||
| 5 | 6.0.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 ||
| 6 | 6.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
| 六、《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6067-2010 | |||
| 1 | 17.1总则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要求如下: a)司机操作起重机械时,不允许从事分散注意力的其他操作。 b)司机体力和精神不适时,不得操作起重设备。 c)司机应接受起重作业人员的起重作业指挥信号的指挥。当起重机的操作不需要信号员时,司机负有起重作业的责任。无论何时,司机随时都应执行来自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 d)司机应对自己直接控制的操作负责。无论何时,当怀疑有不安全情况时,司机在起吊物品前应和管理人员协商。 e)在离开无人看管的起重机之前,司机应做到下列要求: 1)被吊载荷应下放到地面,不得悬吊; 2)使运行机构制动器上闸或设置其他的保险装置; 3)把吊具起升到规定位置; 4)根据情况,断开电源或脱开主离合器; 5)将所有控制器置于“零位”或空档位置; 6)固定住起重机械防止发生意外的移动; 7)当采用发动机提供动力时,应使发动机熄火; 8)露天工作的起重机械,当有超过工作状态极限风速的大风警报或起重机处于非工作状态时,为避免起重机移动应采用夹轨器和/或其他装置使起重机固定。 f)如对于电源切断装置或启动控制器有报警信号,在指定人员取消这类信号之前,司机不得接通电路或开动设备。 g)在接通电源或开动设备之前,司机应查看所有控制器,使其处于“零位”或空档位置。所有现场人员均在安全区内。 h)如果在作业期间发生供电故障,司机应该做到下列要求: 1)在适合的情况下,使制动器上闸或设置其他保险装置; 2)应切断所有动力电源或使离合器处于空档位置; 3)如果可行,可借助对制动器的控制把使悬吊载荷放到地面。 i)司机应熟悉设备和设备的正常维护。如起重机械需要调试或修理,司机应把情况迅速的报告给管理人员并应通知司机。 j)在每一个工作班开始,司机应试验所有控制装置。如果控制装置操作不正常,应在起重机械运行之前调试和修理。 k)当风速超过制造厂规定的最大工作风速时,不允许操作起重机械。 l)起重机械的轨道或结构上结冰或其周围能见度下降的气候条件下操作起重机械时,应减慢速度或提供有效的通讯等手段保证起重机的安全操作。 m)夜班操作起重机时,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照度。 | 起重吊装 | |
| 2 | 17.2载荷的吊运 17.2.1载荷在吊运前应通过各种方式确认起吊载荷的质量。同时,为了保证起吊的稳定性,应通过各种方式确认起吊载荷质心,确立质心后,应调整起升装置,选择合适的起升系挂位置,保证载荷起升时均匀平衡,没有倾覆的趋势。 17.2.2起吊载荷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除了按18.2.1规定的试验要求之外,起重机械不得起吊超过额定载荷的物品; b)当不知道载荷的精确质量时,负责作业的人员要确保吊起的载荷不超过额定载荷。 17.2.3系挂物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a)起重绳索或链条不能缠绕在物品上; b)物品要通过吊索或其他有足够承载能力的装置挂在吊钩上; c)链条不能用螺栓或钢丝绳进行连接; d)吊索或链条不应沿着地面拖曳。 17.2.4悬停载荷应符合下列要求: a)司机不能在载荷悬停时离开控制器; b)任何人不得在悬停载荷的下方停留或通过; c)当出现符合17.2.4a)要求的例外情况时,如果载荷悬停在空中的时间比正常提升操作时间长时,在司机离开控制器前应保证禁止起重机械做回转和运行等其他方向的运动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17.2.5移动载荷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有关人员在指挥起吊作业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采用合适的吊索具; 2)载荷刚被吊离地面时,要保证安全,而且载荷在吊索具或提升装置上要保持平衡; 3)载荷在运行轨迹上应与障碍物保持一定的间距。 b)在开始起吊前,应注意下列要求: 1)起重钢丝绳或起重链条不得产生扭结; 2)多根钢丝绳或链条不得缠绕在一起; 3)采用吊钩的起吊方式应使载荷转动最小; 4)如果有松绳现象,应进行调整,确保钢丝绳在卷筒或滑轮位置上的松弛现象被排除; 5)考虑风对载荷和起重机械的影响; 6)起吊的载荷不得与其他的物体卡住或连接。 c)起吊过程中要注意: 1)起吊载荷时不得突然加速和减速; 2)载荷和钢丝绳不得与任何障碍物刮碰; 3)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返车进行制动。 d)起重机械不许斜向拖拉物品(为特殊工况设计的起重机械除外)。 e)吊运载荷时,不得从人员上方通过。 f)每次起吊接近额定载荷的物品时,应慢速操作,并应先把物品吊离地面较小的高度,试验制动器的制动性能。 g)起重机械进行回转、变幅和运行时,要避免突然的起动和停止。吊运速度应控制在使物品的摆动半径在规定的范围内。当物品的摆动有危险时,应做出标志或限定的轮廓线。 | 起重吊装 | |
| 3 | 17.3多台起重机械的联合起升 17.3.1总则 在多台起重机械的联合起升操作中,由于起重机械之间的相互运动可能产生作用于起重机械、物品和吊索具上的附加载荷,而这些附加载荷的监控是困难的。因此,只有在物品的尺寸、性能、质量或物品所需要的运动由单台起重机械无法操作时才使用多台起重机械操作。 多台起重机械的操作应制定联合起升作业计划(见11.1、11.2),还应包括仔细估算每台起重机按比例所搬运的载荷。基本要求是确保起升钢丝绳保持垂直状态。多台起重机所受的合力不应超过各台起重机单独起升操作时的额定载荷。 17.3.2多台起重机械的起升操作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17.3.2.1重物的质量 应了解或计算重物的总质量及其分布。对于从图样中获得的相关参数,应给出在铸件和轧制件的预留公差和制造公差。 17.3.2.2质心 由于制造公差和轧制裕度、焊接金属的质量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确定不了精确的质心,造成分配到每台起重机械的载荷比例是不准确的。必要时,应采用有关方法精确地确定质心。 17.3.2.3取物装置的质量 取物装置的质量应作为起重机计算起升载荷的一部分。当搬运较重的或形状复杂的重物时,从起重机械额定起重量中扣除取物装置的质量可能更重要。因而应该准确地了解取物装置以及必要的吊钩组件的质量及其分布情况。 17.3.2.4取物装置的承载能力 应确定在起升操作中取物装置内部产生的力的分布。取物装置应留有超过所需均衡载荷的充分的载荷裕度。除非有针对特殊起升操作的专门要求。为适应联合起升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载荷或作用力的分布与方向的最大变化,可能有必要使用特殊取物装置。 17.3.2.5起重机械的同步动作 多台起重机械的起升过程中,应使作用在起重机械上力的方向和大小变化保持到最小;应尽可能使用额定起重量相等和相同性能的起重机械;应采取措施使各种不均衡降至最小,例如起重机械难于达到精确同步、起升速度的不均衡等。 17.3.2.6监控设备 监控设备用于监控载荷的角度和每根起重绳稳定地通过起升操作的垂直度和作用力。这种监控设备的使用有助于将起重机上的载荷控制在规定值之内。 17.3.2.7起升操作的监督 应有被授权人员参加并全面管理多台起重机的联合起升操作,只有该人员才能发出作业指令。但在突发事件中,目睹险情发生的人可以给出常用停止信号的情况除外。 如果从一个位置无法观察到全部所需的观测点,安排在其他地点的观察人员应把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派人员报告。 17.3.2.8联合起升操作过程中的承载能力要求 如果当17.3.2.1~17.3.2.6的相关因素达到规定的合格要求并被指派人员所认可,那么,每台超重机操作就可以达到其额定载荷。 当上述有关因素不能达到规定的合格要求时,指派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起重机降低额定载荷使用。可降低到额定载荷的75%或更多。 | 起重吊装 | |
| 4 | 18.1检查 18.1.1总则 指派人员应保证检查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18.1.2日常检查 在每次换班或每个工作日的开始,对在用起重机械应按其类型针对下列适合的内容进行日常检查: a)按制造商手册的要求进行检查; b)检查所有钢丝绳在滑轮和卷筒上缠绕正常,没有错位; c)外观检查电气设备,不允许沾染润滑油、润滑脂、水或灰尘; d)外观检查有关的台面和(或)部件,无润滑油和冷却剂等液体的洒落; e)检查所有的装置或保险装置以及固定手柄或操纵杆的操作状态,在非正常工作情况下采取措施进行检查; f)按制造商的要求检查超载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并按制造商的要求进行日常检查; g)具有幅度指示功能的超载器,应检查幅度指示值与臂架实际幅度的符合性; h)检查各气动控制系统中的气压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如制动器中的气压; i)检查照明灯、挡风屏雨刷和清洗装置是否能正常使用; j)外观检查起重机车轮和轮胎的安全状况; k)空载时检查起重机械所有控制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l)检查所有听觉报警装置能否正常操作; m)出于对安全和防火的考虑,检查起重机是否处于整洁环境,并且远离油罐、废料、工具或物料,已有安全储藏措施的情况除外;检查起重机械的出入口,要求无障碍以及相应的灭火设施应完备; n)检查防风锚定装置(固定时)的安全性以及起重机械运行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o)在开动起重机械之前,检查制动器和离合器的功能是否正常; p)检查液压和气压系统软管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是否有非正常弯曲和磨损; q)在操作之前,应确定在设备或控制装置上没有插入电缆接头或布线装置; r)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加以保存归档。 18.1.3周检 正常情况下每周检查一次,或按制造商规定的检查周期和根据起重机械的实际使用工况制定检查周期进行检查。除了按18.1.2规定的检查内容外,还应根据起重机械类型针对下列适合的内容进行检查: a)按制造商的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检查。 b)检查所有钢丝绳外观有无断丝、挤压变形、笼状扭曲变形或其他的损坏迹象及过度的磨损和表面锈蚀情况。起重链条有无变形、过度磨损和表面锈蚀情况。 c)检查所有钢丝绳端部结点、旋转接头、销轴和固定装置的连接情况。还需检查滑轮和卷筒的裂纹和磨损情况。所有的滑轮装置有无损坏及卡绳情况。 d)检查起重机械结构有无损坏,例如桥架或桁架式臂架有无缺损、弯曲、上拱、屈曲以及伸缩臂的过量磨损痕迹、焊接开裂、螺栓和其他紧固件的松动现象。 e)如果结构检查发现危险的征兆,则需要去除油漆或使用其他的无损检测技术来确定危害的存在。 f)对于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按规定的扭矩要求和制造商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检查。 g)检查吊钩和其他吊具、安全卡、旋转接头有无损坏、异常活动或磨损。检查吊钩柄螺纹和保险螺母有无可能因磨损或锈蚀导致的过度转动。 h)在空载情况下,检查起重机械所有控制装置的功能。 i)超载器应按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定期标定。 j)对液压起重机械,检查液压系统有无渗漏。 k)检查制动器和离合器的功能。 l)检查流动式起重机上的轮胎压力以及轮胎是否有损坏、轮盘和外胎轮面的磨损情况。还需检查轮子上螺栓的紧固情况。 m)对在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应检查轨道、端部止挡,如有锚固也需进行检查。检查除去轨道上异物的安全装置及其状况; n)如有防摆锁,应进行检查。 o)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加以保存归档。 18.1.4不经常使用的起重机械检查 18.1.4.1除了备用起重设备外,一台起重机械如果停止使用一个月以上,但不超过一年的起重机械应在使用前按18.1.2的规定进行检查; 18.1.4.2一台起重机械如果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在使用前应按18.1.3的规定进行检查。 | 起重吊装 | |
| 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2012 | |||
| 1 | 2.0.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应经过安全技术交底后持证上岗。 | 机械设备 | |
| 2 | 2.0.2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 机械设备 | |
| 3 | 2.0.3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及各种安全信息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 机械设备 | |
| 4 | 2.0.21清洁、保养、维修机械或电气装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等机械停稳后再进行操作。严禁带电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检修。 | 机械设备 | |
| 5 | 4.1.14在风速达到9.0m/s及以上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 | 起重机械 | |
| 6 | 4.1.11建筑起重机械的变幅限位器、力矩器、起重量器、防坠安全器、钢丝绳防脱装置、防脱钩装置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 起重机械 | |
| 7 | 5.1.4作业前,必须查明施工现场内明、暗铺设的各类管线等设施,并应采用明显记号标识。严禁在离地下管线、承压管道1m距离以内进行大型机械作业。 | 机械设备 | |
| 8 | 5.1.10机械回转作业时,配合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需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必须将机械停止回转并制动。 | 机械设备 | |
| 9 | 5.10.20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 | 机械设备 | |
| 10 | 10.3.1木工圆锯机上的旋转锯片必须设置防护罩。 | 机械设备 | |
| 11 | 12.1.4焊接现场及高空焊割作业下方,严禁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瓶、保温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 机械设备 | |
| 序号 | 危 害 名 称 | 风险种类 | 风险评估 | 风险等级 | 风险控制措施 | |||
| 后果 (S) | 暴露 (E ) | 可能性(P) | 风险值 | |||||
| 1 | 未查明地下管线的开挖 | 设备停运/停电 | 15 | 1 | 1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工程负责人在作业前需向有关部门了解地下管线情况和进行实地勘察,查明地下管线情况;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对有地下管线的位置进行警 视标注,开挖时应有专人监护 |
| 2 | 无资格的操作员 | 机械伤害 | 5 | 3 | 1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作业人员的相关上岗资格证明材料,需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开始作业 |
| 3 | 有缺陷的机械设备 | 机械伤害 | 5 | 2 | 1 | 10 | 可接受的风险 | 机械作业前必须由专人进行安全检查,机械防护措施是否健全,三证是否齐全、合规合法,并进行空载试运行,确认无误后才可以进行作业 。 |
| 4 | 夜间施工未设置红灯警示 | 打击 | 15 | 1 | 1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施工区域由安全员设置红灯警示,并负责检查使用 |
| 5 | 作业范围有人员走动 | 碰撞 | 5 | 3 | 1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机械作业半径内禁止人员通行及作业 |
| 6 | 吸入粉尘 | 肺功能障碍 | 5 | 3 | 1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项目部对施工人员配发防尘口罩或防尘面具 |
| 7 | 漏电的设备 | 触电 | 5 | 2 | 1 | 10 | 可接受的风险 | 每天需检查机械的性能,并试运行,电工定期检查电源线路是否老化,并各自填写好记录,机械使用前外壳必须接地,防止触电伤人 |
| 8 | 机械零部件跌落 | 打击 | 5 | 2 | 1 | 10 | 可接受的风险 | 机械运行前应进行检查,确保零部件稳固,由专人监护 |
| 9 | 有隐患的堆放 | 划刺 | 5 | 2 | 1 | 10 | 可接受的风险 | 拆除的模板、脚手架等按指定位置堆放,禁止木模板有“朝天钉” |
| 10 | 不安全的作业行为 | 打击 | 5 | 3 | 1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并设专人监护 |
| 11 | 未切断电源的设备或电源箱未上锁 | 触电 | 25 | 1 | 0.5 | 12.5 | 可接受的风险 | 机械的操作电箱应切断电源并上锁,安全员进行检查监督 |
| 12 | 未佩戴防护用品 | 职业病 | 5 | 3 | 1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时必须正确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
| 13 | 安全标识不全 | 打击 | 1 | 6 | 1 | 6 | 可接受的风险 | 搅拌机旁由安全员悬挂责任牌及安全标识,并监督使用 |
| 14 | 作业人员违规操作 | 机械伤害 | 5 | 2 | 1 | 10 | 可接受的风险 | 清理搅拌斗下方的砂石,等运料斗提升固定稳妥后开始进行 |
| 15 | 车辆安全距离不够 | 交通意外 | 15 | 1 | 1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运输通道应足够宽,或设环形运输通道 |
| 16 | 工作场所在吊装器械 | 打击 | 25 | 2 | 1 | 50 | 低风险 | 作业前检查是否有吊装作业在进行,避免在吊装场所作业 |
| 17 | 肢体设备碰撞 | 碰撞 | 1 | 6 | 3 | 18 | 可接受的风险 | 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好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 |
| 18 | 无证上岗 | 机械伤害 | 15 | 3 | 3 | 135 | 中等风险 | 司机培训合格,熟悉机械性能及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无证严禁上岗。 |
| 19 | 作业前无检查 | 机械伤害 | 5 | 2 | 1 | 10 | 可接受的风险 | 上岗前司机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制动、灯光、喇叭、车胎、仪器仪表各项正常方可作业。 |
| 20 | 作业完毕无按要求停放好设备 | 机械伤害 | 5 | 2 | 1 | 10 | 可接受的风险 | 作业完毕,司机应按要求将运输车放在指定位置,锁好设备方可离开。 |
| 21 | 机械无及时检修 | 机械伤害 | 5 | 1 | 3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发现机内管线有漏油变味等异常气味时要及时报告值班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处理。 |
| 22 | 违规动火 | 火灾 | 15 | 1 | 1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严格动火作业制度,办理动火作业证,动火安全员旁站,气管摆放规范,持证上岗,消防措施到位。 |
| 23 | 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 | 隧道坍塌 | 25 | 1 | 3 | 75 | 中等风险 | 加强管理、认真计划、充分准备。事前做好交底教育,各项工作做到安排有序,落实到人。 |
| 24 | 用电设备 | 触电 | 25 | 2 | 1 | 50 | 低风险 | 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用电设备电源应安装漏电开关,并做好金属外壳接地保护;电工对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用电设备;用电设备维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相应警示牌。 |
| 25 | 电力、燃气、雨水、污水、自来水、通讯等管道改移 | 触电、火灾、 | 25 | 2 | 3 | 150 | 中等风险 | 1、调查了解市政管线的分布、埋设及走向情况并设醒目标志;2、制定天然气管道改移专项保护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所有改移的管道,均先建后拆);3、施工中发现不明管线时,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4、悬托保护应采用简支组合钢梁支托,支托结构必须坐落在坚实的、稳定可靠的支墩上;5、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天然气悬托管道进行监控、量测。6、如施工时,不慎将天然气管道挖破,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
| 26 | 基坑发生异常变化 | 坍塌 | 15 | 1 | 0.5 | 7.5 | 可接受的风险 | 对有易坍塌土层和地下水的基坑进行监测,基坑开挖后应尽快施工基础,没能及时浇筑的,应在基坑开挖后采取支护措施 |
| 27 | 上下基坑无通道 | 坠落 | 5 | 1 | 3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基坑开挖方案应同时考虑要开挖上下基坑通道,开挖基坑前应该先完成通道设置,经验收合 格后方可进行基坑内的施工作业 |
| 28 | 飞溅的铁屑 | 刺伤 | 5 | 3 | 1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加强对机组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机械和在夹具前加防护器 |
| 29 | 无措施的短料切割 | 割伤 | 5 | 3 | 1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加强对机组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机械 |
| 30 | 钢筋拉直区域无措施 | 打击 | 5 | 3 | 1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拉直区域设防护隔离墙,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监护 |
| 31 | 有缺陷的拉筋机 | 打击 | 5 | 3 | 1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每天开工前班组长应检查机具是否完好,并填写检查记录 |
| 32 | 飞出的断裂钢筋或冷拉钢筋 | 打击 | 5 | 3 | 1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冷拉钢筋周围必须设置防止钢筋断裂飞出的安全装置,且操作人员严禁站在正面工作 ;沿线两侧各 2m 为特别险区,禁止一切人员和车辆通行 |
| 33 | 脱落的钢筋 | 打击 | 5 | 1 | 1 | 5 | 可接受的风险 | 尽量使用机械搬运钢筋,必须人工搬运时,钢筋应尽量短并绑扎牢固 |
| 34 | 安全距离不满足 | 触电 | 5 | 3 | 3 | 45 | 低风险 | 搬运钢筋时与电气设施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碰撞 |
| 35 | 钢筋接触带电体 | 触电 | 5 | 1 | 3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施工过程中应保持钢筋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并专人监护 |
| 36 | 没安全措施的高处绑扎或不安全的钢筋绑扎 | 坠落 | 5 | 1 | 3 | 15 | 可接受的风险 | 4 m以上柱筋绑扎时,必须由安全员组织专人设置临时脚手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绑扎大型基础及地梁钢筋时必须安全员组织专人设置附加钢骨架或马凳,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 |
